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3/4 页)
因拥立有功,受到英宗的重用和赏赐,由武清侯升为忠国公,食禄1500石。英宗对石亨言听计从,让其掌握京军。石亨借机大肆培植党羽,干预朝政。他的侄子石彪英勇善战,想要谋取大同守备的要职,这样就可以和石亨内外结合,遥相呼应。英宗本来对石亨的专横已经有所不满和不安,这次借口石紫禁城东华门彪私自让属下奏请谋取镇守大同事,便将石彪逮捕下狱。后来又罢去石亨的职权。次年,石亨因事被诏捕入狱,籍没家产。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石亨瘐死。什么是瘐死呢?瘐死是指在监狱中因疾病、饥饿、折磨等原因而非正常死亡。随后,石彪亦被诛,权臣石氏的权势倾刻间烟消云散。有人认为石氏虽然作恶多端,但罪不至死。但石氏之败,为英宗去了心头之患。
曹吉祥。
曹吉祥是参与夺门之变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他是永平滦州(今河北滦县)人,宦官。早年依附于王振,参加过麓川之役、征兀良哈、讨邓茂七和叶宗留等,立有军功。石亨之败,给曹吉祥以很大的打击。天顺三年(1459),英宗听从内阁大学士李贤的意见,下诏禁用“夺门”字样。因为李贤认为,“夺门”意味着英宗得到皇位的不合法性,不过是石亨等人张大其功罢了。曹吉祥看到夺门之功被否定,石亨败亡,心里恐惧,渐蓄异谋。曹吉祥和他的侄子曹钦,蓄养了大批死士,决定于天顺五年(1461)七月举事。事发前夜,马亮畏罪告变。曹钦知事已泄,匆忙起事,杀死锦衣卫指挥同知逯杲等人。逯杲,本来得到过曹吉祥推荐,后来揣摩英宗的意思,刺探石亨、曹吉祥的阴事,多有讦告,曹钦恨之入骨。曹钦屡次攻打皇城不得,便退守曹宅,最后战败,投井而死。3天后,曹吉祥被磔于市。
于谦。
于谦(1398~1457),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字廷益,号节庵。永乐进士,曾随宣宗平汉王朱高煦叛乱。出按江西时,卓有政绩,百姓称颂。正统十一年(1446),曾遭人陷害于谦像入狱论死,因百官百姓力请得免。土木之变时,为兵部右侍郎。英宗被俘、也先直逼北京的消息传到北京后,人心惶惶,这时于谦挺身而出,担负起保卫北京的重任。在此期间,他主要做了以下几件大事:第一,拥立景泰帝。明朝因无国君,人心不稳,情势动荡。当时英宗长子才3岁,无法胜任军国大事;监国的朱祁钰,是英宗的异母弟,22岁,年富力强。于谦及百官与皇太后商议,拥立朱祁钰为帝,稳定了混乱的局势。第二,力排南迁之议,保卫北京。翰林侍讲徐有贞等人想要南迁以避兵锋,于谦坚决反对,认为一旦南迁则北京、九边都将不保。在于谦的力争下,景帝下定决心保卫北京,并把守城的重任交到于谦身上。土木之变,英宗所率50万京师劲旅皆没,北京只剩下不到10万老弱病卒。于谦招勤王兵,整饬军务,列兵九门,亲自督战,破瓦剌军,成功地保卫了北京城。第三,社稷为重君为轻。也先以英宗为奇质,逼迫明廷就范,漫天要价。于谦认为社稷为重君为轻,主战不主和,使得也先奇货可居的愿望没有实现,维护了明朝的利益。英宗通过夺门之变重登宝座的当天,就传命在朝班中逮捕于谦。论刑当凌迟处死,籍没家产。英宗颇为犹豫,认为“于谦实有功”,不忍心杀害功在社稷之人。此时,参与夺门之变的徐有贞提醒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那意思就是说,如果不杀于谦,你就是得位不正,没有合法性。这样英宗才下决心杀于谦。于谦被杀,可能始终是英宗心中不可解开的一个心结。于谦死了以后,蒙古又开始屡屡骚扰明朝北方边境,英宗计无所出,只是忧心不已。有一天,恭顺侯吴谨趁机在旁进言:“如果于谦还活着的话,一定不会让敌人如此猖狂。”英宗听了,默默无语,也不怪罪吴谨,想必其内心肯定会起波澜的吧!英宗复位后,陈汝言继于谦为兵部尚书,不到一年,因事获罪,抄家时缴获赃物巨万。英宗召大臣去看,很伤心地说:“于谦在景泰朝深受信用,死的时候却家贫如洗。陈汝言贪得也太多了吧!”于谦抄家之时,家无余赀,只有正门锁得紧紧,打开一看,却都是景帝所赐的蟒衣和宝剑。故而英宗如此感叹。于谦诗文亦佳,《石灰吟》被认为是他人生的写照: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英宗自小受到良好的宫廷教育,本性也不坏,只因贸然出征,沦为阶下囚,不仅自身命运徒增波折,也使大明帝国陷入危机。不过,也许正是由于被囚、被禁的经历,使得英明剔红楼阁人物圆漆盒宗对命运多了几分敬畏,对人命多了几分尊重,对世事多了几分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