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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长春监狱开了一个大会,出乎意外,吉林省人民法院判处11名罪犯在监中的现行活动。第一名是陈兴芝,他在监中委任警察局长等职务,说是组织了一个小团体,企图变天。宣判后,把他们11人拉上汽车,到刑场枪毙了。
我感到很可怕,在监中稍一不慎,即有犯罪的可能。陈兴芝的事我不清楚。在监中还图谋不轨,真是自找死亡,结果是全部枪毙,大快人心。我在监中抱定少与特务腿子们接触,不谈旧事,不谈旧人,即可以避免错误。
大会开罢的第三天,我们外帮组的犯人于也华、金锡恩、陈恩轩、蔡九峰、宋兆沂五人被砸上脚镣,关进六监。这件事引起了许多犯人的谈论。我也认为他们五个人有个小圈子,每天在一起嘀嘀咕咕,吃喝不分。这种情况我反映过,现在果然出了事。如果和陈兴芝的情形一样,就有危险。所幸我与他们没有什么勾搭,我认为他们很无聊。
11月3日,刚要吃晚饭,监房的班长来叫我,我心里抱怨来提审的太多,饭都吃不好。这次大概是外地的公安人员着急上火车等着要材料,我随着班长进入监房办公室。我的脚刚踏入办公室的门,两个躲在门后的看守,便把我用绳子绑上,按倒在地,马上砸上一副大脚镣!砸了半天才砸好,起来又给我戴上手铐。我一看张管教员坐在办公桌后面,手里拿着纸烟,那种得意的样子,真是恨死我了!怒气似火烧,我想与他拼了,又一想,手上戴了铐子动不得,脚上戴着大镣站不稳。只看了他一眼,他那样子似乎说:“关梦龄你服不服?”我心里说:死也不服!
一个班长给我两个皮筒,犯人叫“镣模”,垫在小腿上,以免铁镣子把小腿磨破了。我接了过来。他把我带到六监里边,对着厕所的一间小屋子。
我进屋之后,看见屋内有两个小伙子。我坐下之后,外面的犯人给我端了一碗高粱米粥,一碗咸白菜。我吃了小半碗饭,就不吃了。情绪波动得不能安静,心跳动得十分厉害。不知有什么大祸在眼前?不知道张管教员给我捏造了一些什么东西?我只恨张管教员一个人,我绝对不会服。戴上两件,再加上两件,我也如此。这两个小伙子不用说是看我的。他们二人帮我把被褥放好,东西安置妥当。我坐在被子上。点名以后叫睡觉,我怎么能睡得着?脚镣、手铐,身子不能动,他俩帮我把被子盖上。我想,这回危险了,上边机关不知道,只好由这几个管教员和科长随便摆布了。多少高级干部我都见过,不成想一个刚由班长升上来的管教员就要了我的命。好,我倒霉,我认命,这不是共产党政策的问题,这是人的问题。再好的政策,象张管教员这样执行,也无济于事。
9点钟的时候,我的监号门打开,我知道是提我。我把鞋穿上,脚镣子响得厉害。我在最里面,到外面去要经过许多监号的门,一个班长把这些监号的窗户一个一个关上。走出六监的监筒,一个穿黑衣服的,从没见过的干部叫我跟他走。我走不动,一步一步拖着脚镣向前挪,两手还要提着裤子。进了小铁门,到前面办公室,进右手一间屋,地中央放了一把椅子,是给我准备的,范典狱长坐在办公桌后面,李典狱长坐在旁边的沙发上,张管教员坐在右边的条桌后面。这次是范典狱长主审,李典狱长陪审,张管教员记录。叫我坐下,我没有犹豫就坐在了椅子上。
范典狱长问:“关梦龄,你知道为什么给你戴上镣子?”
“不知道。”我摇了摇头。
“你要老实交待,你在监中的一切活动,我们都掌握了,不然,也不能对你这样。”
我心想,你们掌握了什么?都是一些诈语,在我身上能发生什么作用?我说:“如果我有活动,可以交待,不过我没有活动。”
范典狱长讲了一些政策,启发我大胆交待,并且说:“坦白从宽,现在交待还不晚。”
我想了一会儿,说:“典狱长,我可以说说吗?”我说,“我这个犯人与别的犯人不一样,我是无事不找事,有事不怕事。如果我干了什么坏事,比如在监内有现行反革命活动,我一定会交待。交待可以得到宽大,不交待准死没活,这道理我明白。如果政府真的掌握了材料,有了同案人犯,我不交待也能处理。一个反革命犯,虽不承认自己罪恶,但是既有人证,又有物证,是不能叫他逍遥法外的。人民政府的空子不能钻,我也从没有钻过。”
“你说下去!”
“我认为给我戴上镣铐,不是为我有什么现行活动,而是在肃反中,对我要重新议处,就是说,过去人民政府对我判得轻,这回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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