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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70:30的种族混合比例不是一个稳定均衡。假如这一混合比例或多或少遭到破坏,而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就会出现向其中一个极端移动的势头。令人遗憾的是,无论到达哪个极端,都不会出现类似的回到中间的势头。虽然隔离是一个早已料到的均衡,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会在这一均衡过得更好。每一个人大约都希望住在一个混居社区。但这样的社区几乎不存在,即便找到了多半也维持不下去。
这里我们再次看到,问题的根源在于一户人家的行动对其他人家的影响。从70:30的比例开始,若有一户白人家庭取代一户黑人家庭,这个社区在打算搬进来的黑人家庭看来就会减少一分吸引力。但造成这一结果的人不会被罚款。用道路收费站打个比方吧,我们也许应该设立一个离开税。不过,这么做将与一个更具根本性的原则发生矛盾,这一原则就是选择在何处居住的自由。假如社会希望防止出现“颠覆”,就不得不另找其他政策方法。
假如我们不能向一户打算搬走的家庭收缴罚金,说他们对仍然住在那里的住户以及现在可能不想搬进来的住户造成了损害,那么,我们就要采取措施,降低其他人跟随照搬的激励。假如一户白人家庭走了,社区不该就此对外面的另一户白人家庭减少一分吸引力。假如一户黑人家庭走了,社区不该就此对外面的另一户黑人家庭减少一分吸引力。公共政策有助于阻止这个颠覆过程加速。
芝加哥橡树园作为一个种族和谐混居社区,提供了一个绝妙的例子,说明了什么样的政策管用。这一社区采用了两种手段:一是该镇禁止在房屋前院使用写有“出售”字样的招牌,二是该镇提供保险,保证住户的房屋和不动产不会由于种族混合比例改变而贬值。
假如很偶然地,同一时间在同一条街道上有两所房屋出售,“出售”的招牌就会将这一信息迅速传遍整个社区,传给可能的买家。取消这样的招牌使我们有可能藏起这种有可能被视为坏消息的信息;在这所房屋出售之前,没有人需要知道有这么一所房屋要出售。结果是避免了恐慌(除非恐慌有正当理由,在这个案例中恐慌只是被延迟罢了)。光有第一个政策并不足够。业主们可能还是担心,觉得他们应该趁着还能出手的时候卖掉自己的房屋。假如等到整个社区“颠覆”以后再卖,就拖得太久了,你很可能发现自己的房屋已经大大贬值。不过,假如该镇提供保险,这就不成问题了。换言之,这份保险消除了会加速颠覆过程的经济上的恐惧。实际上,假如这种保证可以成功阻止颠覆过程,不动产的价值就不会下跌,且这一政策完全不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向一个全黑人均衡的颠覆在美国城市已经成为一个更加普遍的问题。不过,近年来的投资修缮,即仅向全富人均衡的颠覆开始成为主角。假如不加干预,自由市场常常会向一些令人不满的结果发展。不过,公共政策加上我们对颠覆过程的认识,将有助于阻止向颠覆方向发展的势头,从而使脆弱的平衡得以保持。
6 .可能高处不胜寒
顶尖律师事务所通常会从自己内部资历较浅的同事当中选择合伙人,使之成为新的股东。没被选上的人必须离开,而且通常会转到一家不那么有名的律师事务所。在虚构的贾斯廷…凯斯律师事务所,选择标准是如此挑剔,以至于多年来根本选不出一个新股东。资历较浅的同事对职位停滞不前的状况提出抗议。股东们的回应则是推出一个看上去非常民主的新体系。
以下就是他们的做法:到了一年一度的决定股东人选的时候,10名资历较浅的年轻同事的能力会按1到10打分,10分为最高分。这些资历较浅的同事私下得知了自己的最后得分,然后被请进一个大会议室,他们将在那里自行投票决定成为股东的必需得分。
他们一致认为,大家都能当上股东是一个好主意,当然他们更愿意回到从前人人都不是股东的日子。于是他们将必需得分定为1分。接着,其中一个得分较高的同事建议将必需得分定为2分。他的理由是这样可以提高整个股东团体的平均素质。这一建议得到9票赞成。惟一的反对票来自能力最差的同事,而这个人就这样失去了成为股东的资格。
接下来,有人提议将标准从2分提高到3分。这时,还有8人得分高于3分,他们一致赞成这一改善整个股东团体的提议。只得2分者反对,因为这一提议使他失去了成为股东的资格。令人惊讶的是,得分最低的同事对提高标准的提议投了赞成票。无论这一提议能不能通过,他反正不能成为股东。不过,若是这一提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