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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十分激烈,根本腾不出人马在洛郡,洛郡现在等于是一座空城。田公顺万万想不到会有人马自洛郡杀到他的后方,所以只要咱们神不知鬼不觉地自洛郡杀出,必能与蔺不屈来个前后夹击,彻底击败田公顺!”
我怔然无语,许久,低声道:“洛郡,永嘉军会同意借给我们吗?”
狐狸望着我,似是有些为难,缓缓道:“大嫂,我已修书江文略,他今日回了信,说反正洛郡现在对他们的作用不大,田蔺两军,无论哪方胜出,都可以轻而易举拿下洛郡,从而对永嘉军构成直接的威胁,倒不如从此将洛郡划给我们鸡公寨来管理,也能起到缓冲的作用,替他们挡一挡田军或者蔺军,他们可以更无顾虑地在东线与郑达公作战。所以,他说服了江太公,愿意将洛郡借给我们,若是咱们能助蔺不屈拿下田公顺,永嘉军还愿意将洛郡让给我们管辖。不过,江文略提出了两个条件………”
我涩然道:“什么条件?”
狐狸叹了声,轻声道:“江文略说:第一,洛郡划给咱们后,咱们将来必须出兵帮助他打漫天王;第二,他要大嫂亲笔写一封信,向他借洛郡,并说,这信函之上,必须得有早早的手印。”
卫家军(上)
狐狸走后,我仍在小树林中长久地徘徊。
初春的夜晚,弦月与繁星在天穹深处静静地闪烁,树林里有嫩芽的清香,我甚至能听见春笋噌噌拔高的声音。
林间夜雾迷蒙,沁湿了我的鞋,也沁湿了我的鬓发。
回到屋中,坐于烛下,我研墨铺纸,再望向窗外黑沉的夜色,终于提笔疾书。
“江公文略如晤:贵我双方携手合作,保一方安宁,沈青瑶之幸,鸡公寨之幸,百姓之幸。为长远计,今向贵方借洛郡一用,以除田魔。望江公高义,沈青瑶率鸡公寨全体弟兄顿首拜谢。”
放下笔,我推开窗,迎着春夜清寒的风,长长地吁了口气。
狐狸是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带着三千名野狼下山的。
我抱着早早,将他们送到鸡爪关,遥望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原野尽头,忽然想起一句诗: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我猛然转身,奔上鼓台,再度将战鼓擂响,瑶瑶也再度站在我的身侧,和着我的鼓点一起敲击。怀中的早早睁开双眼看着我,睫羽似随着这战鼓声微微颤动。
长风万里,惟愿三千儿郎,能乘着这长风安然而归。
狐狸留了三百人在山寨,指定的为首之人竟是那刘明。此人年纪虽不大,但颇具沉稳之风。狐狸去后,他便将这三百人细细分配了一番,分班值守哨寨,其余的都收缩至我的小木屋外日夜守护。
大家不约而同地沉默了许多,瑶瑶每天跑到寨门处遥望,又神情怏怏地被野狼们抱了回来。
我只得让自己不时露出镇定的微笑,见瑶瑶实在是坐立难安,便拿了块布让她学习刺绣,她对这个毫不感兴趣,直到见我描了几个比较漂亮的绣样,才坐在一边细细看。
她将几幅绣样看了一番,指向其中一幅,道:“婶婶,我喜欢这个!您绣给我好不好?”
我侧头一看,微微愣住。
那是一枝荆棘花,小小的花朵开在刺尖旁,迎着寒霜怒放。我长久地看着这枝荆棘花,缓缓拿起绣针,轻声道:“好,瑶瑶,婶婶绣这个给你,等这花绣好,你叔叔他们便会回来了。”
鸡公山的春光,非比寻常的美丽。
山脚的桃花是最先开放的,接着是山腰,在春光最浓烈的日子,山顶的桃花终于也含羞带怯地开放,红红白白开满山间,衬着碧绿的嫩竹,妖娆的青松,还有暖洋洋让人不着力的春风,我和瑶瑶终于坐不住了,将绣架移到了小木屋外的土坪中。
邓婆婆将早早放在摇篮中,我轻哼着曲子,早早十分惬意的样子,不时咿咿呀呀地哼上几声。
不知是谁剧烈咳嗽了几声,震得我的手微微一颤,绣针刺破指尖,一点殷红的血迹在白绸布上浸染开来,红得那般让人惊心动魄。
我与瑶瑶对望一眼,她的脸慢慢失了血色。
我微笑着道:“瑶瑶,你知道荆棘花吗?”
瑶瑶摇了摇头。
“这种花,在婶婶的家乡很多,在秋霜浓时开放,霜越重,花的颜色便会越深,象这种红色的………”我低着凝望着将荆棘花样染红的那点血迹,轻声道:“预示着来年会五谷丰登,家人平安………”
瑶瑶没有说话,望着那荆棘花,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也神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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