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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凶手逃了,现下捕快正在苏州努力抓人。”
宋焰沈吟了一下。“嫌犯可有什么特征,或物品?”
“右撇子,拿红色的利剑。”他思索着记忆。
宋焰心思一转,突然想起前些日子看到的人影。
“是她!”聂名形容的模样隐约像那天遇到的女娃儿。
虽然只瞥了她几眼,但连他也感到惊讶,没想到自己至今还记得她。
他向来对女人的记忆不好。理由:美女何其多,记得住才怪,加上他也懒,从没费心思去记。可,这回他竟在不知不觉中记住了她。
他不得不承认,她的长相娇美动人,很难让人遗忘!她的确吸引了他的注意。
一个很漂亮又特别的女娃儿。
“谁?”聂名挑眉。
“前几天,我跟宋礼吃饭时,遇到一个女娃儿,她正好是右撇子,拿着一把上等的红色宝剑。”那把剑,光看剑柄就知道颇有来历,只是他从未见过。
“这么巧?难不成就是她?”聂名接口。
“极有可能。”虽然现下不能确定是她,但他的直觉却指向那名女子。以她的性子来说,的确很像会惹出一些祸事。
女人生来就是麻烦的动物,这句话果真没错。
“那明日,我们就有事可忙了。”从京城一路南下,中途没听到什么有力的消息,好不容易有点眉口口,也让他比较有精神了,尤其他更好奇那娃儿的长相。
一个美丽的嫌犯,这下可好玩了。
“嗯,就由她下手。”宋焰颔首。
周恬当夜拿了仅有的家当——包袱一袋,立即换个偏僻一点的地方住。
隔天,她特地上街探探风声。
果然,事情如她所料的悲惨,众人所指,全说她是凶手。
这下,她死定了。
莫名其妙成了杀人的凶手,还成了县衙里最热门的通缉要犯。
真是衰死了。
她只不过是好心探查死因,却被人赖上一个杀人罪名,怎么算都不划算。
可恶!那个妇人,她若不活逮到她,她就不叫周恬。
可,气归气二见到官兵出现,她也明哲保身,隐身在一旁。
一个官兵在公布栏上贴了几张悬赏的图文,并大声朗着:这是昨天下午下毒手杀人的凶手,若有人看见此女,通报者十两,捉拿到案者五十两。“
周恬仍在气头上,但她更好奇“通缉犯”的模样,探头一望的结果是嗤笑出声。
“拜托!我哪有这么丑。”她没好气地道。
小脸、小眼睛、小鼻子,半身通缉图,大概只有头发画得颇真的,和……那把该死的剑!
红色如鲜血沾染的剑,上头是一图腾标志,也就是她手上拿的虹天剑。
这是她随手从爹房中拿来的,看中它是因为它轻、薄、利的关系,长度刚好适合她佩戴。据她所知,是一把很有历史的剑,但她当时年纪小,玩剑都来不及,根本没去听爹“讲古”,所以详细情况她也不清楚。
不过,既然爹从没有说她不许玩这把剑,所以她当然认为它不是挺重要的东西,也就随手偷了出来。
画像上既然连剑的颜色都点名了,又随便画个图腾,虽是乱画,但也该死的明显。
她观察过了,路上的姑娘们鲜少佩剑,尤其是配一把血色的剑,那她不是自己找麻烦吗?看来,得买个袋子,把剑藏起来。
她立即踅回拥挤的市集里,没入人群中。
“有消息吗?”
“没有。”宋礼奉主子的命令,去街上找那日在客栈有一面之缘的女子,他搜寻了几日却一点消息也没有。
“算了,恐怕,她是有所提防了。”宋焰摆摆手。
自从上次和聂名谈过后,莫名地,他竟开始期待和她再相遇。
头一回对一个女人感到浓厚的兴趣,连他都不免感到微惊。
“一个大姑娘家佩红色的剑很明显,但我们看了几日,却没看到有半个相像的人。”聂名没看到本人,只看到通缉图文,整张图看不出任何美感,所以他也没有兴趣瞧,但吸引他注意的却是那把剑。
宋焰沈吟道:“那女子是用剑之人,不可能不佩剑出门,除非……是把剑包起来。”
“我们怎么会没想到这点。”聂名大喝一声。“藏剑唯恐被人偷了,而又必须带在身上,就只能把剑套包住,才不引人注目。”
近日来,他们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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