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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准备了一点酒菜瓜果,正想喝两杯。
就在那时候,那个神秘的客人来了,当时对方只是说来寻求合作,但是事后才知道对方的一点情况,他没有敢再继续和对方联系过,但是也没有报告总部。他一向是一个很稳重,很本分的人,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大事,却也没有犯过大错。
多做多错,多言买祸,知道的事越多,烦恼也就越多。
这是他做人做事的原则。
就因为他一直把握这原则,所以他能在**过了四十年太平日子。
本来在明邵一行到达维斯那的时候,他并不是没有听到风声,也并不是完全不知道那个小伙子就是这次的最高首领。
可是明邵既然没有找上他,他就不妨装糊涂。人家既然不说,他又何必多事?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
一个六十多岁的人,难道还想出什么大风头?难道还想往上爬,去做委员会主席?现在他已经有了点继续,在波尔多有几亩地,交给几个老实巴交的佃农种葡萄园。
自从他的妻子过了更年期后,他们就分了房,可是他从来没有再找情人的意思,家里的丫头们,他更连碰都不碰。
圣会的规矩很严,他不能让人说闲话。
可是城里那些小巷子里面如果来了新鲜干净的小姑娘,总会派人来通知他,他偶尔也会安排一个稳秘的地方,去享受半个晚上。
那是银货两讫,彼此都不吃亏的交易,他既不必为此羞愧,也不怕惹上无谓的麻烦。
何况,在他这种年纪,居然还能有“余勇”来做这种事,他心里多少总有点沾沾自喜,每次事后,都会觉得精神特别振奋,活力特别充沛。
对于这种生活,他已经觉得很满足。
天气又开始有点凉了,他想叫来福去准备点酒菜,下大雨的晚上,他总是喜欢喝两杯。
来福是他的忠仆,已经跟了他二十多年,平时总是不离他左右。
可是,今天他叫了两声,居然没有回应。
来福的年纪也不小,耳朵也没有以前那么灵了。再过一阵,也该让他享几年清福。
来福,如果是中国人就会想这个音译的名字多么吉利,一个人要知道怎么来住自己的身上加福气,才真正的有福气。
亚当斯慢慢的走到门口,又大声叫了两遍。
外面果然有了回应。
“来了。”
他刚听见这两个字,就有个人飞了起来。
不是走进来,也不是跑进来,是飞进来的,就像是根木头一样,斜斜的飞了起来,然后又像一根木头般“叭哒”一声,落在地上;
这个人的确是来福,只不过已经没有气了,因为他的脖子已经被人扭断。
亚当斯全身冰冷,就好像一下子掉进冰窖里。
他看见了一个人,站在对面的门口的花园边上。
可是等到第二声霹雳响起时,这个人忽然就已到了他面前。
一个年纪并不算很老,但是一把络腮胡子让他显的很沧桑,眼神中带出一种恶毒的凶光的男人。
他当然不知道这个人就是世界三大佣兵公司之中ak佣兵公司中的虎将波比奇。
可是以他多年来的经验,他已感觉到这个人一来,他平静的生活就要结束。
他看着这个人负者手走过来,他一直在尽力控制着自己,尽量保持镇定。
波比奇终于抬起头,看着他笑了笑,道:“来福已经来了,你还要找谁?”
他笑得很愉快:“你这所有的十八个兄弟都已经来了,都在外面门口等着,你一叫就到,只不过他们当然都不会自己走进来了。”
亚当斯的心沉了下去。
这个人虽然笑容满面,轻言细语,却带着种刺骨的杀气。
这种人如果说他已经杀了十八个人,就绝对有十八个人的尸体躺在院子里,绝不会少一个。
亚当斯知道自己全身都在冒着冷汗,甚至连脸上肌肉都无法控制。
十八个人,十八条命,都是和他朝夕相处的兄弟。
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要对他们下这种毒手?
波比奇微笑道:“你看不出我是什么人的,因为我手上没有穿ak那种又笨又重的臭皮,我不想让人一眼就看得出我的来历。”
亚当斯道:“你是牟尼派的人?”
亚当斯道:“我就是波比奇。”
亚当斯听过这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