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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早就想见你了,我叫姚日月,请多指教。”高个子笑眯眯地说,然后向我伸出了手。
“嗯,你好,我是何金水。”我也伸出了手,跟他握了握。
这个高个子很好色,握住我的手就不肯放了。
“金水兄的手怎么这么嫩,不像是打篮球的啊?”高个子忽然出现了疑惑的神情。
“你每天有擦护手霜吗?”
“没有。”
“一看就知道你是篮球的门外汉,篮球也是很讲究刚柔并重的,手太粗糙的话,非常影响拿球的灵性。”
“哇!果然是高人呀!”高个子疑惑的神情立马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崇拜至极的欣喜。
“嘿嘿,小意思小意思。”一被别人崇拜,我的话夹子就会随之打开,“你知道篮球是一门艺术吗?”
“不知道。”高个子摇摇头。
“千万不要把篮球看成是竞技,而要把它当作艺术来看待,这样打球的水平才会有显著的提高。”
高个子显得非常兴奋,仔细地聆听着,边听边点着头。妮绢也在一旁默默地听着,并不时地点着头,似乎也同意我的观点。
“打一场球就像是演奏一首乐曲,一定要把握住节奏的快慢和每个音符的轻重,有张有弛地去享受整个比赛的过程才是打球的最高境界。”
“听君一席话,省我十年功啊!”高个子大叹。
“还有,韵律……”
“慢!别说了,老大!我先回去把这几句消化消化。”高个子说完立即跑了,不一会就没了人影。
“嘿嘿,真是个奇怪的人啊。”
“嗯,他对篮球很执著的,一有空闲时间,就会去球场练球,但他的球技似乎总没有什么很大的提高。虽然加入了校队,但一直都是那的板凳球员呢。”
我很认真地听着妮绢的话。
“记得去年比赛输了的时候,我看见他一个人躲在球场的角落哭泣,这样一个大高个子居然还会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哭泣,我当时看了好感动,也流泪了呢。”妮绢说着,眼眶有点泛红。
我听着妮绢的话,心里泛起一丝淡淡的感伤,也许是有所触动吧。
“他昨天对我说篮球是他一生的热爱,但他资质愚钝,在校队永远都是坐板凳,上不了场的,所以班级的比赛对他来说尤其重要,而明年就要升入高三了,那时比赛也没了,所以这场比赛可能是他篮球生涯的最后一场了。自从去年输了以后,他的梦想就是要打败北大,要让他们也尝尝失败的耻辱,于是他加倍努力练球。然而到了今年,他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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