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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瓣上的露珠。我轻轻走到她的背后,双手揽住她细细的腰肢,用力吸着气,像一个贪婪的孩子。她仰起脸,秀巧的鼻尖沁出细细的汗水,头上的发夹被我不小心碰落,满头的秀发如瀑布般散落。。。。。。
我俯身轻轻吻上她的唇。
原来,浪漫离我如此之近,如此之清晰。
原来,幸福的滋味就在我的臂弯里。
此生无约于2004年10月8日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网络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讨厌下雨天,还不是一般的讨厌,而且是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究竟这种过敏症状从何时开始,连我自己都无从考证。唯一知道的就是,一旦雨天,我都尽量躲在窝里,除非有不得已的重要事要做。
而某年某月某日,我正望着窗外浠浠沥沥的小雨发愁。
如果不下雨,晚上又没有任何活动的时候,我就习惯去泡网吧。平时常去的那家网吧离住址有点路,但是环境还不错。办公室不是没有电脑,我曾不止一次提出要装上宽带,美名其曰可以上网查找资料。只不过老板精得像只千年老狐狸,他说得了吧风,要是让你上起网来你还认得天皇老子还记得白天黑夜?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的肥肉一抖一抖,那笑嘻嘻的神情让我恨不得拿块抹布往他脸上盖。这台湾老狐狸除了赚钱以外,对吃喝对女人感兴趣,但是对网络绝对不感兴趣。我恶恨恨地想,哪天让你死去活来地网恋一回,你肯定天天上得比我还巴结!但是想归想,这米饭班主还是万万得罪不起。平时再怎么称兄道弟和哥们一样,原则上的问题我是一点辙都没有。
而他意犹未尽地啃着半只油爆鸡爪,含糊不清地咕哝了一句:“哼,网恋,幼稚!”
我一仰脖子把剩下的一点啤酒全灌进喉咙。如果您正和我一起,一定能发现我是充满不屑地撇了撇嘴,还扯过旁边的半张餐巾纸,毫无风度可言地将嘴角的油迹抹去。
网恋?这个世界上还有我想要的爱情?我情不自禁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我很久都没想过那是个什么玩意了。确切地说,我甚至都不去想我的爱情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会以什么面目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是我这样说,并不妨碍我在网络上对着一些我也不知道什么模样的符号说我喜欢你。当我敲下“我喜欢你”这四个字的时候,往往我是顺手点了一枝烟,然后按下发送键。接下来就是看着屏幕那头的形形色色的反应。但是,我从来不说“我爱你”。从来不说。虽然如此,但同样不代表在网上没有我在意的人,我心里还时常惦记着那个妖精一样跳着舞的家伙。称她为妖精,是因为她简直就不像是一个女人,时常把我气得七窍生烟偏又奈她不得。老实说,这辈子我都没见过像她那样伶牙利齿偏又令人万般怜爱的小妖精。我不得不承认,她是我至今遇到过的最合拍的对手。
雨停了。我向继续在那儿对着小半碟鸡爪奋斗的老板打了个招呼,扔下了他一个人。而我,开始趿着拖鞋往网吧跑。不过,我是绝对不会承认我对网络的留恋,多少是与那个妖精有关。
网络于我而言,是另一个发泄自我的天地,绝对是。最起码,文字给我的感觉很踏实。那些方块字在我的手里码成堆后,只有三个用途:一是打发时间的无聊工具,比如聊天比如灌水。此时我的大脑其实还是休眠状态中,除了和妖精对话;一是辩论拍砖的武器,那时我的大脑皮层是极度地兴奋,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像极了一只好斗的公鸡;一是记录心情悲喜的宣泄,比如偶尔我也会发表若干酸不拉几的作品,事实上在专注于此的时候,心境变得相当平和。
妖精不在线。于是我给她留了言,点击进入常去的几个论坛,随处逛逛有没有什么新鲜可吸引我眼球的贴子。对付那些小菜鸟们,我可是毫不费吹灰之力,三言两语能拍得他们晕头转向,忘了他们来此的最初目的。用一个相对时尚的词来说明的话,那就是玩论坛。时事版块又和往常一样充斥着火药味,我草草浏览了一遍,破天荒地没有用一贯犀利的笔触和别人进行激烈的辩论。另外马加爵的事件正炒得沸沸扬扬,消匿了一段时间的木子美事件又引发了一场新的争论,引用一位前辈的言语,就是快发霉的臭咸菜又开始拿到外面来风干晾晒。最后,我停留在灌水区,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人胡乱灌着水,说着不着边的话。当然了,期间还没忘记用杂夹暧昧词汇的语言撩拨了几位美女几句。
这个世界里,谁还会为这个当真?更何况,我从来都不关心屏幕那头与我对话的到底是人是鬼,是男是女。
一个不小心屏幕右下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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