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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跟我去上海,难道我要留她一个人在南京?这不行,我不放心。”
唐十似笑非笑的撇了一眼微微打开一条缝的房门,才开口说道:“毕竟故土难离。我看曼春聪慧机敏,这样的孩子一旦有了自己的想法,是很难掰过来的。我与明辉兄相识多年,这次回来,短时间内也不打算出国,不如就把她交给我照顾,等她年纪再长一些,再去上海不迟。”
汪芙蕖心思百转,觉得唐十的提议也不错。唐十知识渊博,谈吐不凡,教导一个小孩子再容易不过。更重要的是,他是出了名的交游广阔,好友遍布政界和经济圈,甚至还和黑道有所牵连,手段又深不可测,与他交好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汪芙蕖也不敢保证自己一定不会有请唐十相助的一天,这么一想,他不过是想养个孩子,别说只是侄女,若自己有亲生孩子,塞给他养也是值得的。
汪芙蕖温和笑道:“既然曼春执意要留下来,唐先生又有意相助,那我自然也是愿意的。只是那孩子年纪小,脾气又犟,若是做出什么错事,唐先生别跟她计较。”
唐十摆手:“一个小孩子,我能对她生气?再说了,就算真闯祸,也算不了什么大事。”
“那倒是,人都说这世上的事,只有唐先生不想办的,没有您办不到的。”
“哪有那么夸张,”唐十摇头,“真要这么厉害,我不就成神仙了吗。”
“在多少人心里,您可不就是活神仙。”
解决了汪曼春的去留问题,汪芙蕖没有在南京多待,毕竟他还有工作。而唐十,在汪芙蕖离开之后,也干脆利落得收拾了行李,打算去往别处。
“你不是说要照顾我吗?”看到唐十扛着箱子,汪曼春目瞪口呆,“你要食言吗?”
“怎么会?”唐十拎起汪曼春,心情极好,“当然是带着你一起。世界这么大,你不想去看看?放心,不会叫你叔父知道的。”
汪曼春:……别露出这种人口贩子一样的表情。
1924年5月,开往广州的火车上,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正面对面坐着。看上去二十多岁的那个,容貌俊秀,身形高瘦,穿一件普通白色衬衫和西装裤,正眉头紧锁,像是在沉思。对面的小姑娘穿着浅黄色小洋装,生的粉雕玉琢,也是一副严肃的表情。
“一、二、三!”唐十低声念完,两人同时出手。
大手出了布,小手出了剪刀。
唐十捂着脸低号了一声:“我不跟你玩了,一把都没赢过……”
汪曼春哼笑道:“我还不想跟你玩呢,水平太差了。”
“你去广州干什么?”她又开口问道。
“哦,那边新开了个学校,我一个朋友请我去当老师,”唐十叹气,“可以拿工资的。我最近穷得连生活费都没了,还是去赚点钱吧。”
民国十三年,广州,学校。唐十没有刻意隐瞒,汪曼春把三个点串在一起,马上就想到了他是去干什么的——中国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
小孩子是不该知道这么多的,所以汪曼春也就装作什么都没意识到的样子,扒着唐十的胳膊抱怨:“去广州有什么好的,广州夏天特别热。”
“南京也不凉快啊。”
“我家有电风扇。”
“嗯……我未来的办公室应该也有……吧……”
作者有话要说: 双十一既没有男朋友可以秀恩爱也没有钱刷淘宝,真。单身狗一个人默默开脑洞……
补充一下:
本文里的汪曼春,在遇到明楼之前,是只有前世的记忆但没有前世的情感的。
我一直在想楼春CP要如何才能成功HE——至少不能像原剧里那样不死不休。明楼和汪曼春之间最深的隔阂不是明镜的阻拦,不是政治立场的差异,而是三观。
明楼的三观太正了,他心里最重要的始终是国家,然后是亲人,最后才是汪曼春。他的心里不是没有爱情,只是爱情在战争面前一文不值,更何况汪曼春还是个汉奸。从我的角度来说,明楼此人完全没有黑点和槽点,他几乎是个完人了……嗯,就是有点胖。
再来谈谈汪曼春。汪曼春这个角色很容易激起人的同情心,但是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就想捂脸,夭寿哟,这得怎么掰才能掰出HE啊。
她的问题在于三观。
如果只是家仇,汪曼春和明楼的情路可能诸多坎坷,但最坏的情况也不过就是一拍两散;如果政治立场不同,以明楼的本事也可以将汪曼春策反。可是当明楼看到汪曼春用活人练枪的时候,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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