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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一件白色绣花的小袄,见她进来,盈盈下拜。
“原来是大名哄传华夏的诗仙李青莲,小女子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勿怪。”
原来这座山寨的女贼,竟然是个斯文人。
她原本也是书香门第,姓周,名幼薇,原本是江南姑苏人士,她父亲周玉安,是前朝文武双进士,文武双全,官至兵部侍郎,也曾率领大军,威震边陲,人称金刀周令功,不料被奸人陷害,长子替父而死,他自己带着刚刚满月的幼女出奔朝鲜,逃到了此处,收服了当地的一群山贼,占山为王。
他原本有一批死忠家将,在此处扎下根来,偶尔打劫过往客商,兴建山寨,倒也其乐融融,慢慢发展起来。
本来周玉安就文武双全,经营建设也是一把好手,十几年下来,把这一处山寨经营的如铁桶一般,高丽朝廷也多次派兵来剿,尽皆铩羽而归。
可惜他思念故国,忧心成疾,不到五十就一病不起,撒手人寰,把这座山寨留给了幼女周幼薇。
原本这山寨也未有取名,周幼薇接手之后,附近的强盗头子都想要占点便宜,没想到周幼薇一身好功夫,虽然没有继承父亲的金刀,却是练出了七十二路梨花枪法,手段比她老爹还狠,打得周围强盗哭爹叫娘,朝廷官兵闻风丧胆。
又因为她爱穿白色,骑白马,所以人称梨花将军,这山寨也就取名为梨花寨。
她女承父业,不但擅长舞刀弄枪,也擅长读书写字,自小就热爱吟诗作对,这一次抓了个名满天下的诗人回来,还不欣喜若狂。
“啊啊,是周小姐啊,你好你好,李白有礼了……”顾小西胡乱应付几声,不断强调自己要赶紧去五梁城讨救兵,可是小姐却不理她,一个劲儿要跟她论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好诗啊好诗!”周小姐拿着一叠手抄的诗稿,双眼之中满是红心。
顾小西偷眼瞄了一眼,只见纸上的字迹娟秀,大概是这位周小姐自己抄的。
想不到小白这会儿还真红啊!
顾小西想起自己小时候也会把喜欢的歌词抄在小本子上,没想到这个时代的闺秀们也有这爱好,那岂不是说明李白现在已经跟流行歌手差不多红了。
诗仙就是诗仙啊!
“李公子,不知这首诗,你是在何种心境下写出来的?”
“啊……其实也就是随手胡乱写写,本来是想写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的……”
顾小西信口胡诌,居然也把周小姐弄得云里雾里,望向她的目光之中,满是爱慕与崇拜。
“不是吧,这小娘皮不会看上我了吧?”
顾卜西满心忧虑,心想这虽然也是我中原女儿,但是从小在棒子国长大,难免有那么一点儿脑残的因子,万一因为是粉丝就疯狂热爱,那也实在有点麻烦。
她再次强调要赶路,希望周小姐赶紧帮忙把刘福荣放出来。
周小姐却始终顾左右而言他,渐渐的脸色绯红,后来她推说倦了,上楼休息,要顾小西先在这里等候。
“喂喂!这个周小姐,我真的很赶时间啊,我很忙的,我回来再找……”
顾小西眼睁睁看她上了楼去,只得废然住口,带她过来的那个女兵,也跟这小姐上了楼,似乎是贴身的心腹,不一会儿心腹女兵又笑吟吟地下来了。
“李公子,大喜啊!”
她开口就是恭喜,顾小西目瞪口呆,“喜从何来?”那心腹女兵神神秘秘地走到了她跟前,笑容可掬,悄悄附耳到她的耳边,“李公子,我们家小姐看上你啦,想跟你结为秦晋之好……”
“噗!”
顾小西虽然没什么学问,秦晋之好这个成语,她还是懂的。
大秦尚未统一天下之前,有一个姻亲之国,就是晋国,他们世世代代都是亲家,所以后来人家就把结亲家这件事情,称作结为秦晋之好。
直接点来
##就是结婚。
我们家小姐看上你啦!要跟你结婚!
这是多么壮烈的一个表白啊……顾小西悲哀地想着,尤其表白的对象,还是一个已婚女性。
“诗的魅力真是太大了……”
顾小西现在开始后悔为什么要冒充李白的身份,不过若是不这么说,也许根本一点转机都没有,现在她还捆在柴房也说不定。
“不不……不行……”
“为什么不行!”
那女兵沉下脸,显然没料到她居然会拒绝,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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