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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半个月前!齐越仔细想想,那不就是他们军演那阵前后嘛。
所以说,林野的第一次是和林洛一起的!
“哇!林野,看不出来你这么纯情啊!”一直保持着完璧之身,就是为了林洛!不过,林野还真忍得!
“该我了!”林野按住桌上的啤酒杯,猛地一转,这一回,对着的居然是林洛!
“洛,”林野看着林洛的眸子,深情而专注,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话题,“你最爱的人是谁?”
林洛回看着林野,两人目光交缠,里面尽是止不住的温情流转,有些话,不需要再说,你就应该明了!
“你们俩,够了啊!别再我和斯两个孤家寡人的面前秀恩爱,”齐越满脸忿忿,“会遭天打雷劈的!”
真是的,不就是欺负自己单身,不就是有伴嘛,自己,自己······还真没有!
这次轮到林洛转了,酒瓶停下来的位置正好指着左彦斯,“孤家寡人?不会吧!左彦斯,你有喜欢的人吗?”
林洛还是比较善良的,问的问题都比较斯文。
“······有。”左彦斯顿了一下说道。有?
左彦斯居然有喜欢的人?
最震惊的莫过于齐越了,斯有喜欢的人自己居然不知道!亏我还把你当作好兄弟!
左彦斯无视着大家的反应,自顾自地摇着瓶子,而这一次,中招的这是齐越。
“你的第一次,左手,还是右手?”左彦斯问的问题也是荤黄不忌,怎么狠怎么上!
齐越看了看直盯着自己的林洛,摇摇牙,一把灌下了自己面前的啤酒,绝对不能在嫂子面前丢了面子!
下一把,齐越如愿以偿地转到了左彦斯,“哈哈,这回落到我手里了吧,斯,你还是招了吧,那个让你芳心暗许的女孩是谁啊?”
左彦斯没有说话,只是余光不经意地瞟了林洛一眼,然后默默喝下面前的啤酒!
有了这两人做先例,大家自然是越玩越high,三个男人之中,齐越的运气最差,才不过半个小时,就已经被灌下了十几杯啤酒了。
不过,齐越的酒量还是不错的,只是脸有点醺醺然,人还是清醒的。
“等等,我们换个玩法!”
齐越到了现在,才发现这个游戏一点也不公平。
转啤酒瓶那可是件技术活,可是很明显,林野和左彦斯都精通此道,难怪一直是自己喝!
“行!”林洛也喝了好几杯,本来林野是想替她喝的,不过林洛觉得那样就没意思了,所以坚持自己喝,“这回又玩什么?”
“玩举手指!”齐越对于这些游戏还是比较了解的。
“这是什么?”林洛没有听过这个玩法。
“很好玩的,”齐越简单解释道,“大家把一只手举起来,一共有五根手指,我先开头,要是我们是不同的,你就放下一根手指,最后,谁手里的五根手指都握下来了,就得连喝三杯!”
林洛是第一次玩,对这个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快点,快点!”
齐越是第一个开口,“我今天穿的是白色衣服。”
左彦斯穿的是蓝色的衬衫,林野则是黑色的t—shirt,林洛难得穿了一身淡绿色的裙子,于是三个人都得放下一只手指。
挨着齐越坐的是左彦斯,“我手上带了表。”
其余三个人都没有,又得放下一根手指。
“我住在这里!”林野肯定是不是让林洛多喝酒的。
“我是女人!”林洛更爽快地秒杀了其他三个人。
······
齐越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本来以为可以逆袭的“举手指”游戏,竟然白白地为林洛做了嫁衣,最后的赢家居然是林洛!最惨的就是齐越,这个可怜的孩子喝了将近有四十几瓶,跑厕所都跑了好几次。
“林野,你怎么变成两个了?”林洛虽然喝的不多,但是酒量自然比不上其他三个男人,现在也有点醉意熏染的样子,小脸绯红,看起来格外娇憨。
林野把家里收拾了一下,幸好左彦斯他们走之前把大部分垃圾给带走了,否则林野可有得忙。
“洛,乖乖,来,”林野放凉了一杯开水,小心翼翼地喂给了林洛,“喝一口,喝一口会舒服很多的。”
林洛皱皱眉,耸了耸小鼻子,像小孩子一样倚在林野怀里,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开水,温热的水顺着食管进入胃部,林洛一下子舒服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