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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在哪里难道真的很重要么?
那句“叶落归根”的话,不知令多少海外游子回到他们的出生地,哪怕他呆在出生地的时间及其短促。但人们只愿意把“生”在身上发生的地方叫做根,并且日积月累地聚成那么一种寻根的情结。既然生时拼命挣开故土去异乡做着实现一切的游子,那么垂暮或死后又何必去归入那也许不是你的树下之根呢?
当然。用这种说法来解释这个斯诺是行不通的。我反而有些理解并赞赏他万里迢迢来到这一片土才为安了。他的死犹如他的生之追求,在他曾经鲜活的思想深处,他不在乎他在哪一株树下呱呱落地。
曾经我看过一部电影叫做《生死闲话》,说的是一些身患绝症的人,他们在用自己有限脆弱的生命去热爱生活,多种可能的悲喜都在集中爆发。把“生死”以“闲话”的轻慢方式来演绎,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意念我说不太清。但我喜欢这样的语句。“生死”可以“闲话”,那里面最动人的那个女子每天给病友们跳舞,不在乎会累得吐血。而且也不忘记魅力。追求并相信爱情。最后他安眠在爱人的怀抱。在驾车出游的旅途中,她结束了自己的人生旅途。
想来“生”和“死”对于我们是最无法抗拒的两个自然力。“生”不是我们所要追求而得来,“死”亦不是我们可以控制。它们只行走在自己的规则之上,我们无从理解它,更无法改变。我们只有承受。既然这样,我们何必无谓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生”“死”描上那么多斑斓的颜色来迷惑自己呢?好像生死皆是可以由我们的人力任意涂抹的。这不仅徒劳无益,而且还极尽荒唐。我们何必不放松心态,闲闲地平静地与生死面对,不必夸大生,也不必渺小死。生死本是一个人的两极,在“生”开始,在“死”结束。只要平静接受已是足够。
第四章 去他的“我爱你”(5)
或者说,大千世界是一篇没有结束句的长文章,每个人只是一个小注脚,对于滔滔不绝的文章,小注脚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重要。
就如柏拉图解释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之所以从容就义:死后或毫无知觉,如无梦之夜一样痛快;或迁居彼界,得以和后来志士仁人相处,不必为思想而杀人者打交道,实为无限幸福。
他的结束语是:“分手的时候到了,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去路好,唯有神知道。”
读着自己想读的文字,想着自己所想的问题,是我每日闲杂时必做的功课,在这些功课中,东子有时候变得无限伟大,有时候变得让我咬牙切齿地恨,我会站在化妆镜前,对着镜中那个没有任何活力的我骂着,去他妈的,我爱你。去他妈的,东子,去他妈的,男人。去他妈的,爱情。
骂是这样骂着,爱却是异样强烈地在我的身体里穿行,没有一刻是闲着的,没有一刻。什么时候起?我不再奢望东子突然出现在我的身边,我甚至连那个矮小的朱小燕都一块咒骂,她凭什么可以和东子同居一室?她又有什么资格占有“我的东子”?
我是不讲道理的,我活着的时候,刘丽丽骂我抢了人家的老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是没有资格骂朱小燕,相比朱小燕而言,我是幸福的,拥有了东子的爱,而朱小燕守着的只是东子抽空情感的肉体,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
刘丽丽实用主义的理论常常让我在爱情的虚拟世界里碰撞,有时候自己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而芮儿却在更近的地方,望着痴情一片的我,嘲笑东子是个乡巴佬,只配娶朱小燕这样的女人,我是一枝鲜花插进了牛粪里,我却像捡了一个天大的贝一样珍惜着。
我爱你。这三个字对我是致命的。但没有这三个字,生与死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爱上一个在法律和道德上都属于别人的男人,为此我常常痛恨一切。这很没道理,我也知道。但这世上有很多有道理的事情吗?尼采总是说相对于意志而言,理性是有着巨大的缺陷的。尼采说“毒药可以摧毁一个虚弱的人,但同时也能让一个健壮的人更加坚强——而他并不把它当毒药。”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不把毒药当毒药的人;但我其实并不健壮,连健康都谈不上。这些只有在我死后,才会明白。一个不顾一切地爱的人,会是一个健康、健壮的人?
我不是芮儿,我更不是刘丽丽。我的伤口经常会疼,是那种刚刚割开时凉凉的,并不太疼,而过去一小段时间,才会肿胀撕扯,这时的疼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我在痛,倒吸着一口口凉气。我受的伤应该是致命的,就是那种压上最后一个筹码却眼看着被拨向了对方。这时,你才发现是赌桌选错了,这个桌子只有一种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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