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第五十四回(第1/1 页)
发射。
同一时间,于欢整个人虎跃而起,灵巧的跳到对面院子里。
落地之时,那张□□已经消失,于欢手中出现一把巨大的木头狼牙棒。
离门口最近那人被□□射中身体,哀嚎一声倒下。
另一个被射中手臂,见“点子”不对,当即抛下同伴,咬牙向外跑去。
刚跑出两步,便被于欢从后面追上,挥棒便打。
那人听到身后武器破空的声响,当即警觉转身,横刀来挡。
但于欢是谁?
她是“于巨力”!
于欢手中狼牙棒带着愤怒的一挥,那贼人直接被巨力掀飞,当场倒地不起,没了声响。
于欢来不及去看那边的战况,转身向回跑去。
门口那人已经踉跄着爬起身,正想要趁机逃跑,又被于欢一棒子兜头打下……
等红姑听到声音起身点亮油灯,握紧柴刀开门来看时,便看到于欢拎着两个被打的破破烂烂的蒙面男子,正在给绳子打结。那两个贼人呼痛的声响轻的像是在哼哼。
晕黄的灯光下,于欢抬头一笑:“没事儿,我把人带走了。你们继续睡吧。”
…………
入室盗窃、意图杀人,已经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了,村正没有权利处理。
第二天一大早,刘村正来看过,便带着人去城中报案。
到了临安县衙,县令大人当即升堂。
审问之后,这两人竟还是惯犯,做了不少恶事,始终没被官府抓住。
贼人当庭被判了斩立决,可谓是大快人心。
事情明明白白,县令清明,案件处理也很快。
只是贼人情状实在凄惨,身上被打的坑坑洼洼,让人不免怀疑于欢手上有什么“大尺度杀伤性武器”。还需查问一番。
等于欢带着她那还染着血的木头狼牙棒上堂,英明的县令大人都忍不住噎了一下:是了,这人力气大,木头在他手中也是“凶器”。
他脑中此时只有一个念头:原来书中写的摘叶飞花也并非虚言。
既然于欢没有越界,又是在自己门口正当防卫,县令大人勉励她几句,又叫她日后注意不要伤到无辜之人,关于原就判了死刑的贼人被打烂这件事,就被轻轻翻过了。
这件事过后,于欢警觉普通的高墙并不足以防盗。
她仿照现代的做法,给两家的外墙上装了一层“防盗刺”:把竹子削尖,细密的插在墙上。那竹刺很长,甭管是谁,但凡敢翻墙,保管给他插个对穿。
红姑险些遇害,越想越害怕,第二天便抱了条小狗回家。
那狗长的虎头虎脑,四肢粗壮有力,鼻头黝黑,从来到家中之后便一声都未叫过,一看长大后就是个厉害的。
于欢没有养,她自己就是最好的防御。
于欢从来不养宠物,因为宠物的寿命太短,而她恰好很不喜欢离别。
红姑家的小狗正是可爱的年纪,小石头天天都要跟自家狗子玩儿。
于欢每每只是远远看着,从不上前。
狗子倒是蛮喜欢于欢这个人类,每次看到她都把尾巴摇的飞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