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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算是身体机能的上游产业,则大小便自然就属于下游产业,那么,除了个别的泌尿科医生之外,又有谁可以自封为“美便家”呢?
饮食以及饮食行为之中尽管还有丰富的社会意义,但是说到底,东西最后还是由自己吃到自己的嘴巴里去的,甘苦自知,如果有人不仅贪吃爱喝且乐于把这种极端个人的肉体经验拿出来与众人分享,充其量也就是个吃饱了还爱饶舌的人,这样的人有可能会因此种异常的饶舌而浪得虚名,说到成“家”,那只是以揭示天地间普遍真理为己任者才能独享的尊荣。
谈到唱歌的经验,刘欢拿美食家打过这样一个比方:“过去有一路人,所谓‘美食家’,他们的第一大本领,就是闻见味儿,看见色,一筷子下去就知道这菜的手艺怎么样。这本领从哪里来?从大量的吃的实践中来。那么,要给歌把脉,就一定要见过各种各样类型的歌,突然送到你面前一首,你才能一下子识别出来,然后,才知道他是怎么个唱法。你要听得多,这是一个量的积累。如果作为‘美食家’你的舌头不好,一百个厨师做的一百道鱼香肉丝,你尝起来全一个味儿,这就不行了。”
大概是唱歌和饮食用的是同一个器官,我觉得刘欢的这一段“艺海拾贝”非常到位地揭露了“美食家”之荒谬:就生理层面而言,所谓“美食家”就是一小撮“舌头号”、即味蕾比别人活跃的人,并且从“大量的吃的实践中”总结了一些个人经验。唱歌也是一样,既要有先天的上好肉喉条又得有后天的丰富积累——分野正在这里:当一个歌唱家站在台上向听众展示其骄人的天赋和精湛的技艺之际,他就是一个当之无愧的“美食家”,因为他用他个人的“美声”娱乐了听众,一个“美食家”又能为大家做些什么?当众表演吃喝或者大谈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吗?若以此营生,“美食家”很快就会饿死。
兔子是动物里的首席美食家,这是因为它们的口腔里生长着一万七千个味蕾,比人类还多出将近一倍。不过这种天赋除了娱乐了兔子自己,使其成为最挑食的动物并且也是最容易被饿死的动物之外,基本上没有任何意义,更谈不上给其他的兔子或者吃兔子的人作出了什么贡献。
我注意到,有不少知名的美食家总是谦虚地说,我不是什么美食家,只是一个馋人罢了。
八旗子弟出身的台湾美食家唐鲁孙先生,一向被亲友们称为“馋人”。他说:“我的亲友是馋人卓相的,后来朋友读者觉得叫我馋人,有点难以启齿,于是赐以佳名叫我美食家,其实说白了还是馋人。”梁实秋在读了唐先生的《中国吃》之后著文赞曰:“中国人馋,也许北京人比较起来更馋。”唐鲁孙回应道:“在下忝为中国人,又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可以够得上馋中之馋。”
对此,逯耀东教授评价道:“其实美食家和馋人还是有区别的。所谓的美食家自标身价,专挑贵的珍馐美味吃,馋人却不忌嘴,什么都吃,而且样样都吃得津津有味。”
尽管大多数领教过京城饮食的广东人不一定会同意“中国人馋,也许北京人比较起来更馋”这样的说法,但是无论北京人还是广东人,亦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馋嘴其实是人类的共性。所谓美食家不过是一些善于表达的馋人中之馋人,就像有些人比旁人贪睡,有些人比旁人更爱讲话一样,只是人群中的一些特例而已,却始终也成不了什么“家”。
身为一个“什么都吃,而且样样都吃得津津有味”的馋人中之馋人,不仅比那些“专挑贵的珍馐美味吃”的美食家吃得快乐,还可以为他人提供一些饮食方面的有用咨询来自娱兼且娱人。日剧《恋人啊!》里的铃木保奈美就是这样一个替妇女杂志写文章的“二级美食家”,铃木保奈美经常光顾小店“吃平民化的菜——像是什么炸虾饭、烤章鱼丸子之类,把端来的菜全部吃光,然后肚子饱饱地写出文章,也满受欢迎的”。
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不讨厌饮食并且能够正常进食的人都是美食家,当然,每个人也只能充当自己的美食家。
削夺读书人都曾经从不同的渠道得知“饕餮”的出处,但是说到“美食家”这个词,我敢打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知道分子,皆是在读了小说家陆文夫先生刊发在一九八三年第一期《收获》杂志上那篇同名小说之后,才第一次知道中文里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名词,人世间原来还有这样一种专家。
《美食家》里的男主角名叫朱自冶,一个独居在苏州的老男人,落魄的上海房地产资本家。此人除了顽固的讲究吃喝之外别无嗜好,每日的饮食生活中,又以风雨无误、“黎明即起”感到“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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