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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停了一辆军用越野车。
“看情况那边可能要动枪,咱们是不是该管管了。”
看到齐副团长似乎有拔枪的意思,坐在副驾驶席上的张宪民眉头一皱,看向了后排的同伴。
于洪军摇了摇头,看样子他好像并不着急:“不急,再等等。”
“还等什么,要伤到那些学生,军区怕是会有**烦的。”张宪民一脸迟疑,想不通于洪军怎么就不温不火,难道他就不担心齐副团长那个愣货真会开枪。
如果误伤到那些学生,那后果可不是闹着玩这。
要知道,岭南大学作为沿海地区数一数二的重点大学,校长虽然只是副厅级,但是不要忽略了从岭南大学毕业的那些人,每年从岭南大学毕业的学生就有好一部分都进入了政界或商界,并且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
远的不说,现在的南城省委书记就是从岭南大学毕业,听说对母校的感情还挺不错,要是这事被这位南城一把手知道,军区免不得要被问责,到时候怕是要面临一轮清洗也不说定。
“该怎么做,我自有分寸,你的责任是协助我调查。”于洪军淡淡地道。
被于洪军这么一说,张宪民一时为止语滞,尽管行政职务上他是中校,比于洪军要高出不少,奈何人家背后所代表的可是一尊庞然大物。
别说自己只是个中校,哪怕是上校也没有自个对他指手画脚。
见张宪民不说话了,于洪军的视线再度转回了田径场上,心下暗道:“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我倒要看看他会如何应付,如果真能在枪口下收拾掉那个副团长,那他应该就是我这次要找的人。”
“我奉劝你最好把手收回来,在这里动枪,对你没有好处。”
面对齐副团长的威胁,秦歌显得很平静,不要说齐副团长还没有拔枪,就算他把枪拔出来,自己也不会害怕。
对方就一个少校,贸然对普通人开枪,先不管最后有没有出人命。
这枪声一响,他自己铁定是要上军事法庭接受问讯,以后能不能继续晋升,还是个问题。因此,秦歌笃定齐副团长也就是装装样子,吓唬吓唬人,真要让他开枪,恐怕他也未必敢扣下扳机。
这家伙怎么看上去一点也不害怕,难道他还不怕枪么?
齐副团长先是心中一楞,继而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不过脸上却是没露出分毫异样,继续喊道:“不要挑战我的耐心,冲着你刚才意图对我不利这一点,就算我把你一枪给毙了,也不会负什么责任。”
当然,这话是他瞎掰的。
军营对枪支的管理极严,不要说开枪杀人,光是随便开一枪。甭管有没有打到人,也要准备一份详细的报告,还要接受问责调查,这也是齐副团长迟迟不敢把枪拔出来的原因。
继续装啊!这点小手段也想骗人,回去再练个七八年再说。秦歌心中大定,这齐副团长越镇定,就表明他越不敢动手。
开玩笑,如果真敢动手,以他刚才表现出来的脾性,早就应该二话不说地拔枪了,脑瓜子被门夹了才会在哪里再三警告。
“堂哥,这小子肩上有枪伤,底子肯定不干净,可能是境外组织派过来的间谍。”被秦歌揪在手上,挨了一顿耳光的齐高飞突然大声喊道。
刚才那名叫小吴的警卫员最后那一下拉扯,将秦歌那身迷彩军服扯坏了,露出了胸口以肩膀的部位。齐高飞被秦歌提着,正好发现了他肩膀上的枪眼。
枪伤!
齐副团长闻言,目光顿时落在秦歌的肩膀上,那里留着一个比指头大小的旧伤,伤口处的皮肤比起旁边部位的皮肤明显不同,还有这几分红fen嫩色。
以他在军队服役多年的经验来看,这明显就是被枪击所造成的,而且还是几个月前所受的枪伤。同时,他还注意到秦歌胸口上那五道如小蛇般大小的狰狞疤痕。
这个哥们也太有才了。
秦歌一阵无语,身上有个枪伤,就能把他划到间谍的行列,这是哪门子的推理,神探福尔摩斯都没你这么强人吧!
自己胸口上不还有五道伤疤,是不是就该把他认为是恐怖分子了!
不管秦歌到底是真间谍,还是假间谍,齐副团长已经没心思去想那些。
“我现在怀疑你跟境外组织有关,立即放开人质,如果不然,三声警告后,我就会开枪。”从枪套里拔出五四式手枪,齐副团长厉声喝道。
现在他没有刚才那么多顾虑,秦歌身上的枪眼和疤痕,已经给了他足够的拔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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