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 页)
不过何暮有了初中复读的教训,便一刻也不敢松懈,好在她还算聪明,在李琛的帮忙下,学习在班里还算中等。
何暮在高二的时候,有个快乐还又逗比的同桌,叫梁红。身高170cm,留着一头中分长发,穿着大多比较中性,性格比较女汉子,整天让何暮叫她梁少爷,但何暮都会嗤之以鼻并嘲讽的叫她一声梁二。
因为不但是同桌还是一个宿舍的,何暮和梁二的关系挺好的。再加上李琛比何暮高一个年级,现在上高三,课业比较繁重,是特别忙的时候,两人也只有早上上学前和晚自习后才有时间见面。所以其他时间,何暮都是找梁二度过闲暇时光。
这天,临近中午放学,下起了瓢泼大雨,何暮这样的大马哈是从来都不会未雨绸缪的,所以望着远远的宿舍楼何暮只能唉声叹气为何要这时候下雨。
梁二见了何暮垂丧的脸,“来吧,哥护着你。”何暮看了看雨,又看了看宿舍,心想李琛那么忙也不会来接自己,自己也没带伞,还是跟着梁二走吧。
钻进梁二的伞里,由于伞太小,梁二搂着何暮的肩膀,努力缩小两人之间的距离,以减少落在身上的雨滴量。何暮大喊着不要占本姑娘的便宜,梁二调戏着,小妞让爷抱一个。
其乐融融的场景,让前来送伞的李琛感到非常的刺眼,仿佛地上的每一个雨滴都折射出一种嘲笑,一种何暮不是她一个人的事实。李琛突然想起了什么,是的,她们现在还只是发小,朋友,同学,似乎她们还缺少了一种关系。
想及此,李琛笑了,一种幸福的感觉蔓延开来。
☆、往事回忆三
对于表白,李琛想了很多种,想过写情书,也想过送玫瑰花,但是觉得这些对于那种不是太熟的两个人比较浪漫,而对于她俩这种关系未免也太尴尬了,真的要写的话,要怎么写,难道写我倾慕你已久,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爱上你了?而且玫瑰花太招摇,真要问谁送的,这不是全校人甚至家里人都知道她俩这关系了吗,基于此李琛觉得不如自己在家亲手做一顿饭,比较实在。
十一七天黄金周到了,但是对于高三的学生来说只有两天。这天李琛早早的起了床,给何暮发了条短信让中午到她家一起吃个饭,何暮说吃什么饭哪,我得减肥。李琛回她,明天再减今天必须来。
到了十点多左右,李琛就听到敲门声,打开门一看何暮那丫竟然拿了两桶方便面和两瓶可乐,说:“你也别做了,反正你做饭也死难吃,咱们就凑合吃点,晚上等我妈回来给你做大餐。”
李琛很少做饭,煮个稀饭还可以,但就是烧菜真的不怎么好吃。为了这几个何暮爱吃的菜她学了好几次。
听到何暮的话,李琛觉得一群乌鸦从头顶飞过,她怎么就喜欢这个神经大条的女生呢,枉她今天发短信那么郑重,平常一般都是打开阳台喊一嗓子的好吗。
“最近跟我妈学了几个,跟你尝尝我手艺。”李琛接过何暮的方便面,“这些回来再吃。”
“哟,这不像你风格啊,咱们琛琛不是整天说自己是要干大事业的人嘛”何暮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废话少说,到底吃不吃?”
“吃吃吃,我吃。”
厨房里两个人在一起做饭,何暮帮个下手,一顿饭倒也做的像模像样。何暮望着桌子上可口的饭菜,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夸奖着。
李琛望着何暮的吃相,嘴角也弯了起来。她最喜欢看何暮对她完全信任又没有任何做作的样子,“何暮。”李琛说“不如我们在一起吧。”
“这不是在一起了吗?”何暮嚼着李琛做的酸辣土豆丝。
“是不是应该给你个名分。”李琛单手支着下巴,望着何暮道。
“什么名分?拜干姐妹吗?这么俗套的事情也就你想的出来。”何暮白着眼。
“我喜欢你,你做我媳妇吧。”李琛伸手握着何暮的手说。
可是半晌何暮都没有说话,李琛有些紧张,以为何暮一直都是把她当朋友的。气氛有点尴尬,李琛说笑着道“说着玩呢,别当真,呵呵,吃饭。”
何暮努力的咽下嘴里的东西,“可是为什么你不做媳妇?”
李琛又一次被何暮的思维打败了,“我的个子比你高,我的文化比你深,我的脑子比你聪明……”
就这样两个人呆在了一起,只不过换了种方式,很自然很随性。那个时候的她们认为在一起是很必然的,只要爱了就要在一起,哪里想过这是违背天伦是不会被世人所接受的事情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