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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得出来,您是个文化人。”克灵接着说,“我已经很久没能遇上有意思的人了,至少没能跟这种人盘桓一阵子。我特别希望自己能挂在一座漂亮的壁炉台上,四周安安静静的。我还曾在湖底待过几百年……”
“肯定很好玩。”灵思风心不在焉地说。
“不是那么好玩。”克灵说。
“哦,那就不好玩吧。”
“我最最希望的,就是成为一把犁头!我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但听上去应该有个尖儿。”
双花匆匆地朝灵思风这边跑过来。
“我有个好主意!”他兴奋地说。
“是的,”灵思风懒懒地说,“让赫伦陪咱们去车尔姆好不好?”
双花一脸惊奇,“你怎么知道的?”他说。
“我一猜你就是这么想的。”灵思风说。
赫伦正把银器往马鞍上的袋子里塞,这会儿停住了,鼓励似的冲他们咧嘴笑了笑。然后,他的目光飘到行李箱子上。
“要是他能跟咱们一块儿走,谁敢碰咱们?”双花说。
灵思风挠挠下巴。“赫伦?”他考虑着。
“在庙里的时候,咱们救了他的命啊!”
“如果你说的‘碰’指的是‘杀’的话,”灵思风说,“我想他不会做那种事。他不是那类人。
我想他最多就是把东西抢走,然后把咱俩捆起来扔下,留着喂狼。”
“哦,别这么想!”
“喂,这就是现实!”灵思风厉声道,“我是说,你看看你,带着一大箱金子到处跑。任何一个有头脑的正常人都会一跃而起,抓住头一个机会把它夺走。”除了我——灵思风心里又补了一句——因为我见过这箱子怎么把小偷的手指头夹下来。
突然,他有主意了。他的目光从赫伦身上转移到画画儿匣子上。画画儿的小鬼儿正用一个小盆子洗衣服,笼子里的火蜥蜴在呼呼大睡。
“我有主意了!”他说,“你说勇士们最喜欢什么?”
“金子?”双花说。
“不。我是说,他们最最最喜欢的?”
双花皱起眉头。“我不太明白。”他说。灵思风拾起画画儿匣子。
“赫伦!”他叫道,“能过来一下吗?”
之后的几天平安无事,只有桥洞底下一个连的巨怪想灭了他们,还有一伙土匪在夜里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幸亏他们犯了严重的错误:没杀睡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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