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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了撇嘴,手中转着空杯子,不禁轻笑:“没看出来,雷老总居然是风雅之人。”
“总被邀去一些烦人的场合,看多了,也记下了。”雷损道:“不过女儿红,真的不适合你。”
“为什么?”苏梦枕挑了挑眉毛:“我偏偏不讨厌女儿红。尤其是陈年的。”
“它太烈,会增你的杀气。”雷损弹了弹袖上偶尔沾上的灰尘,似不经意道:“何况对你的病,也不好。”
苏梦枕一凛。他本不擅饮,也不爱饮。雷损在他面前,可算是行家中的行家。献丑不如藏拙,苏梦枕只微笑点头,也不说什么。
这时,小二将雷损指名要的酒端了上来,坛口一开,便清香四溢,水色幽碧,却十分透明。雷损挥手将小二赶了下去,自己给他与苏梦枕各倒了一杯,才道:“芙蓉醉与九月冰都是以花煮酒,前者取芙蓉之柔艳,后者取冰菊之清幽,再以幼竹去了酒气,留了酒香,可以说,已经是完全对身体无害了。”他与苏梦枕对饮一杯,似颇为可惜的道:“若值深冬,当以‘雪里红’对‘夜月杀’,梅兰共醉,才是以花煮酒的极品。”
“你爱梅花。”苏梦枕喝了一杯,只觉清香过喉,十分畅意,连眼前的雷损,也不那么讨厌了:“世人皆知。”
就在苏梦枕与雷损正品酒论花时,旁边一桌江湖豪客轰然叫好。只听其中一个彪形大汉喝了一大海碗酒,哈哈大笑道:“就这样,苏公子一路血战返京,毫发不伤,而且在城郊与雷老总联手重创迷天七圣的铁弓一部,据说他的刀法之精已不下与雷老总,而优雅美观似尤过之!”
这汉子在深秋天气裸着上身,露出圆滚滚的臂膀,似乎是不怕冷的。而他身边一个精瘦汉子却一直蜷缩着,似是极寒,此时便接话道:“如今苏公子声名鹊起,金风细雨楼声势大盛,我看,咱们要不要投靠过去算了?”
“不可。”先前那壮汉摇头道:“苏公子虽然被传成了绝世人物,但雷老总又岂是好惹的。我看京城几个势力相互牵制,实力相当,咱们还是待在这三不管的地方逍遥自在,强过去给人家当炮灰。”
这时,和他们同桌的黑黝黝的青年突然问道:“你们说的这苏公子,雷老总是什么人?什么是三不管呀?”
那两人被这少年一问,瞥眼看去,这青年十七八岁,看上去呆头笨脑的,腰间别着用布包着的兵刃,显然刚出茅庐,但也是武林中人,当下自豪感油然而起,便挺胸抬头,你一言我一语的开始抖搂他们所知道的。
那壮汉好象很有点口才,说起故事来居然有声有色,颇引人入胜:“这京城中,不知道苏公子的或许还有,但不知道雷老总的只怕都是白活了!咱们所在的苦水铺呢,就是个三不管的地方:官不管,民不管,帮派也不管。这儿,以前只是贫民宅铺,现在多已迁走,只剩一片残垣败瓦。这里也没啥大不了,只不过,在苦水铺以南,有一个堂,在苦水铺以北,还有一座楼,咳咳,我的意思是说,有一伙人,只要在道上行走,谁都得给他们六分半以上的面子;另一伙人,最近出了个风云人物,只怕真有呼风唤雨之能。”
他这话说的尊敬而恭敬,连苏梦枕微微诧异,自己今天下午才踏入京城,却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出名了?殊不知,他人还未进京,一路斩杀的高手却足以使他成名。而以他近来一路血战丝毫不伤的传说再加上金风细雨楼本身的势力,已使他成为初入江湖的新人的偶像。
壮汉刚说完这几句话,周围听到的人呼啦一下全聚集在这桌旁边,一起动容:“阁下说的雷老总,莫非便是那个……”
那笨头笨脑的青年却不识时务的插了一句:“什么老总?哪里混的?”
他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变了脸色,先前与那壮汉一起的瘦子马上道:“千万不要胡说!那老总就是……就是当今……京城黑道第一把交椅的大凡道上行走的,都要奉他六分半红利的……六分半堂……总堂主雷损,雷老总!”
“那你们说的苏公子,莫非便是……”雷损之名,显然即使这初出茅庐的愚笨青年也如雷贯耳,当下也白了脸,颤抖着道:“那个苏,苏——”
“就是那个昨天下午刚一进京,便助雷总堂主大败迷天七的金风细雨楼的少楼主,苏梦枕苏公子。”旁边的人立即轻轻的答道。
雷损和苏梦枕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雷损是经常听到这干人议论自己的。所以还未见得怎样,苏梦枕却觉自己刚一进京,没想到就这么出名,不免有些错愕。雷损微笑着又与他碰了一杯,两人刚喝了酒,便听那桌上又传出一个充满不屑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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