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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请的客人太多了,而伯爵却无力招待他们,即使是限定只宴请亲戚,蓝斯福城堡里的餐厅也不够大,所以,他们免除了冗长的结婚喜宴。
在教堂仪式之后,只有一个招待会,这样,公爵和他的新娘就可以先一小时溜走。
早晨起床后,他的情绪一直很低落,虽然他打破了自己的规律,喝了点酒,却仍无法驱除心头这份消沉。
白兰地酒虽好,却减轻不了被迫做事的不快,以及对未来的忧虑。
他进入村里的教堂,发现里面挤满了人,空气闷热得令人窒息,他有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想要逃出这场他所谓的“嘲弄的婚姻”
克拉瑞丝的出现,更激起他对整个事情的恼怒。当他在男傧相的陪同下走出休息室时,竟然发现她在第四排的座位上向他微笑,那时,他告诉自己:他真想把她勒死!
她看起来有说不出的可爱,他想,她竟然参加他的婚礼,真是太无情了。
可是,她也算是附近的邻居,如果拒绝了伯爵的邀请,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议论。
她的出现使他不舒服,他憎恨这种感觉。正如他怨恨所有这些发生在他身上的事。
教堂的末端起了一阵骚动,男演相向他耳语道:“新娘到了!至少她没有让你久等!”
安东妮亚准时的原因,公爵嘲弄地告诉自己,并不是顾虑到他的感觉,而是不愿使送她到教堂的马儿,在这么热的天气里久等。
看到费里西蒂,他不禁自问:如果他娶的是克拉瑞丝原先替他选定的这个女孩,而不是她那个平凡却很爱马的妹妹,走不是比较明智?
费里西蒂穿着和她眼睛很相称的淡蓝色伴娘礼服,捧着一束粉红的玫瑰,金发上戴着同样粉红的花冠,看起来很漂亮。
她那种白里透红的美,正是侯爵夫人的缩影。
费里西蒂向他行礼,起身时,用柔和而且只有他听得到的声音说:“谢谢你!公爵阁下一定了解我是多么、多么地感激”
公爵生气地问自己:其他男人,处在他的地位,有他这样的声誉,会让一个漂亮女孩因为他没有娶她,而向他致谢吗?
他很快瞥了一眼正挽着父亲手臂走上过道的安东妮亚。再一次告诉自己:他做错了。
安东妮亚的脸上有一层毛织花边面纱,很难看清楚她长得什么样子。
两个幼童很不情愿似的;拉着她结婚礼服后面长长的衣裙,被他们的保姆推着往前走。
后面,就是当伴娘的费里西蒂。
仪式由圣阿木斯的主教,还有当地的教区牧师主持。主教发表了一篇令人厌烦的演说,公爵根本不听他说什么。
然后驾车去城堡。村中扎起了凯旋门,儿童们把小小的花束抛入敞篷的马车里。
城堡里挤了一大堆人,似乎比教堂里更热、更令人窒息。
到了安东妮亚上楼换衣服的时候,公爵觉得,如果要他再等久一点,他就要一个人离开了。
幸好——公爵相信她一定是又想到在等着她的马了——安东妮亚的动作,比在这种情况下的大多数女人要快得多。
现在他们终于逃脱了,公爵满意地想。他一边拍去外衣上的米粒,一边觉得这个向新郎、新娘洒米粒,代表繁衍和丰饶的异教习俗,早该扬弃了。
“我听到那些马蹄铁和靴子在后面卡嗒、卡塔响,你想我们是不是该停下来,叫马车夫把那些东西丢掉?”安东妮亚问。
“我有个更好的主意!”公爵回答。“我已经吩咐把我的小马车准备好,等我们出了村子,快到交叉路的时候就换乘小马车,这样也许不合常规,但很快就会到伦敦!”
“那比关在这里面几小时有趣得多。”安东妮亚欢呼着。“你真聪明,居然想得到这一点!”
她赞美的声音,使他整个早晨的烦躁缓和了些。
他们沉默地前进,然后马车停了,安东妮亚迫不及待地跳下来,奔向正在等他们的小马车。
公爵注意到,她—一问候负责管理的马夫,称呼他们的名字,然后轻拍那四匹非常相似的粟色马。
她和马讲话,它们也用鼻子摩擦她,公爵发现她脸上的表情,是他以前不曾见过的。
“我真高兴乌法斯能送我到伦敦去,”她跟埃威斯说。“我一直很喜爱它。”
“是的,我的小姐。”埃威斯有点迟疑地回答。
他对安东妮亚当着公爵的面跟他说话而感到不安,同时,他也怕公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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