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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是6∶4;那么,在两头猪都是有智慧的前提下,最终结果是小猪选择等待。
实际上,小猪选择等待让大猪去按控制按钮,而自己选择“坐船”(或称为搭便车)的原因很简单:在大猪选择行动的前提下,小猪也行动的话,小猪可得到1个单位的纯收益(吃到3个单位的食品同时也耗费2个单位的成本,以下纯收益计算相同),而小猪等待的话,小猪则可以获得4个单位的纯收益,等待优于行动;在大猪选择等待的前提下,小猪如果行动的话,小猪的收入将不抵成本,纯收益为…1单位,如果小猪也选择等待的话,那么小猪的收益为零,成本也为零。总之,等待还是要优于行动。聪明的“小猪”们依靠沉着和智慧在这场“智猪博弈”中轻松地击败了“大猪”。
博弈理论是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之一,它所研究的是人们的决策选择以及相应的均衡问题。
在小企业经营中,学会如何“搭便车”是一个精明的职业经理人最为基本的素质。在某些时候,如果能够注意等待,让其他大的企业首先开发市场,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这时候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比如,在某种新产品刚上市,其性能和功用还不为人所熟识的情况下,如果进行新产品生产的不仅仅是一家小企业,而且还有其他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更强的企业,那么,小企业完全没有必要首先去投入大量广告做产品宣传,以达到和其他企业品牌竞争并取得优势地位的目的。一个精明的经理人首先应该进行一项细致的核算:在品牌领先的预期收益和将品牌竞争的费用以产品后扩大再生产,而坐等大企业将市场开发成熟所能取得的收益之间进行比较,以确认哪种方案更有利于企业。
“搭便车”实际上是提供给职业经理人面对每一项花费的另一种策略,选择对它的留意和研究可以给企业节约很多不必要的费用,从而使企业的管理和发展走上一个新台阶。这种现象在经济生活中非常常见,却很少为小企业的经理人所熟识。
戒律14.博弈论与单赢思想(2)
“搭便车”只可能是一时之计,无法长久,如果双方都是单为自己着想,这种“博弈”往往会出现“两虎俱败”的局面。
我们来看这样一个例子。
某人在家被杀,且家里财物丢失。警方从A和B的家中搜出了属于被害人的财物,但他们声称他们进入被害人家中时那人已经死去。于是警方肯定他们至少犯下了偷窃罪,但对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并无把握。于是警方在信息隔绝的情况下分别告诉他们:如果对方不承认、自己承认,帮助警方破案的话则可免于起诉;如果双方同时承认犯有谋杀罪则将判刑10年;如果双方都不承认,则只能判偷窃罪1年;如果自己不承认而被对方检举则将被判刑20年。
显然,对双方最有利的选择是他们都不承认,可是由于他们不能沟通信息,容易导致对双方都不利的结果。
要摆脱这个困境,必须双方同时冒被对方出卖而判刑20年的风险采取拒绝承认的策略。这种可能性不能说没有,但能否发生极其没有把握。
具有这一类利害关系的对局,如果重复多次进行,双方可能透过学习而改变自己的策略。例如在某一次对局中A改变策略为不承认,这相当于向B发出了试探信号,虽然在本局中B拣了便宜(免于起诉),A吃了亏,但在下一局中B可能也改变为不承认,从此双方突破了原有的困境,处境得到改善。双方都不承认虽然对双方都有利,但这是一个极其脆弱的均势,因为任何一方改变为承认时,立刻可以得利。此结局不是一个均衡,因为双方都有改变策略以改进自己处境的意图。除非双方都意识到,这一游戏将无限期地继续下去。
我国不少大城市交通堵塞问题日益严重的一大原因就是,人们都在谋求各自利益,谁都想最先通过,大小汽车、自行车和行人,都是争先恐后,寸步不让,见缝就钻,其结果就是彼此妨碍,把自己和别人都堵住了。这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为什么会出“双输”的结局呢?在制度经济学上有一条重要原理,即当主观行为不能改变客观情况时,人们往往不会选择不利于自己的做法。
如果选择己输,是否就能出现好的结局呢?
我们再来看这样一个笑话。
甲乙两人分吃梨。甲捷足先登,拿走了大的。
乙不高兴地说:“你这种人干吗这么自私?”
甲反问道:“要是你先拿,你要哪一个?”
乙回答:“当然是拿小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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