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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些农夫没有按承诺将收成的三分之一给我,我赔了 13000 塔卡。但我还是很高兴。我们设法在从未在旱季有过产出的地方收成了庄稼,这些土地长满了绿油油的稻子。没有什么如同农夫们收割稻谷的景色这样美丽,这景象温暖了我的心。
第三章 回到吉大港(3)
但我还是有一些忧虑。三方共享试验的成功突出了一个我以前未曾重视的问题。一旦稻子收割,就需要劳动力来把稻米从干穗上脱粒。
把这种不用脑子、让人厌烦的工作交给最廉价的劳力:那些走投无路、濒临乞讨的赤贫妇女。这些穷苦的妇女一连几个小时用双脚将稻米脱粒,紧抓她们面前墙上窄小的墙檐,以使自己保持直立。25 到 30 个妇女整天持续这种不停扭曲的动作,用她们的双脚扭缠着稻穗,来将稻子脱粒。清晨,她们会飞跑去上工,抢占靠墙比较舒服一点儿的位置。一种多么可怕的生活呀——投入你全身的重量,用你的赤脚,一天十小时做着枯燥疲倦的动作,只挣 40 分钱!这些妇女中许多是守寡的,离婚的,或是被遗弃还带着需要抚养的孩子的,她们穷得连佃农都当不上。她们没有土地,没有财产,没有任何希望。她们是穷人中最穷的。我看得很清楚,一个农夫越富有,他从我的三方分享农作的试验中所得的越多;一个工人越穷,得到的收入就越少。“我们怎么会因为你的三方共享农作感到高兴呢?”一个妇女对我说,“干几周的脱粒之后,我们就失业了,也就再没有什么可指望的了。”她说得对。如果有经济来源去买脱粒机自己操作的话,一个妇女从同样的工作中至少能挣四倍的工钱。
随着对乔布拉村贫困状况研究的深入,我越来越认识到,将赤贫的穷人与勉强为生的农夫加以区分是很重要的。国际上一些乡村开发规划总是将重点放在农夫和地主身上,而在孟加拉,总人口的半数以上都够不上勉强为生的农夫的水平。在我研究乔布拉村时,政府官僚们与社会科学家们还没有阐明“穷人”到底是指哪些人。当时,“穷人”
可能有许多含义。对一些人来说,这个词指失业者,文盲,没有土地的人,或是无家可归的人。对另一些人来说,“穷人”是指那些不能使他或她的家人全年吃饱饭的人。还有另一些人认为,“穷人”是住在茅屋顶的烂房子里的人,营养不良,或是没送他或她的孩子去上学的人。
这种概念上的含混不清大大地破坏了我们为消除贫困的努力。举个例子,大多数对穷人的定义都将妇女与儿童排除在外。我从工作中发现,使用有关“穷人”的三个广义界定来描述孟加拉的状况是很有用的1995 年,救助最穷人咨询小组(CGAP,Consultative Group to Assist the Poorest)与小额贷款高峰运动委员会终于将“穷人”定义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者”,将“最穷人”定义为那些“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者中的下半部分”。:
1 人口最底层的 20%(“铁杆穷人”/绝对的穷人);
2 人口最底层的 35%;
3 人口底层的 50%。
在贫穷的各个界定范畴里,我经常以地区、职业、宗教、种族背景、性别、年龄等等做一些子分类。职业或地区的分类可能不像收入标准那样可以量化,但它帮助我们建立一种认识贫穷的多维矩阵。
如同在未知的水域设立航标一样,对于贫困的界定必须是明确而毫无含混的。一种不准确的界定与根本没有界定一样糟糕。在我对穷人的定义里,我将三方共享农作规划中的那些脱粒的妇女包括进去,把那些做竹凳的妇女包括进去,把那些不得不借每月甚至每周 10%利息的高利贷的小商贩包括进去。我还要把其他一些人包括进去,诸如那些靠编制篮子、睡席的微薄收入依然难以为生,而不得不经常乞讨的人们。这些人绝对毫无机会改进其经济基础,他们深陷在贫困之中。
在乔布拉村的深管井经历使我将注意力集中到了没有土地的穷人身上。很快,我开始探讨:一个减轻贫困的规划究竟是否应该允许非穷人搭车——穷人很快就会被那些日子好一些的非穷人挤出去的。在世界发展的过程中,如果某个规划将穷人与非穷人混在一起,除非在一开始就设立一些保护性措施,否则非穷人总会把穷人赶走,不那么穷的人会把更穷一些的人赶走。那么,非穷人就会攫走所有那些以扶贫为名义所做努力中的实际利益。
第四章 乔布拉村做竹凳的匠人(1)
1976 年,我开始走访乔布拉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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