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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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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冻脸有痕皆是血:李香君(2)

余怀写李香君寥寥几笔,而孔尚任在《桃花扇》里则对她大书特书。因此,自公元1699年《桃花扇》问世后,李香君遂闻名于世,以至于成为了古代罕有的光辉妇女形象。可见浪子文笔固妙,雕虫小技耳,大家风范才是君子所能为!

吴梅村为闺阁立传,陈寅恪颂红妆,同理也!正是“粉堕百花洲”,是哭苏州之大火后的地震沦落也!

(3)李香君与鸳鸯的刚烈

《桃花扇》的煽情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侯方域是翩翩公子,在明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来金陵后,由阉党阮大铖出资托杨龙友引荐而交识了香君,两人一见倾心,以身相许。后二人同心抗阮,侯则被捕入狱,香君也被阮选送入宫。清军南下,南京失陷,香君逃到栖霞山,侯方域降清。但杨龙友却被马士英所逼,为马家亲戚田仰来向李香君提亲。李香君不从,一头撞在石柱上,鲜血滴在侯公子的香扇上,杨龙友点化成桃花扇。

《红楼梦》第四十六回里也有同样描述:

鸳鸯听说,立起身来,照他嫂子脸上下死劲啐了一口,指着他骂道:“怪道成日家羡慕人家女儿作了小老婆,一家子都仗着他横行霸道的,一家子都成了小老婆了!看的眼热了,也把我送在火坑里去。我若得脸呢,你们在外头横行霸道,自己就封自己是舅爷了。我若不得脸败了时,你们把忘八脖子一缩,生死由我……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若有造化,我死在老太太之先,若没造化,该讨吃的命,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我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尼姑去!”

鸳鸯与尤三姐的理想一样,是要做大老婆,不要做小老婆,是要平等也!“八艳”都是小老婆的命,但心里却都是做大老婆的念头!

鸳鸯后来上吊,如同香君撞死(“红梅花”诗有云:“冻脸有痕皆是血”),都是小说描述,并非生活本身!

侯方域,字朝宗,号雪花,商丘人,祖父侯执蒲为明朝太常侍卿,父侯恂为明未户部尚书,明末四公子之一,后被誉为“清初文章第一家”。

侯方域在《李姬传》中这样写道:大铖不得已,欲侯生为解之。乃假所善王将军,日载酒食与侯生游。姬曰:“王将军贫,非结客者,公子盍叩之?”侯生三问,将军乃屏人述大铖意。姬私语侯生曰:“妾少从假母识阳羡君,其人有高义,闻吴君尤铮铮。今皆与公子善,奈何以阮公负至交乎?且以公子之世望,安事阮公?公子读万卷书,所见岂后于贱妾耶!”

孔尚任则在《桃花扇?却奁》中把李香君小看阮大铖变成柳眉倒竖怒发冲冠:“趋附权奸,廉耻丧尽;妇人女子,无不唾骂”。

李香君的反照:文不如妓!禄肥红瘦!

想要知道《桃花扇》主旨,一定要看他描写的故事的历史背景!

复社是明末江南士大夫继东林党之后发起的主张改良政治以图谋挽救明王朝的政治文社集团。公元1629年复社领袖、太仓人张溥以“兴复古学,务使为用”为宗旨,集郡中名士,并联络江、浙诸省文人,将全国16个文社合并而成复社,后多次在苏州、南京等地举行*,成员遍及海内。张溥公元1641死后,云间派陈子龙是“老大”,后抗清,公元1647年被捕后亦投水自尽。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我国古代历史上诸文社之首的复社被清政府取缔。复社规模、影响之大,活动地域之广,居我国古代历史上诸文社之首。

2。冻脸有痕皆是血:李香君(3)

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的春天,“诗坛盟主”吴梅村主持了在虎丘的一次文人*,调解同声社、慎交社的争端。忽有少年投一函:千人石上坐千人,一半清朝一半明,寄语娄东吴学士,两朝天子一朝臣。举座为之默然。

由此可见,吴梅村随后进京降清的心情:半推半就!

看看鸳鸯,看看香君,你就知道:文不如妓!

侯方域留下《壮悔堂文集》十卷,抑郁而死,吴梅村有悼念诗:“死生总负侯赢诺,欲滴椒浆泪满樽”!

中国文人是最没有忏悔意识的,而侯方域与吴梅村是在这方面是最勇敢解剖自己的!

这也正是《红楼梦》开端给自己当头一棒: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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