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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疾病。”但在人类能够熟练使用火进行后,人类的饮食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就是所谓的“炮生为熟,令人无腹疾,有异于禽兽。”
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野鸡已经被烤焦,毛基本上已经褪尽,样子不怎么好看,但散发出的浓浓香味却引得人忍不住流口水。
林修认为这只野鸡可能还没有完全被烤熟,但与生肉肯定是有天差地别了,于是慢慢撕下一块胸脯肉放进嘴里尝了下,虽然没有盐味,但也好吃到不行。
这可是真正的野生土鸡,在现代社会中是极难吃到的,林修一块接一块,几乎就停不下来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品尝美味的时候,林修将野鸡递给了老人,老人学着吃了一口,接着便彻底石化了,然后将野鸡递给另外的原始人。
当所有原始人都尝到了这得来不易的熟食之后,做出了一个令林修惊讶的举动,他们竟然集体跪下,给自己磕起头来,那老人也不例外。
食物对于原始人来说,无疑是生存中最重要的,而这种美味更加是他们所没有吃过的。在意识到,这都是火带来的功劳,而火又是由林修“制造”出来的,对其顶礼膜拜,也没有什么稀奇了。
林修觉得自己有必要说些什么,但那无异是对牛弹琴,只能故作深沉地说:“今天我教会你们用火,以后你们便是更加高等的种族!”
那些原始人肯定会是没有听懂,但还是发出类似于喜悦的欢呼声,倒头再拜。
当晚,老人便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篝火晚会,他可能也知道这火种来之不易,竟然还专门找了个看火员,只要火势稍微变小,便搂着大堆树枝丢进去。
来到这个世界差不多一个月了,林修发现这个部落的人偏好吃小动物,例如兔子、野鸡、野鸭等等;那些肥美耐吃而有营养的猪牛羊却并不受欢迎,也许是杀起来费劲,而且又不易储存。
原始人们在火堆旁吃着烤熟了的美味,还载歌载舞,虽然美感不够,但气氛却十分热闹。连那个不怎么出来的女王,都坐在火堆旁一脸微笑。
林修现在地位足以和女王媲美,这是所有原始人心知肚明并心甘情愿的事,他们在下午的时候,就已经专门帮林修另外修了个简易的房子,并且送上不少珠宝吃食。
其实林修还是愿意继续和女王同处一室,所谓日久生情嘛。
在经历了造字和取火两件事之后,林修认为这些原始人的智商其实比自己想象的要高,不能拿他们来和地球上的原始人比,他们只是需要一些启发而已。
那么说不定,自己甚至可以在这里建立一个文明!(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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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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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拿来这张羊皮卷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辨别自己是不是神灵,或者是圣人。
林修微微一笑,随手拿起地上的树枝,便在地上画出了十几个不同的象形文字。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只要稍微动点脑筋,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文字一出,人类从此由蛮荒岁月转向文明生活。
老人大惊,此刻他就算再不开化,也明白了林修果然不是凡人,于是立刻战战兢兢跪在地上磕头,要不是林修去扶,他估计得磕出血才肯罢休。
但无论林修怎么试着询问,却也得不到心中想要的答案,老人显然也不知道这张羊皮上的象形文字是什么一回事,只知道那是部落里最珍贵的宝贝。
林修的地位瞬间被提升了好几个档次,这回部落里的人看见他不仅是崇拜,更多的是带着敬畏眼神。
老人虽然认得几个象形文字,却也仅仅是好认的那几个而已,所以他很是费劲地解释了一个多小时,林修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他希望能让自己教给部落里的原始人认字!
文字是人类的知识传递,文字是思想最重要的载体,显然,老人已经意识到了文字的重要性;从这点上来说,他已经算是个不简单的人物。
林修点点头,又摇摇头,心中很是矛盾。
一方面,教他们认字,肯定会是个了不起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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