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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小丫头?离她有十年那么远了好吗?
他大笑,曲指轻弹她的额头。“不管你几岁,永远都比我小十岁。”
她皱眉,半晌。“你真的还有很多本领我没看过?”
“多得比一座山还高。”话落,他又拍拍他的头,“休息一下吧!我去给你买头痛药,你每回喝了酒就要闹头疼。”他边摇头、边走了出去。
她一直看著他的背影,想著他收服众家姐妹的各式本领,心头直泛疑问。“难不成真如俏美说的,冬哥是个天才?”否则,他怎么会如此厉害?
正在玄关穿鞋子的席冬听到她的声音,只在心里轻笑。“傻丫头,世上哪儿来的天才?”
所谓的天才,不过是一分的聪明,九十九分的努力。
而他,席冬,为了追求沈涵晴,所付出的心血更是别人的千万倍。
认识席冬的人都说,他是个天之骄子。
有钱、有权、有势,长相斯文、身材颀长,简直是最佳的黄金单身汉代表了。
但他却直言自己不是个聪明人,顶多性子比一般人还要固执,只要看中一样东西,不择手段也一定要争取到手。
他十岁看上沈涵晴,十五岁发现自己喜欢她,二十岁认定了这一生的爱情,从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让她爱上他。
家里人告诉他,改变自己去迎合喜欢的人并非长久之计,因为,爱情是一时,婚姻却是一世,没有谁可以一生戴著面具做人。
可他却认为,能力、气质、言行……都是可以经由外力改变、培养的,一旦养成习惯,谁能说他不会变成沈涵晴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身性除毛,因为她说她最怕全身毛茸茸的男人。
接著,他把自己送进模特儿训练中心,学习优雅的仪态和举止,跟粗鲁彻底划清界限。
他学文、学武,练习哄女人、讲笑话……全是为了她。
而皇天也不负苦心人,终于让他成为她除了父亲、弟弟外,唯一愿意接近的男人。
可这样还不够,因为她仍未将他视为托付终身的对象。
他今年已经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饭了。”席妈妈上来叫人。
“等一下。”他闷著声音说。
席妈妈瞥了他的脸一眼。“你又在敷脸了。”儿子干模特儿时爱美成性,她认了,毕竟,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时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脸的习惯,日日保养、时时小心呵护,这就令她不得不怀疑儿子的性向了。
“阿冬,老妈有个问题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你……是真的喜欢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说。
“老妈,我都努力这么多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长指取来化妆水,沾湿面纸,一点一点拭著脸上已乾的面膜,他满意地看著面膜下,一张白皙无瑕的俊脸出现在镜前。
不枉他多年来花钱又费力地保养,三十七岁,依然皮光肉滑,不见半丝皱纹;相信假以时日,与沈涵晴结成连理,人家也不会笑他们老夫少妻、不相配。
“可是……”席妈妈看著他陶醉的面容。“你这么爱美,每天花在镜前的时间比你老妈我还多,我担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实真正喜欢的是……”她只想问儿子是不是同性恋,却来不及说完。
铃……席冬的手机响起。
“老妈,你等一下。”席冬先接听电话。“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龙啦!今天轮到我站岗,我看到有人送花给大嫂耶!”沈涵晴也许不知道,但席冬对她的“保护”却是无远弗届的。
她离家上大学,他就买通她的同学、室友,请他们帮忙驱赶无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请了几位工读生,日夜班轮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门口,一有点风吹草动,马上向他报告。
而他则视情况严重度,或亲自赶过去处理、或让手下摆平。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沈涵晴不论读书、就业……样样顺利,没遇过一点麻烦,席冬居功厥伟。
“把花拦下来,顺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细。”席冬对著电话说。
“但花是花店员工送来的。”阿龙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来,至于花,请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装,不要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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