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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站在那堆人的对立面,寒冬瑟瑟,我穿的不暖和,黑色的薄呢外套,没有围巾,冻得哆哆嗦嗦,却不忘手捧一束玫瑰。我那时候还是个穷学生,坐飞机回国度圣诞已经掏空了口袋里的钱,大冬天里那束冻得蔫头蔫脑的玫瑰却管我要了一个天价,如果不是为了孟冬,如果不是为了笨拙而无从表达的爱意,我不会去买那个花。
结果整件事,就如一出对浪漫情节的拙劣模仿。
孟冬一看到我手里的花脸就黑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一个特立独行,具备深邃思想的人文摄影师捧一束俗艳的玫瑰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孟冬看也不看我,他对那些不认识的迎机的人勉强挤出微笑,但对我却大踏步走过,一直走出了机场大门,才愤愤地躲进出租车给我打个电话,命令我立即丢掉手里那束可笑的玫瑰给他滚上车来。
我后来无数次地想那个情节:剪着齐耳短发的女孩搓着冻僵了的手,努力想用她贫乏的审美能力将手里缺水的花摆得好看点。她一直要到长大了才知道浪漫的元素若是弄巧成拙就会变成搞笑的戏码,但那个时候她不懂,她有限的对浪漫的认识也是来源于普通人的认知,她以为红玫瑰的花语是我爱你,说出这个,比什么都重要。
我不知道邹国涛送我蝴蝶兰之前是否踌躇过,是否过分思量过,但我在最初的窘境中摆脱出来后,嗅着花束隐约而来的芬芳,我忽然觉得心里有一部分柔软的东西开始复苏,我想孟冬送过我各种千奇百怪的东西,但从未送过我这样正儿八经的鲜花,如果算起来,邹国涛给我的这束,其实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的,来自异性的,带着明显求偶信息的花束。
我不禁深深吸了口气,抱着蝴蝶兰,忽然觉得心情莫名其妙有所好转。
无关送花对象如何,仅仅出于虚荣心的满足,我也觉得这花来得正是时候。
是的,我也有虚荣心,我其实也不乏浅薄,但有时候欢愉这种东西就是来得如此简单直白,与思想无关,与价值取向无关,只要一束令人尴尬的鲜花,就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我嗅着手里的蝴蝶兰,给李少君打了个电话,她有气无力地问:“你怎么啦?”
“有男人给我送花了。”
“呸,哪个没长眼的?”她登时来了兴致,“你是来显摆的吧?”
“对啊,”谁让你一直跟我得瑟你的辉煌情史来着,”我慢悠悠地回答她。
“哎,怎么样,老娘们还收到花,那感觉不赖吧?”李少君笑嘻嘻地问。
“还行。”我补充说,“不过跟送花的对象无关。”
“本来嘛,女人到了咱们这个年纪,谁送花不是重点,重点是有没有人送,啊,我看我也寂寞得够久的了,是时候该找个年轻帅哥吸点精气。”
我哈哈大笑,说:“李少君,你当你是白骨精吗?”
“你不知道吗?那就是我的营养啊,没有帅哥青睐,我这日子还有什么奔头?”
我笑着摇头说:“李少君,你就继续折腾吧你。对了,你上回的检查报告出来没?”
她沉默了一下,说:“出来了。”
“没什么事吧?你查的什么?”
“没事,常规的妇科检查,”她满不在意地说,“老娘我好着呢。”
“那过段时间来找我吧,我还请你吃饭。”我笑着说。
“成,我们还去吃烧鹅。”
我挂断电话,回到家,将蝴蝶兰拿瓶子养了,烧了水,趁这个时间进房间换了一套家居服,随后打开音响,听蓝调布鲁斯,没有孟冬了,我再也不愿碰海顿。我在慵懒的萨克斯声中给自己泡了红茶,加好糖拿出来,躺在客厅临近阳台大玻璃门的长椅上,一边喝茶一边翻看信箱里附近商场免费派发的购物指南。
一种无所事事的松懈感涌了上来,我微眯眼睛,看着外面的天空,是临近初秋的高远硬朗的淡蓝色,我在自己体内犹如上了发条一样奋力拼搏了十几年,一开始是求学和打工,然后是工作和跟孟冬结婚,为了早日独立完成一台简单的心脏手术而倾尽全力,为了早点赚够在这座大城市买套小公寓的首期费而刻薄自己。我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只是为了躺着而躺着,浪费时间浪费得心安理得,仿佛时间天生就是为了要被挥霍殆尽的。我听不用费脑子理解大调和小调的爵士乐,看翻翻就能丢进垃圾堆的宣传广告,居然觉得就这么过下去也无所谓。
看着天,我的眼皮逐渐重了,随手拉起脚边的毯子盖上闭目午睡,自从有了陈阿姨,连晚饭都不用我自己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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