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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希望大家写遗书。”
什么???
写遗书??
林楚惊呆了,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家,自己的一切。他大脑一片空白,只是看到飞机上的那个紧急口,他有直觉自己不会死的,那么多事情在等着自己。他写好遗书,想起最爱的女儿若珊,自己的一生,他这样做事业都是为了珊珊,为了家。他应该和茜玉复婚,毕竟自己也有错,对家庭完全不顾,他内心涌起了柔情,他回忆起和茜玉结婚的情景,他真的想复婚,其实当时也赌气,相信茜玉也是这样的。想着想着,自己潸然泪下。自己好象在事业中忘记了营造家庭的气氛,好像冷落了家人,他难受极了。
他平静的写完遗书,写好后自己好像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邻座一个女人哭了,大多数人都不说话,机舱里的气氛好压抑好压抑,一切让人不可理解,他从来没有这样的爱过生命。
可是峰回路转,飞机又没有事情了,经历过一场虚惊后大家叫起来,好兴奋啊!
下了飞机,又是电话,林楚奔到了公司里,等忙完后,已经是半夜一点了,他累坏了,就在公司后面的房间里睡着了。
第二天又是一大堆事情,那飞机上的很多感触已经没有时间回味,很多想法也就烟消云散了。生活啊,生活有时候也是很无奈的。
林楚奔波着。事情都等着自己处理,一件又一件。
自己没有精力来管若珊,也没有时间管家庭,自己的事业好像是一艘船,自己要投入全部精力来保证他开往大海。
人生往往是无奈的,特别是对于他这样的人,好象没有时间将一切安排得周到,只有这样了。
音乐学院。
菲菲周末又要拍杂志封面了,是一家服装杂志。她走在路上,戴着耳机,放的是自己最喜欢的歌曲:许巍的《怒放的生命》。那就是自己的心情,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新的一天又来临了,多么美好!
她对那些服装的演绎也非常精彩,在她的身上有一种难得的大气,其实服装真的很挑人。因为自己对西方音乐是非常了解,很多服装设计理念,她都能完全的诠释,她的眼神很酷。作为音乐学院大二的学生,已经拍了很多次杂志封面了,还拍一些时装照片,有时候是时尚的摇滚精灵,有时候是强势的白领丽人,有时候是休闲的邻家女孩,有时候是华丽的贵妇人,不同的服装都被她演绎得淋漓精致。
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多一种体验,让自己的生活更加多姿,自己的生活实在太紧张有趣了,又要练琴,还有拍封面,自己还选了作曲。
这就是自己的性格,记得考上音乐学院前自己刻苦练习琴,有时中午饭都忘记吃,她的吃苦和拼搏的精神是来自母亲的教育,这好象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终于拍完了,她的电话来了,是文新,问到哪里吃饭,当然还是吃火锅啦,那是自己的最爱。她和摄影师说声再见,兴冲冲的走了。
高挑的个子,高跟鞋很高,走在街上很引人注目,她的耳环也有点夸张,她骄傲的走着。青春季节本来就有一种张扬的美丽,她不想掩饰。
文新来了,看到她好开心,两个人去了家火锅店。坐了下来,他们看这对方,好像没有什么别的要说了。
“我特别想吃蒙古羊肉。”
“是啊,我也想吃。”
文新看着她*的面容:“最近忙吗?”
“太忙了,又要练琴,又拍封面,我穿这衣服好看呢?”
“你穿什么都好看!”
“哪里,那种特别秀气的服装不适合我,最近我又非常崇拜那些顶尖时装设计师,太牛了,那些服装真是经典。”
啊!文新是一团雾水。
自己的话题总是不能引起男友的兴趣,虽然他们都是内蒙古人,但是喜欢的却完全不一样。
皎洁的蓝紫色的光充满了夜空,她在夜色中无言的回到了家里。
第三章
若珊,漫步在光谷步行街,很热闹很繁华,很有意思,是年轻人最爱
去的地方。
忽然有一种伤感,有一种对青春流逝的伤感。自己知道青春花开花谢,让人太留恋没有心事的时光,慢慢地定格,定格为心灵的底片。
思雨一直劝自己忘掉他,可是她能够忘掉吗?
是他的话让自己充满了活力,从灰姑娘变成了宠儿。她现在在学校里是宠儿,开朗的个性和自己原来是判若两人,可是现在自己又黯然了。爱原来是这样的脆弱,经不起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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