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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向左面一扭,避开了所有的攻击。然后他踹出一脚,正中一名孩子的胸口,将他踢地倒飞出去。这一脚维克多并未用尽全力,他怕踹碎了对方的胸骨。而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那孩子彪悍地在维克多的脚印上自己胸口的时候拿匕首在维克多的小腿上划了一刀。并不锋利的匕首没有破开维克多裤子的防御,只是割开一个口子。但这已经让维克多十分惊讶了。
这一惊之下,不免分神。于是右手小臂一痛,险些扔下了木棍。咬牙抡着木棒逼开身边的小孩,维克多看见了自己小臂的衣服上渐渐被鲜血染红。一个破口贯通了所有的衣物,直达肌肤。
还好,只是伤到了表皮。
但鲜血却已经让维克多出离地愤怒了。泥人也有几分土性,何况维克多自小行猎,见惯了血腥,性情虽然在战斗时能安静下来,但并不代表他不会愤怒。他当即也不管防御,向后踏出一步,扭腰闪过身后一个孩子捅来的匕首,一棍抡在对方的脑袋上,当他抽倒在地,身子都不动弹了。
这着实把这群孩子给镇住了,一时间都忘了攻击。
“原本觉得是小孩子,不想下重手。”维克多心中恨恨,“一群混蛋啊!小狼崽咬人都不疼的,这帮兔崽子比畜生狠多了!”
“干掉他!”对峙中,那领头的凶恶孩子又是一声沙哑的喊叫,让维克多听了心中无名火起。被踢倒的孩子此时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紧握着匕首又冲了上来。
维克多凶性起了,也就不管下手轻重了。一根木棍使出了在山林里开道的气势,在身旁的几个孩子身上砸地结结实实,将他们砸地哀叫不止。于是包围圈又散开了些,这两头的孩子都不肯再上前去挨棍子了。之前被抽翻的孩子被同伴拖了回来,此时悠悠醒转。众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自己的首领,等着进一步的指示。
按理说……撤吧?这只肥羊扎手。
“不要怕,给我上!”这领头的家伙眼睛毒辣无比,“他不敢杀我们!”
不敢……杀?
所有人都愣了,包括维克多。
说实话,他确实不想杀死这些孩子。且不说这些人类的幼崽,就算是打猎的时候遇上身材娇小的幼年野兽,维克多也会放弃的。这不仅是一种与自然协调的考虑,也是维克多自己的小小坚持。
当然,他会找机会把小家伙的父母干掉,那是实打实的肥肉和利弗尔。
突然之间,维克多想明白了很多问题。为什么莫尔斯会被人打败?为什么他要让自己来这里进行训练?——什么叫做作战的勇气?
这种勇气维克多并非没有。当他面对查理王子的时候,当他在营地里射杀前来挑衅的佣兵的时候,当他在塔楼上收割穆赫拉士兵的生命的时候……但唯独不是在他直面敌人的时候。
兰顿城外,当敌人近身,维克多不过斩去对方一条胳膊;酒馆里的乱战中,一旦放下弓箭,维克多便没了杀敌的想法;无尽森林边缘,当箭支用尽,抽刀迎战的时候,他也只敢对上一只剑齿鼠,任凭边上的莫尔斯艰难支撑也不敢上前相帮。
勇气、自信,还有手握刀剑目睹生命逝去的平静。
没有这些,即便维克多耍地一手好剑法,也仅仅是漂亮而已,终究无法成为一个近身格斗的专家,一个合格的战士。
还有那该死的同情心……每一个对你刺出武器的都是你的敌人!狼崽子也会咬人,但并不很疼。这些人崽子可是刀刀要人命的路数,正正经经的敌人。
不敢杀?
维克多表情冷地仿佛要滴出水来,眉头微蹙,眼中露出了怒意。
这贫民窟原本就是弱肉强食的法则。敢战敢杀,别人就怕你;缩手缩脚,那就是被欺负的命。此地懦弱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迁去了另一处良民聚居的贫民窟。作为外来者,而且看上去就有些小钱,想要在这里生存一天,就必须具备战斗的勇气。
用雷霆手段,换一日安宁。
维克多抚摸了一下手中光滑的木棍,笑了一下。
PS:对于晚更的解释。原本八点就差不多能到家了,结果被该死的货车晃点了三个小时。那傻鸟楞说自己没错,我擦他奶奶个熊的晚上七点就说“还有二十分钟”一路说到九点出头,七点半报的位置就在目的地附近了,愣是过了一个半小时才到。到了之后嘴又硬,同去的几个都给气得不行,差点打起来。最后警察过来和了稀泥,给拉开了。23点35分才卸货结束,叫了出租回家,半天白做。回到家抓紧码字,惭愧地很,现在才出稿,实在对不起等待的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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