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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清晨蒙蒙亮,司礼监赵公公又去了人市,路上遇见摄政王府的管家,一起结伴去选工人,选了一会选好了十个人,正要带走,赵公公忽然瞅见角落里一个少年。
黑黑壮壮,眉目精悍,脸上还有道疤,一脸的风尘污脏,衣服穿得已经看不清颜色,也就是个人市上常见的落魄潦倒汉子。
唯一奇怪的就是他背上负着的一根鞭子——黑色,缠着铁丝,看起来也没什么异常,只是鞭子不都该缠在腰间,他怎么却背在背上?
赵公公起了好奇心,过去问:“你这鞭子怎么背着?”
那少年抬起头来,脏得看不清颜色的脸上眸子出奇的亮,邢目光野兽似的,看得赵公公不自觉的后退一步。
然而那少年瞬间就敛了目光,哑声问:“要小工么?”
赵公公摇摇头,他要的十个人已经满了,那少年见他摇头,立即转过头去不理不睬。
赵公公倒起了兴趣,觉得这孩子有意思,伸手去拉他背上鞭子,那孩子霍然转头,手指一动!
好在他身边一个人,眼疾手快的赶紧将赵公公一拉,赔笑道:“公公你别摸这小子的鞭子,我认识他,前几天他在护国寺卖艺,给一群流氓戴住了揍个半死,都以为是个软蛋,谁知道给人碰了一下鞭子,翻过身来便揍断了那几个人的腿,所以他人你尽可碰得,鞭子碰不得。”
赵公公听得有趣,笑道:“什么宝贝,这么稀罕的。”说归说,倒也没有再去摸,那少年手指缓后放开,赵公公瞅着他,觉得这孩子筋骨看起来很不错,一定是个好小工,想了想道:“跟我去做工么?”
那少年抬起眼皮瞥他一眼,道:“哪里?”
“皇宫!”赵公公满以为这孩子要喜笑颜开,谁知道那少年立即摇头,“不去!”
赵公公呛了一下,回头对身侧王府管家道:“老李,你看这犟驴子,有意思呢,你摄政王府不是也需要人吗?问他去不去?”
一句“摄政王府”,立即引得那少年霍然抬头,疾声道:“去!”
两人都怔了怔,赵公公自嘲的笑了笑,道:“一个外地流浪汉子,也知道皇宫不如摄政王府咯……”他拍拍那少年的肩,道:“以后若是王府的活做完了,也可以来宫里做杂役的,我时常来人市,我姓赵。”
那少年抬起头,仔仔细细看了他一眼,点点头。
一个多月流浪生涯,这是第一个对他表示善意的人,少年因尘世风霜磨折而越发冷而凶狠的眸光,微微柔软了一丝。
这少年,自然是小七。
负鞭而去,流浪天涯,等着孟扶摇那一顿鞭子,不找到她永不能回归的小七。
小七那日被战北野赶走,站在谕山之上,天下茫茫之大,不知其所往,他先在国内找,然而随着战北野动用大批人力都一无所获,他开始将目光投向他国,简单的人有简单的思维,而简单的思维往往能直击中心,小七的第一眼,就落在了大瀚的邻国轩辕。
找人,自然要从近的地方找起,至于进入轩辕花费了他多少功夫和心神,那也不必一一提起了,他负气而走时,根本没有想到盘缠什么的,进入轩辕后,很快身无分文,流浪乞讨偷菜地混日子混着到了昆京——他觉得,孟扶摇是个皇族惹事精,最喜欢在人家国都生乱,昆京一定要去。
没有银子,还要吃饭,于是居家旅行打工出游之必备招数派上用场,他只好去卖艺,卖艺最合适的地方只有护国寺,终于在那里,他得到了“认字神兔”的消息。
小七没见过元宝大人,却听战北野说过这只牛叉哄哄的神鼠,久仰大名缘悭一面,如今一听闹市上的人绘声绘色谈起“你妈神对”,立即就想起了元宝大人。
接下来就好办了,元宝大人在哪里,孟扶摇自然在哪里,它被小郡主收为宠物,孟扶摇就在摄政王府。
小七确认这个消息的时候,长长吐出口气……两个多月的流浪,从大瀚到轩辕,他不再是瀚朝新贵,不再是御前红人,不再是黑风骑中因为他年纪小性子烈而个个让他三分的小七统领,不再是新朝建立后人人捧场个个谄媚的“七将军”,他只是待罪的、流浪的、背负着鞭子、用自己双脚日夜兼程走遍天下的平民,两个多月时间,他被雨淋过被雪盖过,没日没夜赶路累病过,走夜路掉下山崖过,没东西吃偷菜地被人家用狗撵过,那都是苦的痛的疲倦的难堪的,然而最终都咬一咬牙,爬起来伤痕累累再走,第一次偷菜地被主人骂时他还伤心难受了好久,偷到最后就完全熟练了,胳膊下塞着老玉米棒子,一边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