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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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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前者却写得丰满,比较生动,心中毫无顾忌,真正是畅所欲言。我有点喜欢上了这一些将近七十年前自己还是一个二十二三岁的毛头小伙子时写的东西。我当时已在全国第一流的文学杂志和报纸上发表了一些散文和书评之类的文章,颇获得几个文坛上名人的青睐。但是,那些东西是写给别人看的,难免在有意无意间有点忸怩作态,有点做作。日记却是写给自己看的,并没有像李越缦写日记时的那些想法。我写日记,有感即发,文不加点,速度极快,从文字上来看,有时难免有披头散发之感,却有一种真情流贯其中,与那种峨冠博带式的文章迥异其趣。我爱上了这些粗糙但却自然无雕饰的东西。

这一爱不打紧,它动摇了我原来的想法。我原来是想用现在的笔,把清华四年求学的经历,连同感情和牢骚,有头有尾地,前后一贯地,精雕细琢地,像《留德十年》和《牛棚杂忆》那样,写成一本十几万字的小册子,算是我的《自传》的又一段。现在我改变了主意,我不想再写了。我想就把我的日记原文奉献给读者,让读者看一看我写文章的另一面。这样会更能加深读者对我的了解,对读者,甚至对我自己都是有好处的。我把我这个想法告诉了李玉洁和吴明华,他们也都表示同意。这更增强了我的信心。

但是,这里又来了问题。在过去,奉献日记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把日记全文抄出,像别的书稿那样,交出版社排印出版。把原文中的错字、别字都加以改正,漏掉的则加以补充。换句话说,就是稍稍涂点脂抹点粉,穿着整齐,然后出台亮相。另一种做法是把原文照相影印,错别字无法改,漏掉的字无法填,这就等于赤条条地走上舞台,对作者是有些不利的。我经过反复考虑,决定采用后者,目的是向读者献上一份真诚。至于错别字,我写了一辈子文章,到了今天已经寿登耄耋,一不小心,还会出错,七十年前,写上几个错别字,有什么可怪呢?古人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我想做一下“君子”。

可我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当年还没有现在这样的简化字,写的都是繁体,今天的青年读起来恐怕有些困难。但是,我一向认为,今天的青年,如果想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特别是如果想做一点学问的话,则必须能认识繁体字。某人说的“识繁写简”一句话是极有道理的。因为,无论把简化字推广到什么程度,决不能把中国浩如烟海的古籍都简体化了,那是无法想象的事。读点繁体字的书是事出必要理有固然的。我的日记在这方面对青年们或许有点帮助的。

在 病 中(1)

我是在病中。

我是在病中吗?才下结论,立即反驳,常识判断,难免滑稽。但其中不是没有理由的。

早期历史

对于我这一次病的认识,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但我自己和我身边的人是这个样子,连大夫看来也不例外。这是符合认识事物的规律的,不足为怪。

我患的究竟是一种什么病呢?这件事三言两语说不清楚。

约摸在三四十年以前,身上开始有了发痒的毛病。每年到冬天,气候干燥时,两条小腿上就出现小水泡,有时溃烂流水,我就用护肤膏把它贴上,有时候贴得横七竖八,不成体系,看上去极为可笑。我们不懂医学,就胡乱称之为皮炎。我的学生张保胜曾陪我到东城宽街中医研究院去向当时的皮肤科权威赵炳南教授求诊。整整等候了一个上午,快到十二点了,该加的塞都加过之后,才轮到了我。赵大夫在一群医生和研究生的围拥下,如大将军八面威风。他号了号脉,查看了一下,给我开了一服中药,回家煎服后,确有效果。

后来赵大夫去世,他的接班人是姓王的一位大夫,名字忘记了,我们俩同是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代表团的成员。平常当然会有所接触,但是,他那一副权威相让我不大愿意接近他。后来,皮炎又发作了,非接触不行了,只好又赶到宽街向他求诊。到了现在,我才知道,我患的病叫做老年慢性瘙痒症。不正名倒也罢了,一正名反而让我感到滑稽,明明已经流水了,怎能用一个“瘙痒”了之!但这是他们医学专家的事,吾辈外行还以闭嘴为佳。

西苑医院

以后,出我意料地平静了一个时期。大概在两年前,全身忽然发痒,夜里更厉害。问了问身边的友人,患此症者,颇不乏人。有人试过中医,有人试过西医,大都不尽如人意。只能忍痒负重,勉强对付。至于我自己,我是先天下之痒而痒,而且双臂上渐出红点。我对病的政策一向是拖,不是病拖垮了我,就是我拖垮了病。这次也拖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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