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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子骂老逼壳,骂得抹着眼泪狂走。她与父母为什么会闹成这样?具体细节,我并不清楚。听说,于萍的父亲蹲牛棚的时候,于萍回城探亲,县革委会的某人看上她。于萍不肯,被母亲灌醉了,用女儿的贞操交换了丈夫的自由。这是传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于萍身上一定发生过比较不幸的事。但谁会关心她的不幸?大家只晓得城里来了一个于逼。
我以为于萍这辈子算完了。但二零零六年,我在北京遇上于萍,是在王府井的那个教堂。我没认出她。她叫出我的名字。她是来做祷告的。她已经是一位虔诚的教徒,并嫁了一个法国驻华参赞,不久后要跟随夫君赴法。我们在星巴克喝了一杯茶。我要的是芒果冰爽茶。她要了杯伯爵红茶。她坐在椅子上坐的姿态非常迷人。我们互相询问近况,互道珍重,然后挥手再见。她怀里还一直抱着条雪白的叭巴狗。当她的手被狗的舌头轻舔着的时候,她笑得像一个三岁的孩子。
我们都没提起过去的事。
于萍大约是在八十年代初离开老家的,去了哪里我不知道。我对她后来的经历一无所知。但我得说,一九七五年的于萍确实起了一个坏傍样,县里很多在社会上混的女孩子,都不以与男人睡觉为耻,一荏一荏,跟韭菜一样。当然,人名还是数得过来,长征巷的三姐妹、红旗街的陈向阳、反修路的许胯子,并没有像当下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十步之内必有小姐,整个村庄整个乡镇的女孩子都去卖淫。但不管怎么说,这种情况在性相对保守,道德能杀死人的那个年代还是非常罕见。我很诧异。可能是我的老家比较特殊。后来,我打听过邻近几个县城有没有这样情况发生,有,没有成为普遍的现象。又或者说,他们那里这种现象并不比我老家逊色,只是我问到一个不知道内情的人罢了。一个圈子有一个圈子的法则,没真正进去,就不可能知道水的深浅。
最后像于萍这样修得善果的,寥寥无几。不是在后来的几次严打中被抓去坐牢,就是改名换姓远嫁他乡,再要么是死了,七成是被人弄死的,三成是自己投河死的。一九七九年有个女的,叫兰姐,手腕比起一九七五年的于萍要高出一筹,很懂得用身体驾奴男人。县里的几大流氓团伙竟然被兰姐的手指奇迹般地捏在一处,在她的领导下,团结合作,打遍邻近几个县,威风凛凛。兰姐有港台录像里黑道大姐的风范。谁也没想到,一天晚上,兰姐犯了烟瘾,去外面买烟,被四个十来岁的少年打晕了*,尸体还被扔进河里,几天以后浮出来,被鱼虾啃得面目全非。说来也凄凉,最后给兰姐收尸的,还是她的老母亲。她那么多的情人姘头没一个愿意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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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世 十七(1)
云变厚了,如同一头头吃饱睡足的羊,在草地上缓缓移动。由青变蓝的光好像是从被打碎的缸里倾泻下来的大米。我仿佛置身于船中,整个公园在轻轻摇晃,又像那逐渐倾斜的甲板。这让我觉得眩晕,不得不抓紧长椅下方的那两根冰凉的铸铁,以免自己从甲板上滚落到那不可知的暗中。
黑暗中飘来玫瑰的花香。那是一个口若悬河的小伙子给他的姑娘带来的礼物。
就在这张长椅上,他们拥抱亲吻,让被螺丝钉牢牢固定在铸铁上的长椅也摇晃起来,变成了一个沿着河流飘来的摇篮。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姑娘呀,在淡蓝色的月光下,我也能看见她颈上细微的茸毛,眸子里漾着的水,以及她粉红的纤细手指还是。时间因为他们对未来的想象变得缓慢下来,就像一种热带水果里淌出的晶莹汁液。
他们的相爱打扰了另外三个在公园里游荡的少年。他们穿着圆领衫,嘴里喷出酒气,耳朵上各夹着一根烟。他们互相望了一眼,又低头各自看了一眼手中贴腕藏住的刀子——那是他们从公园外面的地摊上买的。这种五块钱一把只能切西瓜的刀子给了他们勇气。他们从灌木丛后跳出去,一个人把刀子架在小伙子的喉咙上,一个人卡住姑娘的脖子,另一个人用力撕开姑娘的衣裳。他的手又湿又黑。她试图反抗。他用石头砸她的头。她的黑头发变成了红头发。然后,她就像一颗卷心白菜,被一层层剥开。他们搂着她,舔她的脸,她的鼻子,她的嘴唇。她很快就被弄脏了。白晰的身子满是黑手印。他们撬开她,轮流进入她体内。那个口口声声要为她奉献出生命的小伙子,自始至终只是在刀子下簌簌发抖。当他们离开后,他也飞跑着离开了。姑娘静静地躺在长椅旁边的草地上。
“威胁随时存在,暴力随时可能出现;人们因为事发突然而惴惴不安、心怀恐惧——这才是个体生活的实际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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