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4 页)
他们违背了社会道德,做的事情有愧于良心。他们的这种行为必然会遭到人们的指责和唾弃。
我国历来有扶危济困、救助弱者的优秀传统。广为赞誉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都是鼓励和支持人们见义勇为的。而这正是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契约精神的一种集中体现,也是使我们这个社会能够获得安定和谐的善良契约。而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的见死不救行为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眼见他人陷入险境,自己有责任救助或有能力救助却袖手旁观,通常被看作是社会的道德恶行而受到谴责。见死不救者的心态无非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是他们有没有想过,如果歹徒侵害的是自己的姐妹,车祸事故或溺水的是自己的兄弟,是不是别人也要见死不救呢?是不是也会因此对见死不救者痛骂、痛恨甚至记仇一辈子呢?根据善的契约精神和契约原则,只有你与人为善,别人才会以善对你;没有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权益,也没有毫无权益回报的义务。当你对别人的生死置之不理时,别人也会对你的身陷绝境无动于衷。对他人漠然所获得的回报必然是别人对你的冷淡。
个人的最高义务,即在安守其职责,作为国家的好公民。
——英国近代哲学家、思想家霍布斯
不践踏法律、道德和良知
2004年6月,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张海超到新密曲梁乡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振东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2007年下半年,他感到身体不适,主要表现为胸闷、咳嗽。张海超先后去郑州市二院、省胸科医院、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数家医院检查,医生们都给出了一致的结论:职业病——尘肺。但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取得了去做正式鉴定的机会,但郑州职防所却为其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
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验肺”。 在他的一再要求下,2009年6月郑大一附院为他做了手术。
结果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了他肺上的大量粉尘,肉眼可见。医生还为张海超做了肺部切片检验,排除了肺结核的可能。在郑大一附院出具的张海超的“出院诊断”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一条就是:“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2009年7月26日,在卫生部专家的督导之下,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再次组织省、市专家对张海超职业病问题进行了会诊,明确诊断为“尘肺病Ⅲ期”。目前,河南省卫生厅已经给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通报批评;给予张海超所在的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耿爱萍撤职处分。
在新密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调解下,张海超获得了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615万元的赔偿。
在投下一个砖头都能砸中一个专家的中国,一个普通工人的职业病鉴定竟然要闹到开胸验肺的地步,这真是黑色幽默。如今全国尘肺病患者保守估计已超过60万人,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我们没有理由忽视他们的身体健康,更不能违背法律和道德、昧着良心把有职业病说成没有。我们这个社会是法律社会,是讲道德的社会,也是倡导契约精神的社会。在我们的这个社会,人人平等,人人都有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权力,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够忽视和侵犯别人的权利。如果张海超是那个卫生局长的亲戚,或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所长的家属,或是那家企业老板的家属,他们还会对他的健康无动于衷吗?显然不会。很显然他们没有做到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别人,更不要说具有契约精神了。
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对*家族弊案作出一审宣判,*涉五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罚金2亿元(新台币,下同),褫夺公权终身。扁家人全部获刑。
其中,同案被告吴淑珍被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科罚金逾3亿元;陈致中被判2年6个月,罚金15亿元;黄睿靓被判1年8个月,资产没收。
*是台湾地区首位涉及贪渎弊案的卸任领导人。扁家涉及“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海外洗钱、南港展览馆弊案,以及以安排金融机构人事、募集政治献金为名,分向陈敏薰、辜仲谅收受巨款。仅仅是*案的判决书就长达1200页。
从个体行为来看,如今社会中那些无度恶搞、贪污受贿、生活腐烂、*泛滥、赌博成风、不尊老爱幼、不赡养父母等现象产生的根源无不是法律意识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