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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而送命者也大有人在。七十岁时的白居易,有一首《思旧》诗,一下子让我们看到,至少他的朋友,如元稹,如杜元颍,如崔群,如韩愈,耽迷斯道而撒手西去,成为不死药的牺牲品,从此人鬼异途,阴阳阻隔。这位老人家不禁为自己幸而解散了私家堂会班子,放走那几位小姐,而能苟存下来,自然要额手称庆的了。
闲日一思旧,旧游如目前。
再思今何在?零落归下泉。
退之服硫磺,一病讫不痊。
微之炼秋古,未老身溘然。
杜子得丹诀,终日断腥膻。
崔君夸药力,经冬不衣绵。
或疾或暴夭,悉不过中年。
唯余不服食,老命反迟延。
况在少壮时,亦为嗜欲牵。
但耽荤与血,不识汞与铅。
饥来吞热面,渴来饮寒泉。
诗役五藏神,酒汩三丹田。
随日合破坏,至今粗完全。
齿牙未缺落,肢体尚轻便。
已开第七秩,饱食仍安眠。
且进杯中物,其余皆付天。
有人说服硫磺的退之,不是韩愈,因为韩愈是个圣人,圣人不干这种非圣人的事。但据近人陈寅恪考证:
如元稹杜元颍崔群,皆当时宰相藩镇大臣,且为文学词科之高选,所谓第一流人物也。此诗中之退之,固舍昌黎莫属矣。考陶谷《清异录》载昌黎以硫磺饲鸡男食之,号曰“火灵库”。陶为五代时人,距元和长庆时代不甚远,其说当有所据。至昌黎何以如此言行相矛盾,则疑当时士大夫为声色所累,即自号超脱,亦终不能免。
唐朝的不死药(6)
其实,也不必为圣人讳,圣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这一点,陈寅恪的见解,十分精辟。且不论中国文人的矫情伪饰,佯狂张致,心口相忤,言行不一,心,口,手,笔之四点不能成一线,从来就是如此这般。若以总体而论,当这些文人处于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除具特别异秉的极个别者,几乎无一能在风气之裹挟下,开顶风船,逆行不止;同样,也几乎无一能在潮流之冲决中,砥柱中流,悖势而动。“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踟蹰前行的韩愈,能有这种大智大勇吗?
以今度古,或以古度今,本来,孔孟之道,讲求中庸,但中国人要是一窝蜂起来,常常是相当不中庸的,尤其被蛊惑到集体无意识的程度,往往歇斯底里到无所不用其极,往往偏激别扭到毫无理性可言。所以,风气这东西,潮流这东西,引导得好,有助于社会进步,引导得不好,变成一股祸水,那一定会贻害无穷的。
唐朝的不死药,虽然已是陈年往事,一个历史的笑话而已。但为什么兴起之勃,势头之盛,邪恶之广,为患之深,确是令人禁不住要多想想的。
唐末食人考(1)
在原始蒙昧时代,或封建社会的早期,以及现在还处于野蛮状态的未开化部落里,用活人作为祭祀品,然后分而食之;或将掳掠俘获的敌人,杀来吃掉的习俗,是屡见不鲜的。
这种食人恶俗,至今还流行于西非和中非,及南太平洋群岛。据说,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在由荷兰人完全控制以前,还在市场上出售人肉。而打了胜仗的毛利人,将战斗中死去的人的尸体切碎,摆出人肉宴席,也是常见的。但是,社会进入文明状态以后,这种骇人行径,已普遍被视为反人类的罪恶。
中国虽称作文明古国,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却一直有持续不断的不文明的食人记录:
《管子?小称》载:“夫易牙以调和事[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为了讨君王的欢心,这位极善烹调,后来被视为中国厨师开山之祖的易牙,竟把自己的儿子弄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宫殿上去。
暴虐的纣王,就是挖比干的心的那个家伙,曾经将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羑里,为了测试其忠诚度,将他的一个儿子宰了,剁成极细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饼里,而姬昌居然一点不动声色地,将这人肉馅儿饼,全部吃了下去。
三国时刘备落难,逃到山村里,一位老乡听说他是皇叔,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连忙把老婆杀了,割下肉来炒了一盘菜,让刘备充饥。第二天离开时,才发现那个可怜的女人,像宰杀的猪那样,还在厨房里挂着呢!
想不到进入九世纪以后的唐代,白居易《秦中吟》,其中之七《轻肥》,竟出现了“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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