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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低调,你爸爸知道吗?”
我的话触到她的笑点,她银铃般地笑着。往她嘴里看去,隐约还能看到几条没有全尸的面条。
她摆摆手:“开玩笑的啦。其实我们家就是一个普通家庭,和大家都一样。我大学毕业后,还在四川支教过两年,那里是一个连电都没有地方,那里的人都很淳朴,我走得时候有家人爬了几座山,就为了给我送一篮鸡蛋……”
她吃了一片猪肝,从回忆中回神:“呀,扯远了。我们回归正题——赵仪,你有多喜欢向灏?”
虽然我这一生一向过的放荡不羁只考虑如何解决眼前的麻烦,可是这个问题我还真的有仔细考虑过。我很深沉地说:“回答这个问题前,你先告诉我,你有多了解向灏?”
“为什么这么说?”
“呵呵……姑娘,你还年轻,看东西不能只看表面。”我深吸一口气,“向灏这个人高贵冷艳又傲娇又霸道无论大吵小吵都要我道歉什么家务都不会挑食到令人发指还喜欢穿白色衣服灰常灰常难洗你造吗?他还有各种强迫症,时常跟神经病一样半夜打电话来骚扰我最重要的还是他这么多年来都没表过白你说他说一个爱字会屎吗?”
平烟废了好大的劲才消化理解我方才的话,然后她双手托腮忧郁地叹口气:“啊……原来他还有这一面。”
我拍拍她的肩:“年轻人看事情不能看表面。越华丽的外表下往往隐藏着越多的污垢。”
“可是我能看到的也只有表面。不过有时候看着他的目光就觉得他是个很有故事的人。虽然他都不怎么跟我说话,但是正是因为这样才深深吸引了我。”说着,她有些伤感地垂下眼。
我觉得等我空下来,可以好好写一篇名为《论男朋友的英俊程度与脑残粉的数量对你吐槽能力的影响》。嗯,标题要长。
第三十章 名媛(八)
跟平烟姑娘完成一场槽点满满的用餐后,她问我:“如果有个条件更好比向灏更合适你的人出现在你面前,你能不能放弃向灏?”
我仿佛置身于八点档言情剧之中,气氛和情节都很给力,就是我的表情略扫兴。我目光呆滞,嘴巴微张,傻愣愣地看着她。
她感受到我无声的吐槽,不好意思地摸摸耳朵。
“算我没说吧。”
她转身给我留下倩影。短短的bobo头无法营造出青丝飞扬的唯美气氛,不过她绝好的身材还是狠狠惊艳了我,那小细腿,那很瘦却有胸的身体,真是受到上帝眷顾的艺术品。
我挣扎了好久才收回我痴汉一样的目光。
这天之后,她在我的生活的酱油角色终于彻底谢幕了。
我继续我波澜不惊的程序猿日子。
——
在某年某月某日加班的夜黑风高夜,宝马男快步走进来,脚下一滑半跪在我面前,掏出一个红色的绒盒,一咬牙一扭头,饱含深情地说:“嫁给我。”
大家都深吸一口气,除了睡死的土豪黄一头磕在键盘上,其他的目光都往我们这边看。
我欲言,却先打了一个打呵欠。揩着眼泪,我眨眨困顿的眼睛道:“不要。”
宝马男目光持续对我放电。
我很想一脚踢开他,或者扯住他的短发对着他的耳朵吼:“老娘不想加班!放老娘回去睡觉啊啊!”
宝马男的脸忽然间像是蜡融化一样,五官开始模糊,然后又开始扭曲变形,渐渐呈现另一个面貌。这张脸我很熟悉,是向灏。
他举着闪着梦幻之光的钻戒含情脉脉地看着我说:“赵仪,嫁给我。”
故事进行到这个地步,我已经清醒意识到自己在做梦,然后我就醒了。
眼前黑漆漆的,周围很安静,但附近有狗的叫声。
我正软瘫在某人的背上,仍由他背着我前进。
头很疼。刚刚庆功宴上被灌了太多酒,好像很多都是掺着红酒的王老吉……啊不,是掺着王老吉的红酒,一杯接一杯……我喝了很多。在我脑子尚且算清醒的时候,膀胱就有些承受不住了。我怒跑了一次厕所。
出来的时候,正好碰到了宝马男。
宝马男一身西装,白衬衫打底,很是温文儒雅。
我忘了他是怎么起的话头,后来聊着聊着,他说:“遇到你以来,一直都有很多开心的事情。作为上司,我希望你一直留在我们公司,作为男人,我希望你一直留在我身边。”
我当时想丫的这男人太贱了,竟然趁我神志不清的时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