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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得意道,“经过我细致入微的观察,发现你最‘喜欢’它们,仅仅是因为香蕉剥皮最快,苹果可以洗洗直接啃。还说我懒,你才是最懒的!连吃水果都因为嫌麻烦就懒得去吃自己最心仪的。”
还有所谓的菜最喜欢大块的猪肉、牛肉,不喜欢吃鱼和鸡、鸭之类的,经过观察,细心的妻子发现这也是龙家妈妈的误解,他只是因为吃饭速度太快,懒得花时间去捋刺、吐骨头,所以才“喜欢”吃最方便的,放弃最麻烦的。
林珑说话时一直带着笑容,可心里却有点小酸楚,他这样的习惯,绝对是在忙碌的学习和工作中慢慢养成的。
学历高、会传统武术、会吹奏笛子和箫、会多门外语、会电器修理、会用小铁丝撬门锁、会各种各样她想都想不到的东西,这种十项全能的男人,不可能凭空掉下来,这都是他自己长年累月的节约每一分、每一秒刻苦学来的!
这家伙,童年时代因为被拐卖而远离父母、少年时期则经常出外学习武术、大学时念了外地管理严格的军校、等成年工作之后,一年最多只回家住十天,忙得跟家人长期朝夕相处的时间都没有,结果,连自己爹妈都搞不清儿子的真正喜好。
可龙泉一说起工作,即便是其中的内容含糊着不方便提,可那眼眸总是那么神采奕奕,笑容总是那么阳光灿烂。
他或许从没考虑过,为了不知道是谁的“别人、群众、人民”这么奉献自己,究竟值不值。不,应该是想过的吧?他的结论,肯定就一个字“值”!
林珑不想跟他讨论这样的严肃话题,只笑着问龙泉:“你怎么不好奇我是怎么发现你口味的?”
“还用问?”龙泉嚼着葡萄含含糊糊的回答她,“肯定是一周前在我忙着给你整理电脑的时候,弄了大一盘子各式各样的水果让我选,我顺手叉着吃了两样,首选应该是葡萄、第二是荔枝,对吧?”
一般来说,在水果质量都不错的情况下,下意识首选的以及频频品尝的就应当是最喜欢的,同理,林珑也是通过观察龙泉吃菜的时候最先、最喜欢夹哪一样,慢慢摸索着他的口味。
比如,桌上同时摆放带骨的青椒干煸鸡和没骨头的凉拌鸡丝,以及刺多的水煮白鲢和刺少的清蒸鲈鱼,数数他动筷子的次数就能猜出一切。
“唉,你记忆力真好!什么都逃不过首长大人的法眼。”林珑耸耸肩,然后慢腾腾的踱步去厨房,准备弄晚饭。
“你也很厉害!”龙泉轻轻笑着,尾随进了厨房挽袖子准备帮忙择菜,“在老婆大人面前,我都快透明了,什么秘密都能被你扒光。”
“只是想在有限的时间里,让你吃得更舒坦一点而已,”林珑低声呢喃着,然后一面洗菜一面介绍道,“那,今天的主菜是猪肚什锦汤,猪肚能健脾胃、补虚损,你们那种赶时间吃饭都不带嚼的咽下去,还经常三餐不定时,最伤胃了,有机会就要养养!”
“好,听你的!”龙泉在一旁看着,眼中溢满了柔情与笑意。他以前只知道自己老婆是个吃货,最喜欢大街小巷的找美食,真正住在一起了才知道她是“吃货”的加强版“饕餮”,已经把单纯的喜欢吃升级为连吃带学,然后做出来给人品尝。
而他嘛,则是标准的饭桶大胃王,林珑做什么他吃什么,并且每次都是笑眯眯的一面表扬一面全部吃光,滴汤不剩。
在龙泉望着自己老婆开小差的同时,林珑还继续嘀嘀咕咕的念叨着:“明天嘛,就参芪猴头菇炖鸡。黄芪抗炎补气,猴头菇适用于胃溃疡、慢性胃炎什么的,母鸡也是益气养血,健胃补五脏。”
“好,听起来就很不错。”龙泉继续点头,表示支持。然后又不由的去想,林珑究竟是因为本身就喜欢做菜才熬更守夜的研究食谱,或者,只是为了让他吃得更满意、更好,才不断的搜罗最佳的食疗方案、琢磨自己的做菜手艺?
都说家常的菜养胃,可龙泉却渐渐觉得,林珑每天翻着花样做出来的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不仅仅是养胃,更重要的是,它还养着爱。
一点一滴都是对方最真心的无言告白,吃在嘴里,不但觉得香,更觉得暖。甚至,暖得烫胸口。
龙泉一面帮忙切着莴苣,一面轻声叹息道:“你为我做了那么多,可我,什么都为你做不了。就算在家,做菜什么的也笨手笨脚的帮不了多少忙……对你,真是太不公平了。”
“夫妻之间,做多做少还需要拿天平衡量?结婚之前我就考虑清楚了,你的时间给了‘大家庭’里别的更需要的人,那就由我这‘闲人’来努力一点维系我们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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