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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去,色彩明丽,层次分明,宛如一幅美丽的画卷,精致而婉约。向身后望去,光滑如镜的金色地毯上,只留下几排骆驼的脚印,有深有浅。
“凌公子,你经常进入沙漠里面嘛?”
凌云出笑了笑,道:“来过六七次。”
“大概还要多久才到?”
凌云出想了想,道:“快的话还需四天。”
偏偏喝了一口水,不再说话,扭头看了看,轩辕招尧仍闭着眼,睡得正熟。他无声地笑了笑,眉眼弯弯尧这般依靠他的模样,让他觉得自己是可靠的。有什么比自己的爱人全心全意地信任与依赖自己更能满足一个男人的虚荣心呢?
正午时分,偏偏视线可及范围内终于出现黄沙以外的事物——不远处出现一片红树林,树丛甚是矮小,才到人的膝盖而已。虽说是“树林”,相对于广袤的沙漠来说,不过是零星点点。
“那是什么树?”偏偏好奇地问。这一路上见的最多的是荆棘和仙人掌,都是稀稀落落。
凌云出道:“那是红柳。再往前要小心了。这一带经常有劫匪出现,靠抢劫过往商队维持生计。那些人都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不是什么善茬儿。”
偏偏的神色严肃了几分,点了点头,左手按住轩辕招尧环在他腰间的手臂。
又往前走了不远,偏偏眼尖地看见前方一对人马疾驰而来。
“有人过来了。”
凌云出凝神一听,神色多了几分警醒:“是劫匪!”
偏偏侧耳细听,果然听见起哄般的吆喝声:“喔喝!喔喝……”
人影越来越近,足足有十五六人,各个都被晒成铜色,身形魁梧,面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口中发出嘲弄的哄声,呈半圆形包抄过来。
“哟,三位,远道而来辛苦了。”为首那人相貌堂堂,却匪气十足,身着白色短衫,头戴一顶白色竖帽,一脸嬉笑,双眼闪烁着精光,甚是狡猾,暗中扫视偏偏三人骆驼上载着的东西。此人正是黑鹰匪帮的大当家巴猖,他原本的名字本来是巴畅,不过做了劫匪后,觉得这名字太过柔弱,所以改了个名字叫做“巴猖”,自觉非常霸气。
凌云出只是向导,也有心见识一下偏偏的本事,所以没有开口。
“你们想干什么?”偏偏淡然地看着为首那人,将左手按在剑鞘上,目光含着几分警告。
“兄弟们守了大半天,只看到你们三人,也辛苦的很,所以想向几位借点银子花花。”巴猖道。
“喔?”偏偏并不动怒,视线从十几人脸上一一扫过,“在此之前,你们是否该先问问我们是什么人?”
“管你是什么人!”二当家猴子脸型细长,一双眼甚是贼溜。“到了这大漠里面。就算你是天王老子,也要听我们的。”
偏偏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在这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沙漠里,土生土长的人占据绝对的优势,外面的身份地位在这里并不管用。
“哼。”偏偏哼笑一声,慢悠悠地道,“小爷的意思是,你们该先问问我们在江湖上是什么名号!”
“少废话!”巴猖挑起眼皮,“识相的把之前的东西交出来,不然的话,可别怪我们不客气!”
偏偏轻笑一声,忽然拔剑,剑尖横挑,一道银光向巴猖飞去,头上的帽子立即被劈成两半,却没有伤到他一根头发。
巴猖只感觉头上一阵寒意,顿时僵住。
其余人眼睁睁地看着两半帽子落在地上,边缘被切得整整齐齐,均是一惊,看向偏偏的目光再无轻视之意。
“这只是给你们一个小小警告。”偏偏无意与他们多做纠缠,将剑入鞘。
巴猖很快回神,气急败坏地挥手:“好小子,看来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兄弟们,给我上!”
说完,十几人同时冲过来,口中发出高亢的吆喝。
“找死!”偏偏将轩辕招尧一直插在靴子上的一把匕首拔出,随手一扔,正中巴猖腹部。于此同时,碧麟剑再次出鞘,剑光横扫,剑气喷薄。来势汹汹的十几人立即被剑气所伤,没人身上都留下一道或大或小的伤口。
只是眨眼的巩固,十几个兄弟被打伤,巴猖心头火气直窜,捂着胸口,从骆驼上跃下来,瞪视偏偏。
“你……”
“大当家!”一个小弟见老大腹部还插着一把匕首,连忙上前扶住他。
“还抢不抢?还想抢劫的话,尽管上。”偏偏眯着眼,环视眼前几人。
巴猖没有料到出师不利,这么容易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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