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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
热血?后悔吗?
这仿佛不是自己这个年纪,这个身份该做的,还有更远大的前景在等待着自己。最年轻的上市公司主席,同行业还有几个巨头没有打倒,我还没有成为华人中的李嘉诚。
这一切今后都与自己无缘了,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干系的小女孩。
值得吗?我是不是正在后悔。
正当他为自己的冲动找借口时,他陡然看见那个小女孩明亮的眼神,是那么纯洁,不含杂质,晶莹剔透。幡然之间,他找到了答案。想到这里,他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叔叔,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懂了吗?”
看着对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嘴角扬起,向那救下的小女孩,努力一笑后扭过头。小孩的童真是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是无论如何也要保护。希望这件事不要留下任何阴影。
平日的视线倾斜了九十度,这个城市里的钢筋森林,从四面笔直地插向因为污染,而失去原来颜色的天空。渐渐的周遭的声音离他远去,眼睛开始一寸一寸地发黑,胸口痛得呼吸不过来。
轰隆!轰隆!
天空之中,雷声滚滚。就当救护车尖锐的报警声,由远及近响起时。一道夺目的闪电从半空之中劈下。
次日,英国的金融时报罕见的在头版,刊登一位华人公司的ceo,为救一名小女孩而身故的事情。报中表达了不甚惋惜,并表示纵然对方已不在,仍持续看好对方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后的股价。
这位年轻人,身故之后,市政府为他举行追悼会,数万市民前来相送。一时可谓哀荣无限,各样十佳青年,各种荣誉市民,接踵而至。各大报纸纷纷转载他的事迹。
数日之后,在一处陵园之中,那个眼睛明亮的小女孩,手捧一竖鲜花,仰起头问她身边一个少妇:“妈妈,叔叔真的去了那个叫天堂地方吗?那里远吗?”
“是的,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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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在黑暗之中许久后,他重新有了知觉,此刻他感觉那被人贩子捅了一刀的左胸伤口上,此刻胀气得格外难受,犹如一个大风箱被鼓得满满的一般。
“咳!”
他咳出这一声后,突觉得喉咙通畅许多,而这时……
“看来薛神医的药真的有效,吐出这口血痰,小九的命算捡回来了。”
“希望小九能,吃一堑长一智,还是多亏了四当家野山参。”…;
另一个粗豪的声音说到。
“可不是,小九吃下的这几颗辽东的千年野山参,可是夫君当年走了几百里山路,从靺鞨人手底买的。”
“娘子,这野山参最多几十年,何来千年之说……好吧,千年就千年。”
一阵吵杂的声音灌在耳边,但是脑子之中,却越发的昏昏沉沉,昏昏沉沉。一个声音在他心底念叨,别在我的坟头上讲话,你踩到我了。生前每日大小公事,长眠后就不能安生一些吗?
我怎么会有听觉。
但猝然发现这事实之后,困意再次袭击了他。渐渐一些不属于自己的原先的记忆,慢慢侵蚀了他的脑海之中。犹如一道道影子飘过,抓又抓不住,但是却清晰在自己眼前一晃而走。
不对,这是哪里?
犹如千年一梦般,他倏然睁开了眼睛,一点橘红色的日光透过窗棱缝隙投射而进,正照射在他的脸上。他举起重如千斤一般的右手,挡住了日光,勉强支撑自己身子,半卧而起时,只见身前四周皆是夯土而建的土墙。饶是他素来沉稳,但是此刻亦不由为眼前景象而一愣。
他低下头,身上铺着是一张半旧的皮褥子,手抚上去这皮毛细密而柔软,应该是狼皮。而他所在的‘床’,应该说来是北方的炕。四面转头看去,角落有一个柜子,大概是放置衣物。而墙上赫然挂着一个带鹿角的鹿头,看得颇似印第安人的屋子一般。墙壁上一角,还挂着一副黑漆漆豪不起眼的弓囊。
“这似乎应该是个猎人山户的家里啊!”
“这到底是哪里,难道我居然没死,现在的医术也太高超了吧。”
他心底犹疑着,伸手抚到胸口之处,揭开衣服看去,只见胸口上有几分仍未退散去的淤青,但除此之外那本应留下的伤口,此刻却丝毫不见,而这个身体,亦并非原来自己熟悉的身体。三十二岁成年男子的身躯,居然换成了十四五岁少年人的身体。
当下他重新坐在了床头,他放弃了打盆水,看看现在容貌的打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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