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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交际、朋友多,人前背后,称兄道弟,绰号“死铁”。来编辑部送稿那天,一看见责编张红,他当即作遗憾不已状:“我应该在这叠破打字稿上,加上一朵玫瑰。”
张红一笑,赶紧请坐沏茶。
如今的作家,要么非常世故深沉,要么有点神经兮兮,张红骨子里并不喜欢这个群体。程志高显然属于神经兮兮那一类。其个子也跟其志向成正比,很高,然而很瘦,简直是骨瘦如柴,就像是本匠师傅用几块板条凑合着钉起来的。与此相应的是,他的头发比张红的头发还长,自称受到足球偶像罗伯特·巴乔的影响,扎起了飘逸的马尾巴。
不过,张红对程志高的作品非常感兴趣,由起初的认同,逐渐变成爱好。“我注意到,你不仅有深厚的生活积累,还有相当广博的学识修养。”张红说,“我猜你一定读过很多好书。
能不能给我传授一点经验?“
“恰恰相反。”程志高哈哈大笑,“我最不喜欢正儿八经读书了。告诉你一件事吧:小时候在学校张榜公布成绩时,我爸为了方便地找到我的大名,总习惯从后面看起。”
“可你读了大学。”
“当然啦,任何考试都能作弊。对吧?”
张红也哈哈大笑。
程志高反而不笑了,空前严肃:“真的。我连自己的作品都一概不读,哪怕是为了自我陶醉。我习惯兴之所致、懒洋洋地看点什么,手边有什么就看什么。那书的位置一定要近在眼前,如果隔了两米远,我也就不会想起读它了。”
张红就觉得程志高矫饰夸张,而矫饰夸张后面往往隐藏着深深的虚伪,也许这是今天男人的通玻而女人更怪,明知对方有点虚伪,可干吗还被他的矫饰夸张所吸引呢?
这不?程志高第二次来编辑部闲聊时,真的给张红送花了,不过,不是玫瑰,而是——亏他想得出——一打棉花。
张红差点笑岔气。
程志高很不高兴:“笑什么笑,我的大编辑?为了这打棉花,我‘打的’专程跑到郊外的棉田做贼,这可是我平生第一次偷人家的东西呐。”
“真的?”
“那‘的士’司机还以为我是个神经病为了不使他过于不安,以致造成交通事故,我胡侃自己是美籍华人,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此次专为考察伟大祖国的棉花而来,争取数千万美元的无息贷款埃”“他信你啦?”
“NO,NO。”程志高摇摇头,“因为结果我付的是一张张皱巴巴的人民币,辜负了他对我的殷切期望。”
“你不是想给我送玫瑰吗?”张红瞧着手中荒诞的棉花就忍俊不禁。
“傻心眼了吧你。我为这玩艺花的钱,耗费的时间,还有创意的绞尽脑汁,哪一点不远在买一把玫瑰之上!”
听他这么一说,张红便不笑了,甚至还有点儿感动。半晌,程志高抽上一颗烟,叹了一口气:“我喜欢出人意料。图个乐吧。请你别误会。我曾经给一个女孩每天送一打玫瑰,风雨无阻,可最后还是让她一脚蹬掉了。从那以后,我看见玫瑰就打哆嗦。”
就这样,两人彼此熟悉后,张红便直呼程志高的绰号“死铁”。“死铁”有事没事给张红打电话,或往编辑部跑,不时请她吃饭,谈天说地,好不快活。
编辑部的人都以为他们拍拖了,郎才女貌倒不失为天生的一对。有一天,编辑部主任老何半开玩笑地问张红:她跟“死铁”的关系,目前是“现实主义”,还是“超现实主义”?
张红的脸顿时飞上一片彤云:你自己以为子虚乌有的事,当别人以为存在,很大程度上你会动摇自信。
莫非这就是谈情说爱?莫非谈情说爱中人,一开始会不以为意、不以为然?事情总是以偶然开始,以必然结束。
归根结底,你喜欢他吗?
她不知道。
她需要一种自持,女人的自持。
她有意疏远“死铁”。
有一次,后者刚从印刷厂拿出自己的一本油墨未干的随笔新著,兴致勃勃给她送来,刚进门,她就借口有事离去,使之好不尴尬。
而当夜深人静,一个人守着诺大的套间,孤独像无穷无尽的浪涌,扑面而来,她分明感到自己是爱上了。不然,这没来由的孤独怎么会如此咄咄逼人呢?
张涛每到周末才回家一趟,也隐约发觉了姐姐的异常,跟她说话,她常常走神,于是问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张红本欲敷衍,可想起姐弟间“共守秘密”的承诺,就把事情一点一滴地告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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