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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了,它不该这般活着。”九明媚扯过一坛子酒,也灌了起来,饮罢,用衣袖揩了揩小嘴儿,笑道,“放它这般走了,是最好的法子。你在铺子这儿守着,我同千霁会护它周全的。”
起初,九明媚便瞧出耳鼠乃是双魂之躯,一个是耳鼠外壳及其魂魄,另一个则是一个寄居的魂魄。耳鼠外壳很新鲜,很鲜活,外在看来是个再正常不过的生命体,甚至同它自个儿所说一般,村落遇劫匪,不得不流落魔都,拜入魔宫阿秘少尊手下,盼得一时的庇佑。
但是,耳鼠体内的那个魂魄,可没有那样弱小。虽然它极力压制自个儿强大的魔性,压制自个儿心头的悍匪之气,委曲求全地将自个儿伪装成一个卑躬屈膝的小小魔物。不过,再好的表演,也终究会有破绽。
魔尊玄扈其实早就瞧出这一点,却因了儿子喜欢,故而没有揭穿它、赶走它。当儿子不喜欢或是可以主动割弃之时,那么留着耳鼠这条小命,也就没什么用了。究其缘故,还是阿秘主动舍弃了耳鼠,为了“娘亲”。
然而他们都知道耳鼠是双魂之躯,却不知另一魂究竟是谁。
直到前些日子,九明媚才查出了其中一些端倪,找到了耳鼠体内那魂的真实身份——钩吾山的红鼠大王。
哟嘿,一代红艳枭雄,沦落成了一个小侍女,噫,狗血的味儿扑面而来,挡都挡不住。
(未完待续。)
☆、第151章、毒烟蛇咒
新婚的夫妻,总爱腻歪些时日,碍于情面,不好太过招摇,都喜欢暗中时不时地勾勾手、抛抛媚眼儿、说说悄悄话儿。九明媚却全然不这般,唔,脸皮厚实的最大好处,莫过于可以正大光明地勾引相公。酒水铺子里,几乎到处都可以瞧见夫妻俩笑呵呵地手拉手,互相喂葡萄的恩爱样儿。
“千霁,来,这颗葡萄甜。”
“媚儿,来,这颗葡萄汁儿多。”
“千霁,来,张嘴,啊~~”
“媚儿,来,张嘴,哟~~”
血魔淮阴瞧着俩人儿秀恩爱,微汗:“明媚,你们……不是要去保护红鼠……吗?”若是平日,他指不定怎么揶揄调侃呢,可是打从晓得耳鼠便是红鼠大王后,他就怎么都放松不下来了。
“急个甚?”九明媚嚼了一口紫葡萄,舔了舔唇边流溢而出的鲜美汁液,笑道,“咱们的计划是有疏漏的,倘若耳鼠回过神来发觉有人跟踪,岂不是前功尽弃?”
摸清耳鼠的底细,不过是近两日的事儿,期间九明媚没少同耳鼠聊天儿,却始终得不到它的信任。在耳鼠神经紧绷,甚至有敌对情绪之时,进入双魂之躯是件极其危险之事。若是魂魄园子里的双魂一起立起来掐入侵者,后果不堪设想。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时,九明媚觉察到了耳鼠体内另一魂的真实身份,再那么一琢磨,又掺和些风千霁的调查,确定阿秘并非它心头最重要之人。
钩吾山之主,抑或是巴蛇白棱,才是最终的目标。
耳鼠遵守同白棱之约。一直守在阿秘身边做眼线。要让耳鼠离开魔都,需得想个法子,激她离去才成。淮阴在墙根儿的那番话,虽是早有准备,却还是说得忒急,疏漏不少。倘若耳鼠对淮阴的“善意”存上一点点怀疑,只怕要前功尽弃。此时岂可再白白地扒拉过去。没的露馅儿呢?
淮阴眯眼儿一亮,凑过来,一屁股把风千霁撅到一边儿:“你早有招儿?”
到底是数万年的酒友。对她这点子了解还是有的。九明媚莞尔一笑,勾了勾食指,让他凑得更近些。淮阴赶紧往前挪近了,甚而撩开长发。将耳朵恭恭敬敬地送到她唇边。
只听得她清灵灵一笑:“喜欢人家,索性抢来做老婆呗!”说罢。她食指轻点淮阴的脑门儿,将他弹开了去。
钩吾山的红鼠大王,不过一个六千年的魔物,饶是以悍匪之气闻名。在血魔跟前还是没甚么优势的。而俩魔的缘分,说来也怪。四百年前,淮阴听闻钩吾山的盗匪用魔血酿的酒别有一番滋味。便巴巴地赶去了。碰巧遇着红鼠大王带领弟兄们抢劫过路的魔物商队,淮阴也被当成商队的。给抢了。
彼时红鼠大王将一跟鼠尾鞭子缠住他的脖颈子,上下瞄了瞄:“兄弟,你不是商队的,做什么要与商队为伍?”
淮阴瞧她是个样貌丑陋的姑娘,眯缝了眼儿道:“贪饮,想一尝血酒佳酿的妙味儿。”
“好说!”红鼠大王豪爽一笑,吩咐弟兄们将他带回山上,预备了一顿血酒佳酿招待。淮阴喝得很足,直在山头呆了三日才离去。
钩吾山的弟兄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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