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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潼关水文站测出的数 据做出的”,但他们还是再三告诉记者,“我们不涉及理论问题,只作数据收集”,“不要把我们的话当作支持或反对某一方意见的论据”。
在关于大坝的讨论中,无论对上游陕西方面还是下游三门峡方面,“潼关”都是一个关键词。“潼关高程”是水利学的一个名词,它是指当黄河流量为每秒1000 立方米时,相对应的水位高度。对整个渭河流域来说,“潼关高程”是制约泥沙问题的最关键因素。
“60年代从临潼(上游)水文站到华县水文站,洪峰行70公里用13~18小时,而今年,相应的数字是71小时,以此可知渭河河道泥沙淤积的程度。”华县 水利局副局长李卫涛说,在华县一些水灾现场,洪水退后留下的淤泥足足有一米多高,有的地方甚至堆积到玉米棒的高度。
近年来,潼关高程在逐渐提高这一点双方没有争议,但对何种因素导致的提高,双方的意见则截然相反。据水利专家介绍,决定潼关高程有两个因素,一是水库的运 用,二是水量大小与泥沙含量。有意思的是,陕西与三门峡方面,正是各自抓住一点作为论点,并且双方都提供了一系列数据与理论,包括拉来此领域内的各路专家 作为论据来支持其观点。
在陕西方面看来,三门峡在下游建立大坝后,为了发电这个经济利益的需要,而让水库一直在高水位运行,三门峡的水位越高,从潼关到三门峡的黄河水流速也会越 来越慢,进而使渭河流域整体河床随之抬高。而三门峡方面恰恰抓住了决定潼关高程的第二个关键因素:流域内的水量与泥沙含量。在三门峡方面为记者提供的材料 中,承认三门峡水库在1960年9月至1962年3月的初期“蓄水拦沙”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库区泥沙淤积严重”,致使潼关高程由323。69米上升到 328米,并随之对上游产生负面影响。但随后,“水库运用方式不断调整,最高运用水位不断降低,目前的运用水位已对潼关高程不产生直接和间接影 响”,“1992年以后,特别是1999年以后,三门峡水库运用对潼关高程的影响基本消除”。
三门峡方面认为,自1986年以来,黄河流域来水来沙条件发生异变是导致潼关高程的主要原因,自1995以来,渭河来水量“大幅下降53%”,“事实上, 进入三门峡水库的黄河水量已由六七十年代的400亿立方米减少到150~200亿立方米”,雨水枯竭使渭河无力将河道里的泥沙冲积下来。据这份材料提供的 数据,1985年之前历史上汛期三门峡入库流量大于2000立方米/秒的洪水量平均每年有168亿立方米,而2000~2002年减至年均约3。5亿立方 米,减少98%。三门峡方面说,“陕西省境内因水土流失所产生的泥沙占三门峡水库总泥70%以上”,“准确地说陕西境内产沙是造成三门峡水库淤积和潼关高 程抬升的最主要原因”。
从眼前看,三门峡的去留之争一段时间内尚不会有明确结果。陕西方面一直在借助媒体呼吁,让三门峡在汛期敞泄以利潼关高程的降低。但这是否是降低潼关高程的 一个有效途径,目前学术界还没有达成一致。水利部曾委托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黄河水利委员会(黄委会)和西安理工大学四家制作冲刷模型,以测算如果实现 敞泄,将会对降低潼关高程起多大作用。有趣的是,在陕西的西安理工大学得出的数据最高:5年降低3。5米,即证明三门峡的敞泄有利于渭河水位的降低;而在 河南郑州的黄委会则得的数据最低:5年仅下降1米。
附5:感怀今古话关中
——2003年陕西渭河水灾的一种依法善后方案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胡义成
2003年关中渭河洪灾不是纯天灾,而是“人祸与天灾混合体”。“人祸”即三门峡水电企业(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公司)拒绝各方长期劝告,在其主管上级支持 下,坚持高水位发电赚钱,从一个方面促成潼关高程抬升不下,酿成陕西数百万灾民和近百亿元损失。目前上层酝酿善后的思路,没有涉及该企业对陕西公私受灾者 依法进行部分赔偿并交“洪水保险”费的问题,给陕西稳定埋下了隐患,故须支持受灾者向该企业依法且有序的索赔,借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2003年渭河洪水流量只是数年一遇,却造成了五十年不遇的大洪灾。据报道:“这次渭河洪灾,淹没了一百零二万亩农田和五十五个村庄,致使渭南东部二百五 十平方公里的大地沦为一片汪洋。五十六万人受灾,在灾情最严重的三门峡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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