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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员约翰。米勒提交的排华法案,并展开辩论。
主张排华者认为:华人有诸多的恶习和偏见,不可能在生活上美国化,更不可能接受美国建立在基督教基础之上的伦理道德标准;而且华工的大量涌入。造成了同美国工人抢饭碗的紧张态势。
反对排华者认为:排华违背了中美《蒲安臣条约》中的自由移民政策,而且违背了美利坚共和国“自由、平等”的立国原则。
最终,美国的立国原则抵不上美国人的饭碗。一八八二年五月六日,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史上第一个限禁外来移民的法案———《关于执行有关华人条约诸规定的法律》。即后世被所有华人所诟病的美国排华法案。
法案规定,在十年内禁止那些被雇佣为矿工的华人劳工进入美国,否则将遭到监禁或者驱逐。少数非劳工的华人想要移民美国必须获得来自中国政府的许可证明。并且,任何华人离开美国后想要再次进入美国必须要获得许可。
最不可容忍的是,法案剥夺了华人移民的美国公民权。华人不可以在美国购买土地,不会被社会团体接受,不允许入籍。更没有投票权。从而使华人在美国被永久孤立。
一八九二年,排华法案被《基瑞法案》延期十年。然而,此时的清廷,根本无力他顾。也无力采取报复措施,只能任由其发展。
直至一九零四年,美国国会通过将所有排华法案无限期延长的议案,激怒了所有中国人。一九零五年,抵制美货运动爆发,让美国人受到一定的损失。才迫使美国政府下令放宽教师、学生、商人和旅游者的入境限制。
美国人对中国人的警惕之心,似乎从华工进入美国之后便有了。一直延续到后世。这种警惕之心强烈到,甚至连后世的华人都不可理解。毕竟,在美国通过排华法案的时代。是中国人数千年历史中最无力的时代。根本不可能威胁到美国人什么。
唯一能有些影响的,就是华工的工资实在太低。相对于那些不喜欢干活却又想拿到高薪的人而言,华人这种质优价廉的劳动力当然是资本的首选。所以,即便在一部分美国人排斥华人的同时。也有许多华人得到了美国老板的庇佑,得以生存下来。
而这,便是华人的求存之道。正如《道德经》中所言。天下之至柔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对于这些企业家而言,排斥是虚无缥缈的,实惠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或许,也就是华人对于周边环境强悍的适应能力,才让人感到威胁和畏惧。后世的史学家也做过分析,如果当年的美国没有通过排华法案。那么,以中国人的适应能力,或许在第二代移民时,这些华人便可以完美的融入美国社会,并且生儿育女。
如果没有排华法案的话,中国人进入美国的数量将会是禁止之后的上百倍。以此速度移民并融合下去。到了后世的二十一世纪,或许华人和拥有华人血脉的美国人,将达到美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强!或许,在一两个世纪之后,不需要战争,美国社会就会变成一个华人主导的社会……
当然,不道德就是不道德,任何借口都不会是正当的理由。美国人其实很明白他们的立国精神是什么,也很明白自己做的,对不对。在时过境迁之后,美国人发现中国人好像没有像他们预料的一般,快速崛起,相反在老蒋的折腾中,国力每况愈下,连小日本都打不过,所以也就放松了警惕。
在一九三零年又通过一个新的移民法,限制华人入境之后,便再也没有太多挑惹中国人的动作。
而在日本人偷袭珍珠港后,美国人进行了相应的报复行动,如后世电影《珍珠港》中所演,把日本本土给炸了。飞机就降落在中国。而此时的余生作为中国人,给了美国人一个真实的纪录片,和一堆让美国人流口水的美食。美国人突然发现,在与日本人的战争中,中国是一个很重要的盟友。
毕竟,中国人牵扯住了日本人绝大部分兵力。并且,中国人似乎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在《音乐之声》风靡美国,征服了大多数孩子和家长的心后,很多美国人对于华人的戒备之心也被大幅度的削弱。对于许多美国人而言,华人的恶习,大都是道听途说,而华人的形象却是在电影中真切可见。相信哪一个自然是不言而喻。
而在此风潮下,余生自然呢要主动站出来,对着公众媒体表态:“我当然不喜欢排华法案。当然,罗斯福先生的提议已经证明,美国是一个敢于认错的国家。所以,我对排华法案的废除很有信心。”
余生觉得这样的评价对美国人而言,还算是中肯。在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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