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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周围的贾达族人纷纷如此断言。
“没错,不管他的武器有多厉害,也不可能对付得了那么多人马!”
才怪,如果有迫击炮的话……
大半天过后,中央那两骑终于决定不再浪费口水,分别驰回各自的队伍内,然后拿枪的拿枪、举刀的举刀,很显然的大家谈不拢准备要大干一场了。
不过……
“他们在干嘛?”法蒂玛困惑地咕哝。
只见内志大军那几位酋长居然就地面红耳赤的争执起来,而他们背后的族人也不甘示弱地挥刀舞枪,大声吼叫以声援他们的酋长。山顶上的观战群众们不禁面面相觑,哭笑不得。
还没开打就先起内讧,是不是他们自己人要先干上一架再说?
反观卡布斯王子大军那边,五百骑就像五百尊泥雕,不但骑士一声不出,动也不动,就连马匹也不吭半气,骆驼寻常最爱的咀嚼动作也静止了。
两相一比,简直天差地别。
“他们在争夺统率军队的宝座。”欧阳萱莎好笑地说。
“这种时候还吵那种事?”法蒂玛不可思议地喃喃道。
“你还能要求他们怎么样?”欧阳萱莎叹息道:“几世纪以来,阿拉伯各部落之间冲突仇杀不断,向来只是一盘散沙,如果没有一个强而有力,又有足够的领袖魅力的统帅领导他们,他们也只是一群浮躁的乌合之众罢了,能够为同一个目标而聚集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你还能要求他们怎么样?”
法蒂玛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她只听懂其中一句。
“你是说像卡布斯王子那样的统帅,才有足够能力领导他们?”
欧阳萱莎双眸深深望住那个无论何时都极有魅力的男人,他并没有那种强力曝发似的男子汉气概,却有另一种深沉内敛的慑人气势,不是威风凛凛,而是沉稳而悠远的魄力,使人心甘情愿的臣服。
多么令人心折的男人啊!
“是的,就像他那样。”一股不由自主的激昂情绪在她的胸腔鼓动,使她晴不自禁地热泪盈眶起来。
“可是他们是不同边的呀!”
“所以说,卡布斯赢定了!”即使双方人马悬殊,但她有预感,卡布斯一定会赢。
终于,九位内志酋长们吵出结果来了——大家一起来。
于是,九位酋长一齐高举大弯刀,率先纵马冲了出去。
“杀!”
在沉雷似的吼声里,铁骑的奔腾有如狂涛般蓦然涌起,内志部落大军开始展现沙漠贝都因人最典型的攻击方式:一窝蜂全攻扑出去。
争先恐后,前仆后继,大弯刀飞舞着,长枪随时准备发射,威猛悍野的杀喊声伴随着粗犷豪迈的马蹄声,惊天动地、震山撼岳,气势磅礡、威猛无匹,看得山顶上的贾达族人各个振奋地拚命呼喊为他们加油声援。
其实贝都因人最擅长的是少数人马的游击战术,倘若是大队人马,他们也只懂得这一套。
然而卡布斯并不想跟他们玩同一套,只见他右手挥了一个手势,那些徒步的战士们立刻从马匹之间前进到军队前面横列成一排,单膝跪下,把一根根铁管似的东西扛上肩,然后……
轰隆!轰隆!轰隆!
霍然一串惊心动魄的震响爆起阵阵天摇地动,毫不留情地在内志部落大军之中轰出片片惊嗥声,烟硝晦迷里,有人被炸得血肉纷飞,连他身遭左右的同伴也被震倒一片,人仰马翻,惨叫声不绝于耳……
而后面的人收势不及纷纷践踏上去,本来没死的人也被踩死了,也有人刚踩死别人,自己也策马不稳倒下来,然后自己也被后面的马匹骆驼踩死,更有人在慌乱之下,手上的大弯刀竟然砍掉了同伴的脑袋……
山顶上的人全在剎那间窒愕住了,他们有的欢呼一半还张大着嘴,有的两手犹举在空中挥扬,却在一瞬间忘了自己正在做什么,张口结舌地傻了眼。
只有欧阳萱莎微微笑了起来。
“酷!”
内志部落大军的排山倒海冲杀突然变成挤成一堆的自相残杀,就算有人继续往前冲,那也是一时惊惶,跑错了方向,或者控制不住比主人更慌乱的坐骑,而轰炮声仍然持续着,不过片刻工夫,内志部落大军已然损失三分之一还多的人马。
一半是被炸死的,一半是被自己人害死的。
于是,卡布斯举起另一个手势,另一队徒步的战士们即刻提起步枪上前替换扛着铁管的战士,然后……
三百码外,当内志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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