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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渊》作者:白夜独行【完结】
属性分类:现代/警探黑道/强攻强受/养成
关键字:叶临叶渊 配角 其他
叶临的劝世名言:饭可以乱吃,话可以乱说,孩子不能乱捡!
伪叔侄文+养成文,年下偏执侄子攻VS腹黑叔受,本文三观略不正。常驻酱油CP:季岚VS季小齐
临渊 1
叶临在GA(国家安全部门)有一个外号,叫千变。这来源於他那张雌雄莫辩的脸,装成男的时候看起来像个青涩少年,装成女的时候自然就是纯情少女了。
当然,这也和他最擅长的化装脱不了干系。
他进GA跟他有没有爱国心没有关系,而是因为一个女人,一个比他年长差点十岁的女人。
那女人叫秦朝,人长得漂亮不说,能力还特强。
叶临那时候才十四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所以喜欢熟女很正常,有证据显示许多男孩子在年少的时候的性幻想对象都是年长很多的女人。
可惜等叶临进了GA之後,才知道他被坑了。秦朝喜欢女人,当初跟郁家的千金郁悦打得火热。就算後来两个人以分手散场,可喜欢女人这是个事实。
然後到现在叶临十九岁了,几乎常年在外出任务。等他再次得到秦朝的消息的时候,秦朝说她找了个男人。
这事别人不知道,不过是秦朝跟他关系不错才偶尔提及的,还找了好几年。
叶临摇头叹气,等秦朝喜欢男人的时候,他已经不喜欢她了。两个人怎麽就这麽有缘无份呢,就算秦朝喜欢强悍的男人,他也是有机会长大的好不好。他只是差点时间的磨练而已,再过几年他会比那个叫楚暮的男人要强好不好。
就在叶临为自己的初恋叹息的时候,他遇见了一个孩子。
准确的说是他眼瞎碰到一个中了枪的孩子,这主要怪他偏偏要走夜路。中国有句古话怎麽来著:久走夜路总要遇见鬼。
叶临倒不是什麽心软的人,他不过是恰好碰到自己想到自己的初恋情人心软了那麽一点点,然後就手贱的把人给救了。
完全就没想过,这麽小一个孩子,还重了枪伤,是不是得罪了什麽人。
那小孩子倒也是个能抗的,在叶临替他取子弹的时候咬著自己的另一边手臂一声都没吭。
这一点让叶临很欣赏,不过欣赏归欣赏,他可不想找个麻烦给自己。
他後悔了,而且是後悔极了。这孩子的穿著怎麽看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看看那手工缝制的贴身又精细的衣服,再看看衣服扣子上镶的钻石。
那一枪明显的不是误伤那麽简单啊!就算M国没有禁枪令,谁都可以拿把枪乱跑,也不至於把这麽精细的一娃给误伤到啊。
可人救都救了,没後悔药给叶临吃。
他也只能硬著头皮把人给看养好,其实他不想看养的,只是他不知道那小屁孩是谁家的孩子。看这样貌应该是亚洲人,他还能准确到是中国,日本以及韩国人这个范畴。当然,这几个国家的混血也有可能。
叶临自认为自己还是比较逗孩子喜欢的,在各种套话之下那小子居然不上套!一个字都不吭,只是叶临走到哪他跟到哪。
事实上带著这麽一定时炸弹,叶临也哪都不敢走。
一直在叶临住的地方呆了一个月,叶临可管不了那个小屁孩是谁了。他得马上去接新的任务,总不能带著一个孩子去吧。
叶临走的时候对男孩子说,“你好,我叫叶临。再见。”
然後转身走了,长发飘然,自以为风骚无比,一定给那小屁孩一个绝美的背影。
这种良好的心态还没过一个星期,叶临颓了。
原因简单无比,他又碰到了那个孩子,在另一个城市。
叶临不知道这孩子是不是一直跟著自己的,以他的警觉性有人跟他,他应该会察觉。那就可能是小破孩追他追到这个城市然後迷路了,到现在才碰到?
可能有很多种,叶临才懒得费脑细胞去想。这麻烦,他可不想再招惹了。
可惜,到最後他还是把孩子救了。
因为那孩子的眼神,盯著叶临执拗无比,还张口说,“叶临,救我。”
叶临从不否认喜欢强悍的人,在看著这个有狮子一般眼神的孩子有了那麽一丝兴趣,也算正常。他其实是很想知道这个孩子以後长成什麽样的,何况这孩子居然会中文,也就说有可能是华裔。说不定就是什麽重要人士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