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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个城市外教一对一的价格是180…240元/小时之间)
就这样,每天章桓的侄子放学后都会到他在派出所附近租的屋子去,听“一个漂亮的外国人”讲两个小时课。
就这样,亲王在这份工作里投入了极大的热情。
因为到了晚上,亲王就可以用自己辛苦所得的30块钱买肉串和馄饨吃。
一段时间后,亲王聪明地发现,如果自己多喝一碗馄饨,多吃两个火烧,就能少吃二十串左右的肉串,省下的十几块钱还够支付第二日的早午餐。
就这样,亲王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以至于每夜在自己和亲随们剥下的酒店里都睡得格外香甜。
就这样。
这一天,弗里厄坐在章桓家的小凳子上,和他的侄子章晓渝聊天。
辅导时间已经结束,小孩子却不愿意走,缠着弗里厄讲着讲那。
章桓的哥哥嫂子早就叮嘱过儿子,要利用一切机会和那个老外对话,延长一下学习时间,付得钱会更少。
他们又怎么知道,这老外的中文已经过专业八级了?
章晓渝今年8岁,正在读小学三年级,相当乖巧可爱,开口闭口管亲王叫“哥哥”,亲王因此洋洋得意,觉得自己外貌年轻靓丽无可匹敌,却不知已经被那小片警占了辈分去。
章桓刚下班,制服还没换下来,坐在一旁削苹果吃,苹果又香又脆,削起皮来汁水四溢,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好闻的清香。
章桓记得小孩子爱吃,先是给侄子削了一个;瞥了那个胡诌八扯的黄毛,看着那人因为两个多小时不住口儿干裂的嘴唇,还是心软多削了一个,把两个苹果切成小块装了一碗,插上牙签,方便两人学习的时候拿起来吃。
“这个叫Apple,晓章渝。”亲王趁机寓教于吃,却把人家小孩名字叫错了。
“你才章鱼!你才保罗!”小孩立着眉毛还嘴。
“保罗是我堂哥。”亲王假装听不懂。
章晓渝一嘟嘴,把牙签一扔,不吃了。
亲王乐见其成,把整个碗都端在手里。
一边吃,还不忘了多说一句:“This is an apple。这是一个苹果。”
“切!”小孩子不屑:“明明是一碗苹果!不,半碗!不,见底了!啊啊啊!哥哥你是怪物!”
“哥哥不是怪物,哥哥是吸血鬼。”弗里厄摆手纠正,换来章桓一个白眼。
对面而坐的章晓渝已经被亲王吃苹果的速度震惊得长大嘴巴,呆呆地转向章桓,控诉道:“叔叔!哥哥嘴太馋了!”
“我要吃苹果!”小孩子被弗里厄的吃相勾起了馋虫,忽然也觉得苹果很好吃了。
章桓只好再给小家伙削个苹果,劝到:“别闹了,我再给你削个大苹果。”然后又抱怨一个人霸占整个碗的弗里厄:“你说你也是,和小孩子抢什么呢?”
亲王没吭声。
“大苹果”他们也该到纽约了。弗里厄把空碗撂下,又抓起一个没削皮的咬了一口,边吃边想。
那张网太大,血族被缠住却不敢妄动,但是如果是丑门海,应该是没问题的。
等待她的即便是个陷阱,是个地狱,也可以被她破了格局吧?
对她来说,天翻地覆,生死扭转,不过是一场风与水的争锋。
“This is an apple; too。”亲王又开始了换汤不换药的教育。
其实就是坑人家苹果吃吧?
曾经有个爵士歌手这样唱道:“成功树上苹果何其多,但如果你挑中纽约市,你就挑到了最大的苹果。”
这里是天堂。这里也是地狱。
这里是最好的城市,奢侈享受、多元文化、美丽风景、经济命脉,任何人都可以一夜暴富,一夕成名。
这里也是最坏的城市,贫穷拥挤、暴力倾轧、混乱□,任何人都可以在此轻易陨落,如同一颗沙砾尘埃。
纽约就是这样一个城市。
今天,有这么一群人来到了这个城市。表面上,他们有的是精英,有的是新贵,有的是刚刚退役的特种兵。
事实上,这群人他们有的不是人,有的不是人,有的刚刚不是人。
神仙?
妖怪?
随便怎么想。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
这群人有这么一个共识:
瞳雪的归瞳雪,丑门海的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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