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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困境竟然也不觉得如何可怕。
“怎麽走呢?到哪里去迎接阿坦?”我抱起兰瑟问道,不自觉的面带微笑。
兰瑟吃惊地瞪大了眼睛看我,他的眼睛本大,如此一来更添妩媚。我想他本是很了解我的,他知道即便是拒绝了我,我也不会将他扔下。只是他不知道在地洞里这几个小时我忽然开窍了,而他那失控的举动更是出卖了他。如今我不仅可以不计前嫌,更能坦然面对,还微笑服务。对他而言,我初始的粗暴更容易理解。
“……我不爱你。”他愣了一会儿,说。
“罗嗦,我知道。”我哼了一声,回答,“那麽,现在怎麽走?”
他又楞了半天,忽然笑了,把身子紧紧靠在我身上,闭上眼睛,神情恬静已极。“#%&。”他低声说。
“CAN YOU SPEAK CHINESE?”我拿腔作调地问,“大哥,你让我感觉到我是个文盲。”最後,我痛心疾首地道。
“找间不太糟糕的房子把我放下,然後你去集市找人。”他吩咐道。
离开兰瑟的时候他微笑著看著我,没有叮嘱也没有忧虑。他只是很恬静地微笑,靠在还算成样的房屋里间的墙上。阳光不能直射进来,所以房内有些昏暗。他的嘴唇有点干裂,已经快一整天滴水未进了。“乖乖等我,”我说,本来想舔舔他的嘴唇,结果发现自己跟他一样狼狈,“我带吃的和救兵回来,很快。”
他点了点头,然後又像想起什麽似的张了张口。
“你不爱我,我知道。”我挥了挥手,阻止他,“有机会我会自己逃的。”
他无可奈何地笑了。
“小样,嘁。”我扒拉著他的黑发,让它乱上加乱,“乖乖的。”
那一刻忽然有点担心,不知还能不能见到他。
我可能会迷路,会被抓,或者被打死;他也可能会被抓,会被杀……或者等我这个白痴在废墟堆里挖出他来的时候,他已经变成冰冷的尸体。
错了,我不是有一点担心,而是很怕。
我想我的瞳仁有点收缩,以至於看不清面前的东西。我想求他跟我说句“我爱你”,但我明白就算真的要说,他也会等我平安回来才说;我又想好好地吻他一次,但我也明白这样做无非会令他更担心。
留一点什麽,让我们彼此心中带著牵挂,这样,才会玩命的活著,玩命让心跳持续下去。
兰瑟为什麽不找阿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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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边走边想,嘴里反复默念著他教我的几句当地话。也不知道够不够用啊?对了,那个饭店的名字是……什麽来著?还有那个联系人……我靠,为什麽会有人叫这种烂名字?叫阿凡提不好吗?还阿XXXX什麽的一大串!
我满腹怨气骂骂咧咧。其实我是在害怕。一个人面对这麽陌生的环境,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事。老实说,之前我其实一直都很依赖兰瑟和阿坦,就象一个孩子,而且还把他们的照顾视为理所当然。
其实我有什麽理直气壮的呢?每一步都是我自己走的,不过错还是对。现在想想那几天我真是可恶之极。
有一段日子我很怨恨阿坦,现在到了我不得不自己承担责任的时候,忽然发现他说的每个字都很对。
尤其那一句“小男孩”,简直太贴切了,我真佩服他的文采。当我看到兰瑟告诉我的饭店已经关门大吉而又发现来来往往的都是高额碧眼的Z族人时,确实有五岁小孩找不到家的感觉。
老天,你是不是耍我啊?我承认我不是天才还不行吗?!
Z地区的富庶原本世界闻名,我虽然知道这里离战地不远但仍见期望看到现代化一点的东西。就比如说一台电脑吧,就可以让我和兰瑟摆脱困境。然而现在我真是彻底失望了,这里看来就如同八十年代的中国。
冷静!我对自己说。现在我该怎麽办?看来求救是不成的了,我总不能空手回去!我们需要食物和饮水。
我不敢走得太远,原本就是强记的路线,在人群中七拐八拐的我肯定会迷路。我在这个地方总不会饿死的,但兰瑟等不得。这会儿我的胃已经隐隐作痛了,因为没东西可消化。
眼前的街道是东西走向的,放眼望去大约只有十几米远处有一家超市──或者叫做小卖铺?旁边就是兰瑟让我找的那家饭店,可惜门窗都已用木条封死。
从小到大我没少抢过别人东西,什麽後桌的钢笔同座的苹果班长的作业和寝室里三哥的女朋友──这个是她暗恋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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