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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奸细就有些碍眼。看来这茬已是如哽在喉,不挑出来是不行的了。
一众人等聚集起来把天井挤得密密麻麻,丁一看了也不禁愣了一愣,不觉这宅院里花匠厨娘等等加在一起竟有近百人。丁一抖了抖袍裾往堂前的椅子上坐了下去,这时便听边上雪凝轻声说道:“老爷,茶。”
丁一侧过身子接了,不经意间握着雪凝那春葱般的手指,在这近百人面前雪凝不禁俏脸发热,只想把手抽走,丁一却大大方方握着她的手,对她说道:“望着我。”雪凝不得已只好转过头来。
“端茶送水也是你做,搬椅抬桌也是你做,据我所知每天下午煮的绿豆汤也是你去厨房提出来的,我叫你管事,却不是叫你一个人做完这百来人的事。”丁一持着雪凝的柔荑,将她往身前一带方才松开,却对她道,“你不会管事,便学着就是。”
望着黑压压的百十人,丁一把腿横在扶手上,胳臂支在另一边扶手正好托着脑袋,笑着问道:“刚才我与雪凝说话,是谁在下面发笑来着?自己站出来,有赏。”下面吱吱喳喳,如许多蚊子在飞,却是一众仆人交头接语,偏偏便是没有人站出来。
丁一也不为意,却是笑着对身前雪凝问道:“这些人里,有多少是雇工?”雇工与签了卖身契的奴婢性质还是不一致的,尽管丁一对大明律不太清楚,前世警队呆了几年,这种道理还是明白的。
雪凝对于这个却是知道,连忙答道:“回老爷的话,这里都是签了投到文书或是入赘文约的。并且男女各立有连名戒约。”丁一有点不太明白,便教雪凝去取来看,天井里那些下人交头接耳的声音愈来愈大,也有人站得乏了,干脆找个墙角坐了下去。
这一人带头,便有人跟从,于是或坐或卧乱糟糟一大片,丁一只慢慢喝着茶脸上笑意不减,也不曾训斥他们半句。雪凝回来得极快,一个硕大的描金木箱抱在胸前,丁一示意她放在地上,取了一份出来看,只见上面写着:
“立婚书人钱大福今凭媒原用财礼银买地仆陈二举男……年方拾伍岁自愿出卖与金鱼胡同丁一下为仆。凭媒叁面作时值财礼银贰两壹钱整其银婚约等书当日两相交付。其仆出卖之后一听买人随即领去用日后成人长大娶妻完聚丁家住屋并无回宗异说。今恐无凭立此婚书为照”下面是日期、出卖人押记、仆人押记、中人押记等等。
所谓婚书,其实就是卖身契约!
王振要把这豪宅美女仆人赏赐给丁一,下面那些领命去的走狗,可以说是挖空心思,几乎把事情办绝了。
明代对于百姓家里蓄养奴仆,是有规定的,一品大员能蓄养多少仆人、伯爵之类的勋贵又能蓄养多少仆人都是有严格规定,这叫上下有别;不符合这种标准的人,例如丁一只是秀才功名,所以如果蓄养奴仆近百人,绝对就是僭越逾制,那么如果有人告发,丁一就有罪了,养的仆人不合身份,是要谋反么?
那怎么办呢?
于是办事的人,就把卖身契约弄成所谓婚书、投到文书,名义不同,性质一致。例如上面那婚书,就提到“出卖之后,一听买人随即领去”听人使唤明确了义务,后面又是“长大娶妻完聚丁家住屋,并无回宗异说”不能认祖归宗了,这不就是卖身契么?
而雪凝取来另一张叫做“连名戒约”的,上面则就写着:“……不服主公约束,纠众倡乱。经家主呈告官处治蒙县主开恩不深重究押令当堂写立连名戒约。身等自知前非悔过自新,磕求家主仍复收留。嗣后永遵约束小心供役再不敢纠众抗拒……”下面是日期、文书之中提到一众仆人的押记、官府押记等等。
便几乎就是卖命文书了,而这份连名戒约,则是说这些仆人以前反抗过丁一这家主,经官府判决之后,他们全都连坐,如果有一人再反抗家主,其他人都要追究责任。
明代自然不是如元清亡国时期一样,奴婢可以任意打死。但不论哪个封建朝代,对于恶仆欺主,官府必定是重罚的;至于立下连名戒约之后,家主若再上告,那就不是一般事情了,杖个几十、一百,流放边远之地没什么出奇。
不过丁一并不打算去衙门告这些仆人,他把那文书交给雪凝教她收好,指着方才自始至终老老实实站着的十几个仆人侍妾,对他们说道:“你们且站到雪凝身旁去。”却对其他那些仆人笑道,“怎么样?商量好怎么把这宅子卖掉,分了钱各自天涯亡命没有?你们若是想逃就快逃,一会我去衙门告恶仆欺主,大约你们就逃不了了,别忘记都签了连名戒约的,等着徒岭南吧。”
丁一的声音不大,但在他跟前那些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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