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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听到说那句戏言的人,又有田地,又有金银。这样好的机会岂能放过,就下一道紧急命
令。以严重的罪名把他逮捕了。他污蔑基督是一个大酒徒,这还了得,足够构成把他送到火
刑柱上活活烧死的罪名了。后来那人托人疏通,还“献上一大块‘脂膏’,让神父涂在眼
上,也好医治修士见钱眼红的毛病”。这样,才算得到从轻发落,拘留几天后被释放了。
这个故事讽刺了裁判官的敲诈勒索,无孔不入;只是着墨不多,就象作者自己所说的:
“象蚊子那样叮人一口”罢了。但是试想,随口一句戏言,竟可以无限上纲,和洪水猛兽般
的异端邪说联系起来,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从这里不是可以嗅出一股可怕的血腥味儿
来吗?再说,在酒店里的一句话,立即传到裁判官的耳朵里,异教裁判所难道是天主教会蓄
养的一头反革命嗅觉特别灵的猎狗吗?
中世纪的欧洲,没有宗教自由,信仰自由,意味着在天主教会的专制统治下,没有思想
自由,一切真理的探索都被宣判为异端邪说,受到了残酷的镇压。历史上的异教裁判所,罪
恶累累,令人发指,岂仅是象流氓般敲诈勒索而已。这本是很值得一写的创作题材,但是在
天主教会还是气焰万丈的当时,这样的题材又有它特殊的敏感性。卜伽丘下笔之际,恐怕很
费踌躇,不能不有所顾虑。
因此。我们可以注意到,“三个戒指”的故事和绝大多数故事不一样,它的故事背景不
是在当时当地的佛罗伦萨,不是在意大利,也不是在欧洲,而是在中古时代的非洲;这是
说,尽可能在表面上和作者当前的现实生活的距离拉得开一些,好逃避天主教会的鹰犬们的
耳目。
作者让一个住在非洲的犹太人讲一个故事:一位父亲,为了不厚此薄彼,把三个一摸一
样,不辨真伪的戒指交给三个儿子。其中一个是祖传的,是族长的权威的象征,其余两个是
仿造的。但是谁还能说得明白,他拿到的是真正祖传的戒指呢?结论是:
天父所赐给三种民族的三种信仰也跟这情形一样。你问我哪一种才算正宗;大家都以为
自己的信仰才算正宗呢。他们全部以为自己才是天父的继承人,各自抬出自己的教义和戒律
来,以为这才是真正的教义、真正的戒律。这问题之难于解决,就象是那三只戒指一样叫人
无从下个判断。
这一段话放在故事中间,无非表明犹太人的回答十分得体,无所偏倚,不落把柄,因此
他用以逃脱了苏丹设下的圈套。这就是一个人情世故的好例子,呼应着故事的开场白,所谓
聪明人“往往能凭着智慧,安然渡过险境”。但是结合到当时的阶级斗争的背景,那么可以
说,作者在这里转弯抹角地呼吁宗教上的宽容。如果无所谓“正宗”,自然也就不存在“异
端”,思想统治,政治迫害,也就失去了神学上的根据。因此实际上,作者在这里隐隐地为
思想自由的权利而呼吁。
就批判精神而言,这个海外故事和《十日谈》其他篇幅其实是相呼应的;但是就题材的
特殊性而言,则全书一百个故事中,仅此一篇而已。作者再没有就同一题材作进一步发挥;
神学批判没有能提高为政治批判,——处理这样特殊敏感的题材,作者还有些羞羞答答。同
样,写异教裁判所的,也只有第一天故事第六而已。这表明作者的顾虑很大,当时历史条件
的还不成熟。这里是教会所设下的一个禁区,作者稍一接触,便不得不回避过去了。
与之相反,作者不惜笔墨,一再用重墨渲染的是一组“修道院里的故事”(或者不如
说,“修道院的内幕”)。紧接在“三个戒指”后面的就是“院长的‘苦修’”——全书第
四个故事:一个小修士犯了色戒,本应当受到严厉惩罚。但是在他低头向修道院长认罪的当
儿,巧妙地给了院长一个暗示:你别装模作样吧,你自己的手脚并不干净,你也犯了同样的
戒律。他终于逃过了一顿责罚。
在“小修女的故事”(第九天故事第二)中,那女修道院院长的形象更其可笑。她匆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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