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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是微笑。
不是一贯的那种嘲笑与不屑,而是微笑。似乎是看见一件开心的事情那样自然的笑起来。
季珉瑞的五官长的很英挺,没有表情的时候闲得很冷酷,他这微微的一笑却意外能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让人离不开视线。
“季先生还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回房间了。”阮乔冷着脸。这下反应过来了,脖子后面的伤口开始撕裂般的疼痛起来,火辣辣的沾着水的伤口肯定是感染了,疼痛也像草原上的野火一样在后背蔓延开来,如今只要稍稍一牵动后背的肌肉,几乎是只要轻轻的呼吸一下都会感受到钻心的疼痛。
“嗯。”季珉瑞似乎也很疲惫,只低沉的应答一声。
阮乔深吸一口气,尽量小心的转身不碰到伤口,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尖上一样,额头上的冷汗和水渍混合在一起顺着脸颊流到下巴。
“你的脖子,怎么了?”季珉瑞眼尖,看到阮乔的风衣领子上已经渗透了一大片暗红色的血渍,离得远,灯光有些黑暗,看的不是很清楚,隐隐只看得到一朵牡丹样式的斑块。
阮乔疼得说不出话来,抓着门把的手紧了紧,从喉咙里低沉的吐出几个字:“风衣的。图案。”
话毕,迅速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房间的卫生间里,阮乔嘴里咬着一块干毛巾,深深吸了一口气,艰难的抬起双手将风衣的纽扣解开,手慢慢的伸到领口处,轻轻扯了扯,血肉与领子几乎已经沾到了一起,只这么一下,阮乔咬着毛巾的嘴唇剧烈的颤抖起来。
好疼。
冷汗疯狂的从毛细孔里涌出来,阮乔红着眼睛,咬着牙朝后脖颈伸手抓住领口两端,闭上眼睛使劲一扯,风衣领子沾着彭波而出的鲜血终于与伤口分离。
阮乔在一瞬间几乎眼前一黑昏过去,看着手上的风衣,领口处鲜血淋漓,背后热热的应该都是鲜血。
阮乔冷笑一声。
疼痛,是为了记住。记住都是为了谁。
☆、第三十一章
“一片白光中,那个男人背对着,垂着双手,飞扬的黑发在风中显出一丝别样的慵懒。
走近他,想要到他的面前确认他的脸。想要出现那张脸,想要看那张脸上熟悉的,绝美的眼睛。
拼命的想要跑上去抓住他,可是那个背影似乎永远与自己保持着一步之遥,任凭自己怎样大声叫喊,对方就是置若罔闻。
就在绝望的时候,耳边突然想起熟悉的心跳声。
这样的沉稳,这样的安定。
抬眼看去,男人终于转身面对着自己,站在离自己极近的距离,眼神冰冷,苍白的脸上印着一个鲜明的手掌印。身上还是穿着那天离去时,自己亲手为他做的黑色西装,整个人显得那样遥不可及。
喉咙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住,硬邦邦的,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男人冷眼看着这样窘迫的自己,张开薄薄的嘴唇,似乎说了一句什么,完全没有声音,只有空洞的张嘴,阮乔却听得清清楚楚。
他说,我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阮白!“
阮乔睁开眼睛,一瞬间脑子里全是阮白那张印着手掌印的脸和冷漠的犹如陌生人的眼睛。
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阮乔闷哼一声,刚刚起的太急,似乎重重的拉扯到了脖子后面的伤口。昨晚将风衣脱下来之后,才发现伤口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简单,似乎因为没有及时处理已经发炎,鲜血不间断的从破裂处冒出来,疼痛也如预期一般来得更加猛烈,不得已才从一位仆人那里要了一点止疼药和纱布。
偏头看了看时钟,4点50分,幸好没有睡过头。
昨晚睡得很不踏实,反反复复的做着同一个梦。
阮白。
阮乔一想起这个名字,心脏就会疼痛。他悲痛离开的那一幕似乎已经深深烙印在自己的脑海,融入自己的骨血,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浮上心头,出现在自己梦里。
怎么办,那只小狗,自己似乎真的已经被他套上了。
洗漱完毕,阮乔下了楼。早起的女仆看到阮乔时有些讶异,阮乔拒绝了吃早餐的建议,径直来到别墅的前院。
整个院子都以欧式风格装饰,嫩绿色的植物郁郁葱葱,小型喷泉喷薄出小而精致的水花,漂亮的锦鲤晃动着五彩斑斓的尾巴在水中自由自在的畅游。纯白的木质秋千在晨光中泛着金色的光,静静的在院子角落里悬着。阮乔在秋千上坐下来微微晃动双脚,秋千就顺着摇晃起来。眼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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