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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浸湿的碎发,耸了耸肩。和秦家惊人的财富一道,秦家另一件让人津津乐道的事情就是——秦家人好美色。
是好美色,而非好色。美丽仿佛是秦家人孜孜不倦的追求,历代秦家的主母都是当世绝色,一代一代的积累下来,如今秦家人的相貌可想而知。
秦羡鱼身量太足,身上有覆盖着虽然不夸张但是很饱满结实的肌肉,再加上常年训练而变成了蜜色的肌肤,很少有人能够把他和“美人”联系起来。
而秦临渊不同,早产让他比寻常男子要瘦弱几分,加上不怎么出门,肌肤总是带着几分抵至苍白的白皙。眉眼漆黑如墨,唇色浅淡然而唇形却很精致。他不笑的时候,眉眼的隽永总是隐藏在周身冷硬凌人的气质之下。可是秦临渊一旦笑起来——是寒冰乍破,是碎雪消融。
虽然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在作死,但是安胜心中的确就只剩下了一句话——一笑倾城天下醉。
好在安胜还算是理智,而且一个男人再漂亮也不会让一个直男发狂的。所以即使见过这样的倾城色,安胜还是生生被吓出了一层冷汗。
如果因为在秦爷面前失态而被他厌弃,那也基本宣判了他在锦城的死刑。想到要回到海城为了家业和兄弟叔伯拼个你死我活,安胜就整个人都不好了。
在安胜暗自为自己的失态而懊悔不已的时候,匆匆赶来的秘书覆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个消息。
秘书告诉他,方随来了。
安胜挑了挑眉,让秘书带人好好招待他。
对于方随的到来,安胜并不吃惊,因为这本就是他亲自邀请的。他和秦羡鱼的马场刚建立了不久,他本就有意邀请明星来拍几幅宣传照来炒热马场的名气。如今纵观整个娱乐圈,最炙手可热的,恐怕就是那位新晋影帝方随了,所以安胜自然就和方随的公司接洽了一下,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就敲定了这件事。
这是他们马场第一次宣传,如果一炮打响的话以后的工作自然容易推进许多。按说安胜自然是应当和方随见一面的,可是他来的太不巧了,秦爷和方随,只要智商正常,谁都应该知道孰轻孰重。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秦羡鱼和秦临渊已经牵着他们选好的马走出来了。今天秦临渊穿了一身雪白的骑装,漆黑的马靴紧紧的包裹着他线条优美的小腿,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纤细了三分,却更加英气逼人。
包裹在宽大的唐装之中的秦爷像是一块温润的玉,然而身着了一身骑装的秦爷更像是一柄出窍的剑,锋利,冷硬,随时准备着沾染鲜血。
而他选的是一匹枣红色的温血马,那是一匹刚刚成年的公马,还并没有被完全驯化,可是野性却也并没有完全被激发出来。当秦临渊带着白手套的手抚过它的脖颈的时候,那匹枣红色的公马喷出了一道响鼻,像是有些烦躁的甩了甩毛。
秦羡鱼眯着眼睛注视了那匹马半响,微微皱了皱眉,而后又鼓了鼓嘴,向上吹起一股气流,充起了自己额前的一缕碎发。
“哥哥还真是喜欢野性未化的宠物啊。”
青年意味深长的看着远方,随着哒哒的马蹄声,一道凌厉的身影撕开了大片的绿色,向着秦临渊的方向迅疾奔来。
方随。
秦临渊专心和自己选中的马沟通着感情,秦羡鱼倒是一眼看清了来人。不悦的皱了皱眉,秦羡鱼迅速的挡住了秦临渊随时有可能投向来人的目光。
作者有话要说: 秦爷苏了一脸。
弟弟对哥哥真的只是爱护,本文不是兄弟文,不是兄弟文,不是兄弟文!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敷衍。
第四章。敷衍。
方随感觉今天糟糕透了。
昨夜从梦中的惊醒让他早起的时候头疼欲裂。吃早餐的时候男人的忽略他本来想要不在意,但是被娇纵了那么久之后忽然被冷落,方随简直觉得自己要萌生出一种即将“失宠”的幽怨了。这个认知更让他烦躁,三年的时间,他想要将秦临渊的影响降到最低,可是却已经是潜移默化了。
今天本来是没有工作的,但是经纪人在秦宅的门口堵住了他,告诉他公司临时给他安排了通告。
方随的性子不算很好,甚至从小到大一路被方流景宠得有几分不合时宜的跋扈,但是对于工作,他还是很认真的。已经连续工作了大半个月,难得的休息日却又被临时安排了工作,然而方随还是没有什么怨言的跟着经纪人到了广告的拍摄地点。
拍摄地点就在锦城,车程不算是长。为了节省时间,方随直接在保姆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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