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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实际运作中,难保不出现更“中意”的伙伴,或者习惯于一个人的生活而使婚姻之舟彻底抛锚。这种情况或许适用于那种感情出现裂缝的家庭,但绝对不适用于恩爱的夫妻!博弈论是冷冰冰的理论,在数学证明上无懈可击,但人有理性的一面也必然有感性的一面。而且在主持家庭的问题上感性很多时候应该占很大比重!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没有你对对方的无私付出就没有家庭的维系可以看出,博弈是一种策略思考。透过策略的推估,寻求自己的最大胜算或利益,从而在竞争中求生存。策略是一种方法,但主导方法的却是价值观——社会价值观和人生价值观。策略是暂时的,但价值却是永恒的。策略是一种思维方式和理论,可以形成不同学派,但在价值观上,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文化,一个文明,一个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新方式。而“闪婚”与传统婚姻观有较显著的区别。“闪婚”也讲情感,但这种情感是一见钟情式的情感,是感性认识基础上的情感,更多考虑的是眼前的两情相悦或利益动机,如有些男士只要女方花容月貌就可与之结成连理,有些女士只要男方在机关单位任职或是公司老总,便以身相许,这就容易忽视或漠视婚后一系列可能出现的问题,所以双方感情基础比较脆弱。由于“闪婚”是先结婚后恋爱,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高离婚率。据《新民周刊》报道:中国的离婚率正以相当高的速度迅猛增长。2004年全国办理离婚的数量比前一年增长21。2%,2003年全国办理离婚登记*。1万对,比2002年增加15。4万对。而在上世纪90年代,1990年全国办理离婚的数量为80万对,到1999年这一数字就上涨到120。1万对,增幅达50%。《这其中不乏“闪婚族”。这就充分证明“闪婚”现象带来的高离婚率。如此高的离婚率并不是走向“红地毯”的人不知道,而且从报道显示,“闪婚”的双方相当一部分是高学历者;“闪婚”也并不是年青人的专利,中年人也有一定的比例。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倾向,一些知识女性在夫妻离异分割财产时,耻于言利,不屑于与男方锱铢必较,以此表现自己的清高和对厌倦的男性人格的轻蔑。这同样是不足取的。夫妻离异的权利诉求和财产分割,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公平权利,是男女双方自主处分家庭经济关系的重要内容,不存在人格的高低问题,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女性对于权利的主动放弃,谦让或礼让,并不一定会被对方所认可,相反,反倒会被认为女性清高可欺,或者纯情有余谋略不足。
婚姻观从单极向多元转变来源于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婚姻、性那层神秘的面纱被揭开后,一些人,特别是所谓的新新人类淡忘了婚姻观念,出现了*肆无忌惮地游离于婚姻之外。另一个因素就是随着社会文化氛围对*婚姻的否定,特别是受西方国家婚姻观念的冲击,个人主义的泛滥对“闪婚”现象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年轻人做什么事都以自我为中心,对婚姻来说,考虑的是我在这个婚姻过程中得到了什么?把婚姻作为一种交换、一种消费。在婚姻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双方(或许是一方)扮演的角色不是相敬如宾,互帮互助,是一种相互的利用,所以在一些“闪婚族”中不乏存在经济关系的AA制(注:笔者并非否定AA制,而是说AA制的婚姻经济关系有这种现象的存在),当一方觉得自己在这场婚姻游戏中没有油水可捞了就分道扬镳。
“闪婚”现象的存在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人们要一分为二的看待,既要考虑其存在的现实性,也不能不加引导的大加颂场,尤其是女性,要善于在“闪婚”的博弈中保护自己,这恐怕是最最重要的博弈,实际上只是对弈双方以各种条件配比均势以达到某种均衡的一种游戏。游戏的方法和策略很多,除了囚徒困境的弱者博弈,还有斗鸡对峙的强者博弈,智猪豪赌的赌徒博弈,信息资源不完全对称博弈,利益期望与诚信资源的博弈等等。在谋略的拉锯下,敌对的双方可能为了互拆的私利与猜忌而玉石俱焚。落得双输得下场。但在共同价值观的趋导信赖与有效的监督下,双方也可能透过自利动机与熟练沟通的技巧,携手合作,共创双赢结果。
其实有大聪明的人寻找真正的爱情是把它放在人生的一盘大棋局上来考量,值得关注和下功夫的是,“爱情和事业的博弈”“短期利益和一生幸福的博弈”“事业前景与地理优势的博弈”等人生的战略问题。不要只在小的方面计较利害得失把才智心力与时间都浪费在利益熏心的与人算计和勾心斗角上。这样只能既伤害他人,也不利自己呀!另一方面一个精于心计处处算计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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