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2/4 页)
“当我很小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小小的女孩,我们喜悦欢笑,我们两小无猜,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忧愁,更不知道什么叫悲哀,我们常常两相依偎,互诉情怀,她说但愿长相聚首,不再分开!我说永远生死相许,千年万载!孩子们的梦想太多,成人的世界来得太快!有一天来了一个陌生人,他告诉她海的那边有个黄金世界!于是他们跨上了一只银翅的大鸟,直飞向遥远的,遥远的海外!从此我失去了我的梦想,日复一日,品尝着成人的无奈!我对她没有怨恨,更没有责怪,我只是怀念着,怀念着:我生命里那个小小的女孩!”
碧菡端着小酒杯,倾听着陈元那忧郁的嗓音,唱着那支《一个小女孩》。这支歌她已经听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因为陈元每晚都要唱它。她还记得她刚来蓝风的时候,那个年轻的、不会笑的孩子,陈元,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他总在唱这支歌。然后,有一夜,外面下着倾盆大雨,舞厅里的生意清淡,陈元坐到她身边来,他们一起喝了一点酒,两人都有点儿薄醉。她问他:“为什么永远唱这支歌?”
“因为这就是我的故事。”他坦白的说。“一个很平凡的故事,是不是?这时代的年轻人,每个人都可能碰到的故事,是不是?”
“是的,”她说,迷迷茫茫的啜着酒。“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故事,你的故事并不希奇,我的故事却非常希奇。两种不同的故事,居然会发生在一个相同的时代里。这是一个很希奇的时代!”
“告诉我你的故事。”陈元说。
于是她说了,她托出了她的故事,原原本本的。她说,只因为酒,因为天雨,因为寂寞,因为陈元有一副忧郁的嗓音。
说完了,陈元望着她:“你还在爱你那个姐夫,是吗?”
她点点头,看着他。
“你呢?”她反问:“还在爱你那个小小的女孩?”
他也点点头。
从此,她和陈元成了好朋友。每晚“下班”后,陈元常常送她回她的住所──一间租来的套房。她也会留他小坐,却决不及于乱。他们是好朋友,是兄妹,是天涯知己。两人都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一天,陈元拿了一张报纸,指着一个《寻人启事》,问她:“这是在找你吗?”
她看着报纸,那是一则醒目的启事,登在报纸的第一版,用红框框框着,里面写的是:“碧:忏悔莫及,相思几许?请即归来,永聚不离!云天”她抬起头来,淡淡的笑了笑。
“是的,是在找我,已经登了一个多月了,我早就看到了。”
“为什么不回去?”陈元问:“既然你爱他。”
“回去,是老故事的重演,”她说:“有过第一次的爆发,必然会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有第三次,这爆发会一次比一次强烈,最后,我仍然只有一走了之。”她低低叹息。
“我不会回去了,永远不会回去了。没有我,他们或者还会快乐,有了我,他们永不会快乐。”
陈元瞪着她。
“那么,你以后怎么办?你预备当一辈子舞女吗?”
“我没有想过,”她茫然的说:“走一步,算一步吧!我需要钱,供给我妹妹念高中。”
“我给你一个忠告好不好?”陈元说:“乘你年轻漂亮,找一个有钱的老头子嫁了吧!要不然,你就随便一点,跟他们去吃吃宵夜,赚赚外快,反正你已堕落风尘,难道还希望有人跟你立贞节牌坊?”
她摇摇头,固执的说:“我不!我做不出来!”
“你从头到尾就是个傻瓜!”陈元说。
“我是的。”碧菡笑笑。“你呢?有什么打算?”
“和你一样,走一步算一步。”
“为什么不找一个女朋友结婚?难道还在等那个女孩吗?”
“你知道,人事无常,”陈元说:“说不定有一天,她回到台湾来,已经七老八十岁,那时,我还是可以娶她。”
她睁大眼睛,望着陈元。
“你知道吗?陈元?”她慢吞吞的说:“你从头到尾就是个傻瓜!”
于是,他们都笑了。
这样,有一天晚上,陈元送她回家,他们漫步在黑夜的街头,两人都很落寞。街灯把他们的影子,长长的投在地上,忽焉在前,忽焉在后。那晚,陈元颇有点醉意,他忽然对碧菡说:“曼妮,我们结婚吧!”
“为什么?”她问。
“因为我们是一对傻瓜!”他说:“傻瓜只能和傻瓜结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